关于举办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散打春季积分赛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体育局  |   发布日期: 2025-04-11 19:00   


各有关单位:

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散打春季积分赛将于2025年5月2日至3日在柳才运动中心举行。现将比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报名参赛。


附件:1.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散打春季积分赛竞赛规程

         2.参赛承诺书

          

 2025年4月11日


附件1

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

散打春季积分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柳州市搏击运动协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5月2日至3日在柳才运动中心(学院路柳柴文化产业园)

三、竞赛项目

武术散打

四、竞赛组别和年龄要求

1.U17-U16: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2.U15-U14: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3.U13-U12: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出生;

4.U11-U10: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

5.U9-U8: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出生;

6.U7-U6: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出生。

组别 比赛级别

五、参赛办法

(一)合法注册的体育协会、俱乐部及武馆等均可组队报名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应符合竞赛组别年龄要求。

(三)参赛运动员须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市体校学生凡符合年龄者均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其法定监护人及代表单位应对运动员的身体条件、运动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能参赛。报名时须提交由县级以上医院体检的健康证明(包括脑电图、心电图检查),材料不齐者不能参赛。

(六)参赛运动员须穿着散打护具才可上场比赛,服装须着散打服(红、蓝方统一)。拳套必须使用红、蓝色系,U6-U7使用602,U8-U9、U10-U11使用802,U12-U13、U14-U15使用1002,U16-U17使用1202。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最新颁布《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1.得分部位

是指规则中规定的得分部位。头部,是指除了后脑以外的面部和头两侧的部位。躯干,是指胸部、腹部、背部、腰部。大腿,是指髋关节以下、膝关节以上、包括臀部在内的部位。人体的肩部、上肢、小腿、脚跟、脚掌与脚背,既不是禁击部位,也不是得分部位,击中后既不能判犯规,也不能判得分。按照“方法清楚,效果明显”的得分标准,就低不就高。例如:击中肩部与胸、背的连接部位,不得分;击中大腿与小腿的连接部位,不得分;击中腰部与臀部的连接部位,得 1 分。

2.击中得分

是指运动员使用可用方法,击中对方的得分部位后产生了相应的效果。从以下四个方面判定:

①看进攻。进攻方法清晰、力点准确,明显击中得分部位。

②看防守。击中时没有相应的防守动作;或击中在先,防守动作在后;或防守失误而没有产生相应的防守效果。

③看位移。击中后身体部位产生的移动、震动、晃动现象。

④听声音。击中对方后发出清脆或者沉闷的响声。

(二)本次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4人以下采用单循环制,不含4人)。

(三)运动员报到后先称量体重,然后抽签进行编排。

(四)每局比赛为1分30秒,局间休息1分钟。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散打比赛每组别前三名颁发奖牌和证书,第五名颁发证书。

(二)决出冠亚军名次,第三名、第四名录取为并列第三,第五名至第八名录取为并列第五。个人若参赛项目不足2人(队)时,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设“最佳组织奖”并颁发证书,由赛事组委会根据参赛运动员人数人次及参赛成绩评选。获奖单位占参赛队伍总数的50%。

(四)设“优秀指导奖”并颁发证书,由赛事组委会根据教练指导的参赛选手获前三成绩累计积分排名进行评选。获前三名的教练颁发优秀指导奖(优秀教练员奖),每队1人(以秩序册名单为准)

(五)设“优秀裁判员奖”并授予证书,由裁判组评选,获奖名额4人。

(六)设“团体总分奖”并颁发奖状,奖励团体总分前八名的代表队。团体总分计算方法。

1.积分依次为 10、8、6、5;

以上积分相加为团体总分。

八、报名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人数按每10名参赛运动员配备1名教练依次类推(不足10人则为一人)。

(二)各参赛单位请于2025年4月24日22:00前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18277222934。报名流程:

1.关注“柳州市搏击运动协会”公众号;

2.选择“赛事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3.报名事项有疑问请扫微信二维码添加后咨询。



(三)赛事服务费

1.本次赛事服务费按照个人武术散打比赛220元/人的标准缴费。(赛事服务费包含了个人保险、设备租赁、证书等费用。)   

2.参赛队完成报名后需缴纳1000元纪律保证金。无违纪行为、无损坏赛场设备情况的于赛后三个工作日内返还。称重不合格者更改到体重对应级别需缴纳50元编排费。

3.参赛费、增项费、编排费在缴费后不可退款。如因运动员体重级别编排无对抗选手原因不能参赛,可在赛后向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申请退还该编排费。

(四)领队会议

定于2025年5月1日下午12:30在柳州市柳才运动中心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报名队伍必须派一位教练员或领队参加。若请假,需递交请假条至组委会。无故缺席则取消参赛资格。

 (五)报到

各参赛队领队于2025年5月1日12:30前到赛事组委会报到并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参赛承诺书(机构盖章)

3.个人参赛承诺书

4.心、脑电图体检报告证明

 (六)称重

2025年5月1日上午10:00-12:00在柳才运动中心称重。参赛运动员负公斤级的级别浮动0.5kg,正公斤级别只能高于规定级别。

九、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比赛裁判长由主办单位推荐,裁判员由组委会公示选派。

十、其他事项

(一)健康提醒

1.有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运动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甲流”、传染性疾病康复期的运动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队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队应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和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如果放弃比赛,代表单位应出具文字报告。无故弃权者,取消全部比赛成绩,扣除纪律保证金,并予通报批评。

(四)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的相关规定。另外,运动员、教练员、运动员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五)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对任何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名字、肖像或其图片等相关赛事宣传信息的权利。

(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队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队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比赛资格一年、取消涉事队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二年,并全市通报。

(七)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须在每个比赛日的赛前2小时内提出;对比赛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申请仲裁,须在赛后1小时内提出。提出仲裁请求需一次性提供书面申请书、详细的表述说明并交纳仲裁费(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还需提供清晰的影像、照片)等,否则不予受理。仲裁费用500元。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二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散打春季积分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1 19:00    来源:柳州市体育局


各有关单位:

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散打春季积分赛将于2025年5月2日至3日在柳才运动中心举行。现将比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报名参赛。


附件:1.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散打春季积分赛竞赛规程

         2.参赛承诺书

          

 2025年4月11日


附件1

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

散打春季积分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柳州市搏击运动协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5月2日至3日在柳才运动中心(学院路柳柴文化产业园)

三、竞赛项目

武术散打

四、竞赛组别和年龄要求

1.U17-U16: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2.U15-U14: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3.U13-U12: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出生;

4.U11-U10: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

5.U9-U8: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出生;

6.U7-U6: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出生。

组别 比赛级别

五、参赛办法

(一)合法注册的体育协会、俱乐部及武馆等均可组队报名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应符合竞赛组别年龄要求。

(三)参赛运动员须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市体校学生凡符合年龄者均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其法定监护人及代表单位应对运动员的身体条件、运动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能参赛。报名时须提交由县级以上医院体检的健康证明(包括脑电图、心电图检查),材料不齐者不能参赛。

(六)参赛运动员须穿着散打护具才可上场比赛,服装须着散打服(红、蓝方统一)。拳套必须使用红、蓝色系,U6-U7使用602,U8-U9、U10-U11使用802,U12-U13、U14-U15使用1002,U16-U17使用1202。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最新颁布《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1.得分部位

是指规则中规定的得分部位。头部,是指除了后脑以外的面部和头两侧的部位。躯干,是指胸部、腹部、背部、腰部。大腿,是指髋关节以下、膝关节以上、包括臀部在内的部位。人体的肩部、上肢、小腿、脚跟、脚掌与脚背,既不是禁击部位,也不是得分部位,击中后既不能判犯规,也不能判得分。按照“方法清楚,效果明显”的得分标准,就低不就高。例如:击中肩部与胸、背的连接部位,不得分;击中大腿与小腿的连接部位,不得分;击中腰部与臀部的连接部位,得 1 分。

2.击中得分

是指运动员使用可用方法,击中对方的得分部位后产生了相应的效果。从以下四个方面判定:

①看进攻。进攻方法清晰、力点准确,明显击中得分部位。

②看防守。击中时没有相应的防守动作;或击中在先,防守动作在后;或防守失误而没有产生相应的防守效果。

③看位移。击中后身体部位产生的移动、震动、晃动现象。

④听声音。击中对方后发出清脆或者沉闷的响声。

(二)本次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4人以下采用单循环制,不含4人)。

(三)运动员报到后先称量体重,然后抽签进行编排。

(四)每局比赛为1分30秒,局间休息1分钟。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散打比赛每组别前三名颁发奖牌和证书,第五名颁发证书。

(二)决出冠亚军名次,第三名、第四名录取为并列第三,第五名至第八名录取为并列第五。个人若参赛项目不足2人(队)时,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设“最佳组织奖”并颁发证书,由赛事组委会根据参赛运动员人数人次及参赛成绩评选。获奖单位占参赛队伍总数的50%。

(四)设“优秀指导奖”并颁发证书,由赛事组委会根据教练指导的参赛选手获前三成绩累计积分排名进行评选。获前三名的教练颁发优秀指导奖(优秀教练员奖),每队1人(以秩序册名单为准)

(五)设“优秀裁判员奖”并授予证书,由裁判组评选,获奖名额4人。

(六)设“团体总分奖”并颁发奖状,奖励团体总分前八名的代表队。团体总分计算方法。

1.积分依次为 10、8、6、5;

以上积分相加为团体总分。

八、报名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人数按每10名参赛运动员配备1名教练依次类推(不足10人则为一人)。

(二)各参赛单位请于2025年4月24日22:00前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18277222934。报名流程:

1.关注“柳州市搏击运动协会”公众号;

2.选择“赛事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3.报名事项有疑问请扫微信二维码添加后咨询。



(三)赛事服务费

1.本次赛事服务费按照个人武术散打比赛220元/人的标准缴费。(赛事服务费包含了个人保险、设备租赁、证书等费用。)   

2.参赛队完成报名后需缴纳1000元纪律保证金。无违纪行为、无损坏赛场设备情况的于赛后三个工作日内返还。称重不合格者更改到体重对应级别需缴纳50元编排费。

3.参赛费、增项费、编排费在缴费后不可退款。如因运动员体重级别编排无对抗选手原因不能参赛,可在赛后向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申请退还该编排费。

(四)领队会议

定于2025年5月1日下午12:30在柳州市柳才运动中心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报名队伍必须派一位教练员或领队参加。若请假,需递交请假条至组委会。无故缺席则取消参赛资格。

 (五)报到

各参赛队领队于2025年5月1日12:30前到赛事组委会报到并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参赛承诺书(机构盖章)

3.个人参赛承诺书

4.心、脑电图体检报告证明

 (六)称重

2025年5月1日上午10:00-12:00在柳才运动中心称重。参赛运动员负公斤级的级别浮动0.5kg,正公斤级别只能高于规定级别。

九、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比赛裁判长由主办单位推荐,裁判员由组委会公示选派。

十、其他事项

(一)健康提醒

1.有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运动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甲流”、传染性疾病康复期的运动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队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队应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和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如果放弃比赛,代表单位应出具文字报告。无故弃权者,取消全部比赛成绩,扣除纪律保证金,并予通报批评。

(四)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的相关规定。另外,运动员、教练员、运动员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五)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对任何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名字、肖像或其图片等相关赛事宣传信息的权利。

(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队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队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比赛资格一年、取消涉事队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二年,并全市通报。

(七)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须在每个比赛日的赛前2小时内提出;对比赛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申请仲裁,须在赛后1小时内提出。提出仲裁请求需一次性提供书面申请书、详细的表述说明并交纳仲裁费(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还需提供清晰的影像、照片)等,否则不予受理。仲裁费用500元。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二






版权所有:柳州市体育网 网站标识码:4502000012


备案号:桂ICP备06011364号-2 桂公网安备 45020202000130号


联系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274号 邮政编码:545006 联系方式:0772-825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