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高尔夫球锦标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高尔夫球锦标赛将于5月17日至18日在柳州市卧龙湖高尔夫球场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组织队伍报名参赛。
附件: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高尔夫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2025年4月25日
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高尔夫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柳州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柳州市高尔夫球协会
协办单位:柳州市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卧龙湖高尔夫球会
磐龙高尔夫学院
三门江高尔夫学院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5年5月17日至18日
比赛地点:柳州市卧龙湖高尔夫球场
三、竞赛项目
(一)A组:男子、女子个人比杆赛
(二)B组:男子、女子个人比杆赛
(三)C组:男子、女子个人比杆赛
(四)D组:男子、女子个人比杆赛
(五)E组:男子、女子个人比杆赛
四、年龄规定
A组:15-18岁年龄组
2007年5月18日至2010年5月17日出生
B组:13-14岁年龄组
2010年5月18日至2012年5月17日出生
C组:10-12岁年龄组
2012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17日出生
D组:8-9岁年龄组
2015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17日出生
E组:8岁以下组
2017年5月18日后出生
备注:若晋级球员在决赛前年龄超出原组别,该球员需进入现年龄对应组别进行竞赛。
五、参赛项目
男、女子个人比杆赛
六、参赛办法和运动资格
(一)适龄青少年。
(二)参赛球员须符合R&A规则有限公司和美国高尔夫球协会联合颁布的最新版《高尔夫球规则》中“业余身份规则”的相关规定。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审定,R&A规则有限公司和美国高尔夫球协会颁布的2023版《高尔夫球规则》以及竞赛委员会制定的当地规则何竞赛规程补充条款。
(二)2轮18洞比杆赛,2轮总杆数少者名次列前。
(三)并列决定
(1)首先比较其最后一轮的杆数,杆数少者名次列前;
(2)若仍相同,则比较最后一轮最后九洞(10-18洞)成绩,杆数少者名次列前,
(3)若仍相同,则从最后一轮的第18洞逐洞倒计数的方式决定名次,杆数少者名次列前;
(4)若仍相同,则采取逐洞附加赛方式决定。
(四)球童由组委会随机分配,不允许指定或自带球童。
(五)当地规则、码数表另行公布。
(六)杆数限制
比赛采用“封顶赛”形式,任何球员在任何一洞的杆数达到Double par时应该立即停止击球,进行下一洞的打球,该洞杆数记为双倍标准杆数
(七)发球台
黑色发球台:男子A组
蓝色发球台:男子B组、女子A组
白色发球台:男子C组、女子B组
红色发球台:女子C组
橙色发球台:男子D组、女子D组
绿色发球台:男子E组,女子E组
(八)球童和球车
球童由组委会随机分配,不可点球童,不可自带球童,全程可乘坐球车
(九)测距议
本次比赛允许使用不带坡度功能测距仪
(十)陪走
本次比赛不允许球员亲属、教练员等非参赛人员进入比赛场地陪走或提供协助
(十一)裁判员
裁判员由赛事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二)恶劣天气
1、尽量按照计划完成比赛。
2、如恶劣天气导致比赛无法继续,则暂停比赛。当情况好转时,应当天恢复比赛。
3、如果比赛无法当天完成,则组委会将按照实际情况取消一轮,或取消整场比赛。
八、奖励办法
(一)奖励前六名。前三名颁发奖杯和奖状,其它名次颁发奖状。
(二)不足六人的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减一奖励。
九、报名办法
(一)即日起,至5月10日18:00前向柳州高协秘书处完成参赛报名,参赛报名需在相应的赛事条目,如2025年柳州青少年高尔夫球锦标赛,按竞赛规程要求(如姓名、组别、参赛年龄、小项等)填报。
(二)比赛球员需购买保险,由组委会统一购买
(二)报名联系人:江教练 联系电话:13788226788
十、报到及比赛安排
(一)报到时间: 2025 年 5月17日 10:00-12:00
(二)报到地点:卧龙湖高尔夫球会大堂
(三)比赛安排
5月17日
10:00-12:00,签到
12:10-12:20,开赛仪式
12:30-17:30,第一轮比赛
5月18日
07:30-12:00,第二轮 比赛
13:00-14:30,颁奖仪式
十一、费用
(一)参赛费:980元/人(含两轮18洞击球费、更衣柜、球车、果岭、18日自助午餐餐费)。球童小费和其它费用自理。
(二)每天练习场免费击球两盒,试场18洞380元/人。
十二、其他事项
(一)健康提醒
1.有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队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甲流”、新冠肺炎等疾病康复期的队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队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及《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另外,队员、教练员、队员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四)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任何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姓名、肖像或其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作为赛事宣传材料的权利。
(五)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队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队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一年、取消涉事队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二年,并全市通报。
(六)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须在每个比赛日的赛前2小时内提出;对比赛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申请仲裁,须在赛后1小时内提出。提出仲裁请求需一次性提供书面申请书、详细的表述说明并交纳仲裁费(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还需提供清晰的影像、照片)等,否则不予受理。仲裁费用500元。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