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柳州市青少年跆拳道秋季积分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体育局  |   发布日期: 2024-07-15 10:00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柳州市青少年跆拳道秋季积分赛的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组织队伍报名参赛。

附件:1.2024年柳州市青少年跆拳道秋季积分赛竞赛规程

2.参赛承诺书

3.2024年柳州市青少年跆拳道秋季积分赛报名表


柳州市体育局

2024年7月15日

附件1

2024年柳州市青少年跆拳道

秋季积分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柳州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广西赛奇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柳州市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柳州市武术协会


二、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3日至4日,地点待定。


三、竞赛项目

(一)传统品势:

1.U12(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七章、太极八章

2.U11(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五章、太极六章

3.U10(201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四章、太极五章

4.U9(201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三章、太极四章

5.U8(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二章、太极三章

6.U7(201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一章、太极一章

(二)竞技

1.U16-14(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45KG、50KG、55KG、60KG、65KG、70KG、70KG+

女子:43KG、47KG、51KG、55KG、59KG、63KG、63KG+

2.U13-12(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38KG、42KG、46KG、50KG、54KG、58KG、62KG、62KG+

女子:40KG、44KG、48KG、52KG、56KG、60KG、60KG+

3.U11-10(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28KG、32KG、36KG、40KG、45KG、50KG、50KG+

女子:27KG、31KG、35KG、39KG、44KG、49KG、49KG+

4.U9-7(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20KG、23KG、26KG、29KG、32KG、36KG、40KG 、40KG+

女子:19KG、22KG、25KG、28KG、31KG、35KG、39KG、39KG+


四、参赛单位

(一)柳州市各中小学、体育协会、俱乐部均可报名参赛。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二)青少年个人。


五、参加办法和运动资格

(一)以单位或个人报名参赛。青少年运动员应为代表柳州在广西注册(含已向外交流),或由其他地市、宁铁体协交流到柳州,或尚未在广西注册的运动员。允许输送到自治区体工队、自治区体校的运动员参赛。

(二)所有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

(三)每个参赛队伍可报领队1名,按运动员6:1比例报教练员人数(即6名运动员1名教练员,7名运动员2名教练员,以此类推),队医1名;各级别每队限报2人,各队不限报运动员人数。领队和其中1名教练必须是所属单位的在职人员。每名队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四)教育集团的独立校区间不能共享运动员资源。学校的分校区不能作为独立的单位参赛。

(五)运动员因所在学校不组队参赛而代表其他学校参赛的,必须提交原学校放弃比赛的证明文件,占用参赛单位的报名名额,且成绩不计入团体总分。报名时须注明。

(六)一个运动员参加竞技项目不可兼两个比赛级别。

(七)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及代表单位应对运动员的身体条件、运动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能参赛。运动员经其法定监护人签署书面参赛申请和承诺书,承诺自愿承担各种参赛风险,并购买有参加本项赛事的意外保险,方可报名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世界跆拳道联合会竞赛规则。

(二)竞技个人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采用三局优胜制,每局一分半,局间休息30秒。

(三)品势比赛若各组各级别报名参赛人数不足2人时,将不进行比赛,并入上个组别比赛。

(四)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称重时间为赛前一天称重。

(五)运动员必须身着白色跆拳道道服参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需要自备头盔、护甲、护齿、护手套、护脚背、护裆、护腿、护臂(道服上不得印有国旗及代表国名的文字),参加品势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标准的品势服参赛。

(六)个人积分办法按《柳州市青少年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和跆拳道赛事积分管理办法 (2024年修订)》执行。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品势、竞技个人比赛每个级别比赛每个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人数不足8人,差额一名奖励,颁发荣誉证书。

(二)各项目参赛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设优秀指导奖,获单项第一名的教练颁发优秀指导奖(优秀教练员奖),每队1人(以秩序册名单为准)。

(四)设优秀裁判员奖5人。


八、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23日17:30时前。

(二)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凌教练  联系电话:15607722522(上午 8:30-12:30,下午 14:00-20:00) 

(三)纸质版报名材料

1.电子版(excel 表格)、纸质版报名表(单位盖章)各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参赛承诺书(单位盖章)。

4.个人参赛承诺书(学生及监护人共同签字)。

5.保险单复印件(必须有被保险人姓名、保险内容及有效日期)。

6.心电图、脑电图证明(参加竞技比赛一个月内)。

注:以上纸质材料扫描成电子版以及报名表(excel 版),压缩成文件包形式传至邮箱:56974737@qq.com。纸质材料(含1、2、3、4、5、6)交:柳州市高岭路 8 号广雅体育场二楼跆拳道馆,凌教练,15607722522。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7月23日 17:30 前同时提交,参赛资格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


九、其他

(一)健康提醒

1.有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队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甲流”、新冠肺炎等疾病康复期的队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队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队应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和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如果放弃比赛,代表单位应出具文字报告。无故弃权者,取消全部比赛成绩,扣除纪律保证金,并予通报批评。

(四)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及《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另外,队员、教练员、队员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五)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任何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姓名、肖像或其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作为赛事宣传材料的权利。

(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队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队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一年、取消涉事队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二年,并全市通报。

(七)对队员资格有异议,须在每个比赛日的赛前2小时内提出;对比赛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申请仲裁,须在赛后1小时内提出。提出仲裁请求需一次性提供书面申请书、详细的表述说明并交纳仲裁费(对队员资格有异议的,还需提供清晰的影像、照片)等,否则不予受理。仲裁费用500元。

    (八)定于2024年7月26日上午10:00在柳州市游泳馆新闻发布厅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报名队伍必须派一位教练员或领队参加。缺席联席会则视为同意会上通过的任何解释和相关决议。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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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承诺书及报名表: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2024年柳州市青少年跆拳道秋季积分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5 10:00    来源:柳州市体育局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柳州市青少年跆拳道秋季积分赛的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组织队伍报名参赛。

附件:1.2024年柳州市青少年跆拳道秋季积分赛竞赛规程

2.参赛承诺书

3.2024年柳州市青少年跆拳道秋季积分赛报名表


柳州市体育局

2024年7月15日

附件1

2024年柳州市青少年跆拳道

秋季积分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柳州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广西赛奇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柳州市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柳州市武术协会


二、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3日至4日,地点待定。


三、竞赛项目

(一)传统品势:

1.U12(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七章、太极八章

2.U11(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五章、太极六章

3.U10(201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四章、太极五章

4.U9(201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三章、太极四章

5.U8(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二章、太极三章

6.U7(201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一章、太极一章

(二)竞技

1.U16-14(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45KG、50KG、55KG、60KG、65KG、70KG、70KG+

女子:43KG、47KG、51KG、55KG、59KG、63KG、63KG+

2.U13-12(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38KG、42KG、46KG、50KG、54KG、58KG、62KG、62KG+

女子:40KG、44KG、48KG、52KG、56KG、60KG、60KG+

3.U11-10(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28KG、32KG、36KG、40KG、45KG、50KG、50KG+

女子:27KG、31KG、35KG、39KG、44KG、49KG、49KG+

4.U9-7(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20KG、23KG、26KG、29KG、32KG、36KG、40KG 、40KG+

女子:19KG、22KG、25KG、28KG、31KG、35KG、39KG、39KG+


四、参赛单位

(一)柳州市各中小学、体育协会、俱乐部均可报名参赛。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二)青少年个人。


五、参加办法和运动资格

(一)以单位或个人报名参赛。青少年运动员应为代表柳州在广西注册(含已向外交流),或由其他地市、宁铁体协交流到柳州,或尚未在广西注册的运动员。允许输送到自治区体工队、自治区体校的运动员参赛。

(二)所有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

(三)每个参赛队伍可报领队1名,按运动员6:1比例报教练员人数(即6名运动员1名教练员,7名运动员2名教练员,以此类推),队医1名;各级别每队限报2人,各队不限报运动员人数。领队和其中1名教练必须是所属单位的在职人员。每名队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四)教育集团的独立校区间不能共享运动员资源。学校的分校区不能作为独立的单位参赛。

(五)运动员因所在学校不组队参赛而代表其他学校参赛的,必须提交原学校放弃比赛的证明文件,占用参赛单位的报名名额,且成绩不计入团体总分。报名时须注明。

(六)一个运动员参加竞技项目不可兼两个比赛级别。

(七)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及代表单位应对运动员的身体条件、运动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能参赛。运动员经其法定监护人签署书面参赛申请和承诺书,承诺自愿承担各种参赛风险,并购买有参加本项赛事的意外保险,方可报名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世界跆拳道联合会竞赛规则。

(二)竞技个人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采用三局优胜制,每局一分半,局间休息30秒。

(三)品势比赛若各组各级别报名参赛人数不足2人时,将不进行比赛,并入上个组别比赛。

(四)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称重时间为赛前一天称重。

(五)运动员必须身着白色跆拳道道服参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需要自备头盔、护甲、护齿、护手套、护脚背、护裆、护腿、护臂(道服上不得印有国旗及代表国名的文字),参加品势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标准的品势服参赛。

(六)个人积分办法按《柳州市青少年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和跆拳道赛事积分管理办法 (2024年修订)》执行。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品势、竞技个人比赛每个级别比赛每个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人数不足8人,差额一名奖励,颁发荣誉证书。

(二)各项目参赛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设优秀指导奖,获单项第一名的教练颁发优秀指导奖(优秀教练员奖),每队1人(以秩序册名单为准)。

(四)设优秀裁判员奖5人。


八、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23日17:30时前。

(二)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凌教练  联系电话:15607722522(上午 8:30-12:30,下午 14:00-20:00) 

(三)纸质版报名材料

1.电子版(excel 表格)、纸质版报名表(单位盖章)各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参赛承诺书(单位盖章)。

4.个人参赛承诺书(学生及监护人共同签字)。

5.保险单复印件(必须有被保险人姓名、保险内容及有效日期)。

6.心电图、脑电图证明(参加竞技比赛一个月内)。

注:以上纸质材料扫描成电子版以及报名表(excel 版),压缩成文件包形式传至邮箱:56974737@qq.com。纸质材料(含1、2、3、4、5、6)交:柳州市高岭路 8 号广雅体育场二楼跆拳道馆,凌教练,15607722522。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7月23日 17:30 前同时提交,参赛资格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


九、其他

(一)健康提醒

1.有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队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甲流”、新冠肺炎等疾病康复期的队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队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队应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和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如果放弃比赛,代表单位应出具文字报告。无故弃权者,取消全部比赛成绩,扣除纪律保证金,并予通报批评。

(四)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及《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另外,队员、教练员、队员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五)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任何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姓名、肖像或其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作为赛事宣传材料的权利。

(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队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队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一年、取消涉事队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二年,并全市通报。

(七)对队员资格有异议,须在每个比赛日的赛前2小时内提出;对比赛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申请仲裁,须在赛后1小时内提出。提出仲裁请求需一次性提供书面申请书、详细的表述说明并交纳仲裁费(对队员资格有异议的,还需提供清晰的影像、照片)等,否则不予受理。仲裁费用500元。

    (八)定于2024年7月26日上午10:00在柳州市游泳馆新闻发布厅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报名队伍必须派一位教练员或领队参加。缺席联席会则视为同意会上通过的任何解释和相关决议。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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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承诺书及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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