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体育局关于举办2024年柳州市第二届乒乓球俱乐部团体争霸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广普及乒乓球运动,营造全民健身、科学健身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定于2024年11月30日-12月1日在柳州市城中区体育园乒乓球馆举办2024年柳州市第二届乒乓球俱乐部团体争霸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与。
附件:
1.2024年柳州市第二届乒乓球俱乐部团体争霸赛竞赛规程
2.2024年柳州市第二届乒乓球俱乐部团体争霸赛报名表
3.2024年柳州市第二届乒乓球俱乐部团体争霸赛自愿参赛安全责任书
柳州市体育局
2024年11月7日
附件1
2024年柳州市第二届乒乓球俱乐部团体
争霸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柳州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柳州市天霖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柳州市乒乓球联合会
协办单位:柳州市搏乐乒乓球运动俱乐部
柳州市瑞文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赞助单位:柳州市锐铭商贸有限公司
贵州董酒销售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4年11月30-12月1日
比赛地点:柳州市城中区体育园乒乓球馆
三、竞赛项目
混合团体赛
比赛内容:混双、女单、男双、女双、男单。
四、参赛办法
(一)柳州市内机关单位、街道、社区,在柳州市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区内外驻柳的企事业单位),合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协会、俱乐部等均可报名参赛。
(二)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4人、女运动员4人,领队和教练员可兼任运动员。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三)运动员资格
参赛运动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年龄18至70周岁,须是身体健康者,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以及近期不宜参加体育活动的不能参赛。如报名参赛,则视为参赛运动员本人对参加比赛存在的风险和意外已做了审慎的评估,并愿意自行承担赛事期间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参赛运动员须自愿签署参赛承诺书,并自行购买此次赛事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
3.应是在柳州市工作生活人员,现役专业运动员不得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22年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及规则解释。
(二)参赛队为7队(含7队)以下的,采取单循环赛进行比赛。每场比赛为五局三胜制,每局比赛11分制。每名运动员只能出场一次,不得兼项。
(三)参赛队为8队(含8队)以上的,比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按积分由高至低排列小组名次;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及附加赛决出名次。小组赛均为三局二胜,每局比赛11分制。
(四)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的积分采用2—1—0的方式,即获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弃权得0分。循环赛积分由高至低排列名次,若同组中2队积分相同,应按相互间比赛的成绩排列名次,首先计算相互间获得的积分,再根据需要计算比赛场次、局和分的胜负比率,直至排列出名次。
(五)第二阶段淘汰赛将小组出线队进行抽签,抽签原则为避开第一阶段在同一小组的队。
(六)参赛运动员应按照比赛安排,提前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检录后方能进行比赛。迟到15分钟的,作弃权处理。
(七)比赛器材必须符合标准,比赛使用红双喜比赛用球,球拍为国际乒联最新公布的颗粒胶或海绵胶的型号、厚度、击球拍面的平整度、粘合剂的气味。球拍覆盖物不得经过任何在物理和化学或其他处理。
(八)各参赛队比赛时须全队服装统一。
六、奖励办法
比赛取前八名给予奖励,不足八队参赛的,差额二名奖励。
七、报名办法
(一)请各参赛单位于2024年11月24日12:00前,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342165866@qq.com,纸质版报名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提交至柳州市搏乐乒乓球运动俱乐部办公室(地址:柳州市柳东体育中心网球馆附馆门口左边第一间,时间:周一至周五18:00-22:00、周末10:00-12:00),通过参赛资格审核后为报名成功。联系人:刘孤雁,联系电话:13877215446(微信同号)
(二)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自愿参赛责任书(附件3);
3.保险证明(截图)。
(三)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四)领队会
组委会定于2024年11月24日17:00,在柳州市城中体育园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各参赛队须派一位教练员或领队参加。缺席联席会则视为同意会上通过的任何解释和相关决议。联席会开始后,不能更改报名信息。
八、仲裁委员会
(一)仲裁委员会委员由组委会威派,按照《仲裁委员会条例》的规定实施工作。
(二)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弃权、罢赛或比赛中出现的一切违规违纪行为和事件,由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涉事运动员的比赛成绩、取消涉事运动员所属队伍所有比赛成绩。
(三)对本次比赛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有异议者,须在每个比赛日赛前2小时内提出仲裁申请;对本次比赛的过程产生异议者,须在赛后1小时内提出仲裁申请。申诉者应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详细说明情况并由代表队领队签字)、相关证据材料(清晰的影像、照片等),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否则不予受理。待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如申诉经查属实,其所缴纳的申诉费将原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九、赛风赛纪
(一)各参赛队的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各参赛队的领队、教练员、运动员、运动员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
(三)各参赛队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四)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名字、肖像或其图片等相关赛事宣传信息的权利。
十、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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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和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