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射者杯”2026年柳州市尚学堂青少年田径公开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柳州市尚学堂文化体育传播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柳州市瑞峰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柳州市马鹿山中学 城中区田径协会
赞助单位:海南省弹射者体育有限公司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5月23-24日
地点:柳州市马鹿山中学
三、参赛单位
柳州市内各类学校、注册地在柳州市的田径俱乐部、体育公司 。
四、竞赛分组
(一)U18 男、女组:2008 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二)U16 男、女组: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三)U15 男、女组: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出生者
(四)U13 男、女组:2013 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五)U12 男、女组:2014 年1月1 日以后出生者
五、比赛项目
(一)U18组
1、男子 (9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110米栏 (第一栏13.72米、栏高 0.914米,栏间距 9.14米) 、400米栏(栏高0.84米)、跳远
2、女子 (9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100米栏 (第一栏13米、栏高 0.84米,栏间距 8.5米)、400米栏 (栏高0.762米)、跳远
(二) U16 组:
1、男子 (12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4*400米、110米栏 (第一栏13.72米、栏高 0.914米,栏间距 8.7米) 、400米栏(栏高0.84米)、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公斤)
2、女子 (12项) :100 米、200 米、400 米、800米、1500米、4*100米、4*400米、100 米栏 (第一栏13米、栏高 0.762 米,栏间距 8米) 、400 米栏 (栏高0.762 米) 、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3 公斤)
3、男女混合4X100米、4*400米接力(男女各两名运动员)
(三)U15组:
1、男子 (11项) :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4*100米、110 米栏 (栏高 0.914米,栏间距8.7 米) 、400 米栏(栏高0.84 米)、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5公斤)
2、女子 (11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100米栏 (第一栏13米、栏高 0.762米,栏间距 8米) 、400米栏 (栏高0.762米)、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3公斤)
3、男女混合4X100米接力(男女各两名运动员)
(四)U13组:
1、男子 (9项) :60米、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4*100米、100 米栏 (第一栏13米,栏间距 8米栏高 0.84 米)、跳远
2、女子 (9项) :60米、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4*100米、80 米栏 (第一栏12米、栏高 0.762 米,栏间距 7.5 米) 、跳远
(五)U12组
1、男子 (9项) :60米、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4*100米、100 米栏 (第一栏13米,栏间距 8米栏高 0.84 米)、跳远
2、女子 (9项) :60米、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4*100米、80 米栏 (第一栏12米、栏高 0.762 米,栏间距 7.5 米) 、跳远
六、运动员资格
运动员必须是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小学在校在籍在读学生。
七、参赛办法
(一) 须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学籍卡参赛。
(二) 除接力项目外,各单项每个单位不限报名人数,每个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低年龄的运动员可以跨高组别参赛。
(三) 各代表队须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1-2人。
(四) 运动员人身意外保险由运动员自行参保。
八、竞赛办法
( 一 ) 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与技术规则》2025年版及修改部分
(二) 所有田赛项目采取一个赛次; 径赛项目除 60米、100 米、200 米、400米、直道跨栏项目采用预赛、决赛二个赛次外,其它径赛项目采用一个赛次。
注:径赛项目报名确认参赛人数少于8人或8人时,执行一个赛次比赛。
(三) 比赛在塑胶跑道上进行, 比赛器材统一 由大会配备, 使用中国田径协会认证的电动计时和比赛器材。
(四) 运动员号码布由大会统一制作。
(五) 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须交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学籍卡,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六) 比赛前召开技术会议对运动员进行参赛确认, 比赛时 间、竞赛分组以秩序分册为准。
(七) 凡违反体育道德或有不正当行为者,将取消该项目及 后续比赛项目的比赛资格。
(八) 比赛时运动员须穿着印有本单位队名的统一服装,服 装必须符合田径竞赛规则的要求,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九) 本次比赛未列入可授予运动员等级称号省级体育赛事 名录,不能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1、个人名次
参赛人数在9人以上的录取前八名,单个项目报名不足8人的减一录取名次。
2、团体总分
按各单位运动员的各单项、破记录得分之和,排列团体总分名次。团体总分奖励前八名。如总分相等,以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在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3、计分办法
各单项录取前八名,按13、11、10、9、8、7、6、5计分,凡破市记录者加13分。
4、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代表队三个,由各代表队和裁判组评选。
获得团体总分前八名和体育道德风尚奖的代表队办法牌匾,个人颁发奖状: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前八名颁发奖励证书、牌匾、奖牌,奖牌、牌匾、优秀教练员证书由承办单位准备,奖励证书由市体育局准备。
十、资格审查
本次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 赛前、赛中、赛后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并查实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有弄虚作假及违反规定者,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
十一、报名
( 一 ) 报名方式另行通知
报名时间:4月 1 5日—4月 30日,4月 30日 19时截止报名,逾 期不受理报名。
联系电话:刘老师18648898990 魏老师18177285825
各参赛单位确定最终参赛名单后,应在报名截止前上报比赛名单逾期不予编排,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费用:
报名费根据遵照《中国田径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U系列田径比赛报名费标准的通知》(田协{2020}314号)的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第一项250元第二项80元。
( 三 ) 交通食宿费用: 自理。
十二、报到
(一) 主办单位另行安排参赛单位报到时间及地点。
(二) 由主办单位选派的裁判员按照通知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到。
(三) 报到时各参赛单位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如未提交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已报名所有费用不退。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运动员学籍证明
3、个人参赛承诺书(运动员)
十三、技术代表、仲裁和裁判员选派
技术代表、仲裁和裁判员由主办方选派
十四、兴奋剂、性别检查
(一) 严禁使用兴奋剂及违规手段。
(二) 兴奋剂检查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赛事期间将安排反兴奋剂宣传教育等课程或活动。
十五、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柳州市尚学堂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所有。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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