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体育局“一把手”权力清单
柳州市体育局“一把手”权力清单
(一)主持决策类
1.主持本单位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班子会议,组织、带领班子成员实施上级决策部署和本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决定,签发本单位文件,推进各项工作。
2.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负总责。
(二)牵头执行类
1.认真履行选人用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正确的用人导向,党组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加强对人选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把关,认真执行廉政意见双签字制度。
2.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本单位领导班子民主,集思广益,自觉接受其他班子成员的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末位表态和回避制度,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传达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开展研究部署组织实施。
4.认真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领域“一岗双责”责任制。
(三)审核批示类
1.对本单位党组织建设、组织人事、业务工作、财务工作等进行审核、批示。
2.经班子集体研究后,对本单位的先进表彰、干部任免、处分及辞职等进行把关审批。
(四)督促检查类
对本单位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内部管理、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
(五)应急处置类
遇有突发性和重大事件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及时作出决策和展开部署。
(六)其他类别
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个人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