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407003柳州市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2022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表(预算公开10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体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主管部门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发展社会体育事业。
(二)协助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加强体育类社会组织的管理,为体育类社会组织规范发展提供指导和服务。
(三)协助制定年度重大体育赛事、社会体育活动计划并指导实施。
(四)协助主管部门推动全市体育产业发展,并为加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监管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五)协助推动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体育运动事业发展。
(六)组织开展社会体育项目推广、培训等活动,培育社会体育指导员,负责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推广工作。
二、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协助市体育局开展各项工作及赛事活动。
(二)协助开展市级体育类社会组织登记(成立、变更、注销)的前置审批,研究体育类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标准,指导市级各类体育协会、俱乐部规范发展。
(三)开展新型体育项目、创新体育运动模式,调动我市各年龄段市民参与体育项目活动的积极性。
(四)推动体育市场主体活力,培育打造有创新能力、有竞争力的示范企业(产业) 单位,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加强巩固我市创建广西体育旅游示范区建设工作,培育和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星级体育综合体及综合体升级工作。
三、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为柳州市体育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数为42人,编内在职32人,退休59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表(预算公开10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收支总预算614.83万元,同比增加36.04万元,同比增长6.2%,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4.83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0.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13万元。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收入总预算614.83万元,同比增加36.04万元,同比增长6.2%。其中: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614.83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36.04万元,同比增长6.2%。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的增加,所以人员经费增加。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支出总预算614.83万元,基本支出预算601.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7.8%,同比增加37.04万元,同比增长6.6%。项目支出预算13.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同比减少1万元,同比下降7%。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七类,其中:
1.体育场馆39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6%,同比增加29.09万元,同比增长7.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进5名在职人员,所以人员经费增加。
2.群众体育13.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同比减少1万元,同比下降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内容调整,部分项目取消,所以经费减少。
3.事业单位离退休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6%,同比增加6.11万元,同比增长1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相关经费增加,所以经费增加。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同比增加1.24万元,同比增长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同比增加0.62万元,同比增长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6.事业单位医疗24.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同比增加0.39万元,同比增长1.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增加。
7.住房公积金38.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同比增加0.93万元,同比增长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60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7.8%,同比增加37.04万元,同比增长6.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增加,所以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13.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同比减少1万元,同比下降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内容调整,部分项目取消,所以经费减少。
2022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较2021年新增在职人员,二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微幅上调,所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14.83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4.83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0.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1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1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47万元,项目支出13.3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体育场馆367.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职人员工资、绩效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二)群众体育支出预算13.36万元 ,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赛事活动及宣传支出。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预算6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8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4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六)事业单位医疗24.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38.1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1.4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44.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
(二)公用经费56.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2万元,比2021 年(上一年)预算1.02万元,同比增加0.1万元,同比增长9.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1.12万元,同比增加0.1万元,同比增长9.8%,增加原因:新增在职人员,故经费增加。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市来访调研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2022年单位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200万元以上的项目预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