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健康中国战略,深化全民健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构建柳州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助力健康柳州、广西体育强市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桂政发〔2021〕46号)精神,结合柳州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柳州考察调研时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服务城市发展、展示城市实力、鼓舞精神、砥砺意志当中的综合价值与多元作用。构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体系完善,政府与社会多元化服务供给模式成熟,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全民健身法治保障健全的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柳州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建设广西体育强市和健康柳州目标,推进全市全民健身均等化、标准化、科学化、智慧化、融合化发展。城乡居民健身与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力争到2025年全市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到45%。体育健身设施更加便利,构建较为完善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建成更加便捷的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面完成每个县区、新区建设一座体育公园任务,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每万人拥有足球场数达到1.2块以上。体育部门监管的体育场馆100%对公众开放,其中,享受中央免费低收费补助资金的体育场馆每年对公众开放不少于330天,平均每周开放不少于35小时。健身指导更加科学,每千人拥有社会指导员人数达到2.2人以上,建设与柳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质量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公共健身法治保障更加健全,推动实施国家、自治区有关全民健身的各项政策法规标准,制定完善柳州本地的全民健身规章制度,建设更高水平的体育服务法治体系。全民健身与体育培训、健康产业、休闲旅游等方面的发展更加融合。力争在全区率先创建广西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
二、主要任务
(三)完善建管机制,加大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设施供给
1、强化规划统领,扩大总量优化结构
认真落实《柳州市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柳政办2021﹝90﹞号),全面完成市、县城乡体育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可用于体育设施建设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做好备案工作,编制全市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各县区、新区摸清现有设施现状,结合各地区人口密度、人群需求、用地环境等条件,科学、精准细化具体项目,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加强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地区体育设施建设。
完善四级公共体育设施。鼓励各县区、新区按照国家、自治区分类标准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推进各县开展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馆、田径场、游泳馆(池)和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六个一”工程建设;城区开展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馆(池)、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四个一”工程建设。乡镇开展灯光篮球场、小型全民健身广场“两个一”工程建设;街道开展小型全民健身广场、多功能运动场“两个一”工程建设。行政村开展室外篮球场、室外乒乓球场“两个一”工程建设;社区开展多功能运动场地、健身路径“两个一”工程建设。
开展足球场地建设专项行动。各城区按照每万人拥有1.2块的目标建设足球场地,其中城中区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1.5块以上。支持利用有条件的学校、公园、绿地、边角地等空闲用地改建标准或非标准足球场。
加强民族体育设施建设。结合多功能场地、场馆等设施,建设一批适宜民族体育项目开展的场地,兼容设置花炮、珍珠球、陀螺、射弩、板鞋竞速等民族特色项目。力争2025年底前全市建成自治区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达到2个以上。
构建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合理整合规划,完善覆盖城镇在内的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打造“处处可健”、健身与餐饮、娱乐、购物、旅游等于一体的高品质健身空间。
2、聚焦资源整合,探索复合共建模式
压实社会建设责任。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体育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建立审批联动、数据共享、监管同行的联动监督机制,督促新建居住小区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要求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健身场地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转换为应急避难场所。新增、更换一批老旧社区的健身设施,持续加大老旧社区体育设施的改善力度。
发展嵌入式体育场地。根据柳州城市特点,在桥下空间、公园绿地、景区景点、社区广场等可复合利用空间增建体育健身步道、笼式多功能运动场、健身路径、自行车道、登山步道、露营地集群等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积极融入自治区体育休闲集聚区、体育休闲养生经济带、山地户外体育休闲圈建设。鼓励体育健身、培训进商场。
倡导复合用地和租赁用地。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体育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新区联动,支持对城市建设、公园规划设计、中心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健身设施进行功能整合,使健身设施配置更加完善合理,健身环境明显改善。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依照有关规定,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土地,或按用途需要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
3、健全管理机制,用好管好现有资源
优化场馆免低收费开放工作。严格执行获补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要求,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加大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开放,以及开展赛事、培训、讲座等公益活动的考核力度。
打造示范样板,提高运营效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运营原则,各县区、新区体育行政部门牵头编制所属体育场馆、体育公园运营管理示范性合同样本,建立健全各所属体育场馆、体育公园安全开放管理制度,推动各场馆高效、规范运营。推进场馆社会化合作与智能化升级。
扩大开放释放公共资源潜能。有序推进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逐步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推动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先行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在校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县区(新区)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支持。积极引进社会机构参与学校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为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
促建控管规范体育设施管理。完善健身路径等基础设施报建、维护、开放、使用管理机制,各县区、新区每年财政应配套有用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预算。市本级和各县区、新区每年做好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向乡镇、街道征集建设需求意见,简化申报手续,形成良好的建设管理监督、倒逼机制,激发建设积极性。基础设施建设要结合当地乡村、社区需求特点设置建设项目,加大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力度。
各县区、新区体育行政部门要明确管理责任,根据权属情况并结合属地管理原则,确定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责任人。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公园(广场)管理部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接收器材的组织和单位,是器材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要在县区、新区体育主管部门指导下,配合做好器材接收、安装、验收工作,定期对配建在本组织和单位所辖区域内的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加强日常管理。县区、新区体育主管部门对器材配建、安装、验收、移交、日常管理行使监管和指导职责,按要求与器材接收方和供应商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器材产权、种类数量和管理维护责任等事项,建立可查询追溯的工作台账。
(四)统筹全民健身赛事体系,更好满足群众活动需求
1.打造柳州全民健身品牌系列活动
巩固柳州近年来打造形成的赛事品牌,整合现有赛事资源,科学规划设置,建设结合人群分类、城市特色、季节节庆等需求及特点,包含篮球、足球、排球“三大球”项目,春、夏、秋冬“四季主题”活动,实施市、县区、乡镇(街道)、社会体育组织“四级联动”,适应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的群众体育赛事体系,丰富赛事内容,扩大赛事活动辐射面,满足不同群体需求。
2.灵活办赛培育多元主体办赛模式
建设多元主体参与的市、县区、乡镇(街道)、社会体育组织四级群众健身赛事活动组织体制,根据广西壮族“三月三”民族体育炫活动内容,支持各县区利用自身山水资源优势培育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与当地节庆旅游相融合,打造“一地一品”、“一地多品”系列赛事活动,办好融安龙舟赛、三江、柳江抢花炮、全市县区篮球联赛、芦笙、斗马等赛事活动,促进体育+旅游融合发展。利用社区小广场等便利设施开展社区运动会,放宽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准入标准,完善制定运动项目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等制度保障,支持企业、社会体育组织举办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形成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各层级联动的办赛体系,发展体育锻炼人口。支持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在有条件的项目开设残疾人组别。
3.探索互联网+赛事活动新模式
推进体育健身产业数字化建设,积极融入“龙城市民云”平台,鼓励各项全民健身体育组织依托互联网、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创新全民健身组织方式。运用短视频、直播等形式,打破传统线下时间及地域的限制,适应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开设线上体育教学,开展棋牌类、体能类、田径类、传统武术、养生拳、跳绳等非对抗性赛事活动项目的线上比赛,完善线上比赛评判标准,组织规范等体制保障。支持企业、社团组织自主设计、创建、发起线上全民健身活动,鼓励发放健身消费券,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健身活动。
(五)构建健身指导平台,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1.完善科学健身权威评价体系
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实现各县区国民体质监测调查全覆盖。倡导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关组织、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居民(村民)委员会积极发动、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达标活动,并与工间(前)操和业余健身活动、运动会等结合起来。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定期开展居民、职工、学生体质监测,强化监测结果应用指导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提升人体的力量、速度、耐力、灵敏、柔韧等五类素质的锻炼,引导群众爱健身,帮助群众会健身,提升全民体质水平。
2.发展科学健身指导机构
逐步建立国民体质监测与体育专科院校、医疗机构业务协作机制,持续推进科学健身与健康知识资料库、柳州市体医融合专家库,柳州市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管理互联网平台,“体医融合+互联网服务”网络专栏,运动处方系统等“两库三平台”建设,各县区、新区体育行政部门应编制有科学健身指导经费预算,加大科学健身知识宣传,完善基层国民体质监测站点等建设。
3.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
扩容提质,深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改革,扩大队伍规模,提高指导服务率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开展线上线下志愿服务,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将体育志愿服务与乡村振兴等相结合,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严把入口关,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证前培训考核工作,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继续教育活动,开展体育指导员技能大比武活动,考评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时长及质量,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服务价值,为指导全民健身的广泛开展进一步夯实人才基础。
(六)引导社会体育组织有序发展,提升组织服务质量
1.构建规范透明公平高效的管理机制
完善社会体育组织成立登记前期审核,运行监督评价及注销登记管理制度,构建独立履行主体责任自律,章程设置依法依规,运行管理规范,监事效能健全,业务归口责任明确,社会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筑牢社会体育组织良性发展法治保障。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体育协会、俱乐部建立完善裁判员、运动员培养管理,领导班子选举、换届,财务管理等涉及资源调配和社会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制度规范,做到公开、透明、合理、合法、科学、规范。
2.落实“双减”规定,提升社会体育组织服务水平
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双减”体育培训工作的政策规定和行为规范,加强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和培训活动监管,提升校外体育培训服务质量。
3.拓展激发社会体育组织活力渠道
理顺体育行政部门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办体育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发展,推进体育事业建设运营的市场化、举办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渠道的多样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格局。在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方面,着力推进体育“多元化”办赛改革,广泛采用社会组织、企业承办,政府指导的形式办赛,将适合市场化运营的赛事运营权、招商权等核心资源,尽可能交给市场与社会主体进行开发。
(七)关注重点精准发力,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
1.加强顶层设计,以重点人群带动全面发展
重视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特别是乡村青少年、留守老人、妇女等特殊群体的健身需求,坚持顶层设计、一体推进的原则,市本级及各县区体育行政部门每年制定重点人群体育健身活动计划并抓好落实,以重点带动整体,促进我市全民健身全面发展。
2.实施体教融合,多元助力青少年体育均衡发展
落实《柳州市体育局 柳州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柳州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推动青少年体育“教会、勤练、常赛”,强化乡村地区青少年国民体质监测成果应用,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活动,引导社会体育组织下乡村、下基层,积极开展体育乡村振兴服务,体育公益足球等活动。深化体教融合,有序推进体育进校园课后服务。持续加大对乡村基层的投入和帮扶力度,促进青少年健身均衡化发展,逐年提高乡村人口在内的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让青少年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完善基层体育自治组织,广泛开展老年人等群体健身
加强老年人等群体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在配备公共体育设施的社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配备适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身体锻炼的设备设施,提高健身设施适龄化程度。支持市级、县区级群体性体育协会发展,到2025年全市各县区建设完成结构完善、保障得力、运行高效的适龄人群及各单项体育协会。充分发挥好老年人健身社会组织服务功能,研究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推动民族地区群众、农民、妇女等人群健身活动开展。
(八)优化供给促进消费,增强体育产业发展动能
1.规范市场供给,营造良好体育消费环境
深入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建立健全各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体育赛事管理服务机制、场馆运营规范机制、体育产业资源交易机制等体育消费促进机制,积极培育体育领域消费细分市场,加强体育市场监管,完善体育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加大对体育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全面营造群众想消费、敢消费、会消费的良好体育消费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
2.优化体育产业结构,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
提升体育服务业比重,加强体育服务业质量监测,力争到2025年,形成标准、便利、规范的体育服务业发展体系。积极引入高端体育制造业,培育壮大本土体育装备制造业,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业创新发展,推动智能制造、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体育制造领域应用。推动体育赛事职业化,着力发展职业联赛,发展体育经纪人队伍,挖掘体育明星市场价值,大力发展“互联网+体育”,推动电子商务平台提供体育消费服务。推进冰雪产业发展。
3.积极融入广西“一核多极,一轴两翼”体育产业空间
全面推进体旅融合发展,实施体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以积极融入广西“桂林—柳州—南宁—北海”主轴发展为契机,争取政策,引流资源,推出配套分站赛等系列活动,结合柳州市体育优势项目和特色山水旅游项目,引导“三大球”、水上、航空、汽车摩托车、山地户外等运动项目产业合理布局,促进体育旅游与全域旅游深度触合,山地户外旅游、水上运动旅游、健身养生旅游等体育旅游产品不断丰富。持续办好柳州水上休闲运动会、城市围棋联赛柳州站比赛、城市马拉松赛等精品赛事。
提升完善柳南螺蛳粉小镇、柳东新区雒容汽车特色小镇、鹿寨县中渡喀斯特山水古韵小镇、静兰湾文化体育小镇、柳江百朋莲花小镇等体育旅游营地,以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的整合、就业人口及休闲化消费的聚集、配套设施及服务的基础为依托培育体育产业。
(九)加强部门联动,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深化体教融合
加强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的合作,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推进落实青少年每人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目标。支持社会体育组织进校园,建立和培育学校体育项目代表队。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进校园活动,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教育模式,创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立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实现教育系列与体育系列赛事融合,每年举办市级中小学生运动会和体育项目联赛。
2.推动体卫(医)融合
落实柳州市体育局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促进柳州“体医融合、资源共享”实施方案(试行)》和《柳州市体医融合服务机构职能概要》要求,持续抓好“两库三平台”建设。抓好体医融合健康服务中心和站点,以及市中医医院升级健康服务基地建设。每县建立1个体医融合指导服务中心,每个县区建立2个以上基层体医融合健康服务站。推动各级医院开设运动康复和科学健身门诊,鼓励将国民体质测试纳入医院体检项目,开展好体医融合复合型人才培训、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月活动。每年按自治区要求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十)构建推广基础,传承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
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基础性、应用性研究,推广普及花炮、珍珠球、毽球、龙舟、独竹漂、投绣球、射弩、陀螺、高脚竞速、板鞋竞速、民族武术、民族健身操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和场地设施建设。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第十五届广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产业,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大力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支持各类学校开展少数民族传统项目教学和展示活动。
(十一)深耕精品赛事品牌建设,加强体育对外交流
加强全民健身城际、省际、国际交流,积极参与广西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共同举办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推动发展武术、龙舟、围棋、健身气功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交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举办好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柳州站比赛、中国柳州水上休闲运动会、城市围棋联赛、马拉松、“三大球”等一系列国际国内重大赛事。持续打造中国水上娱乐运动之都,以赛为媒,增强城市名片宣传力与影响力。
(十二)弘扬体育精神,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繁荣体育文化,将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同坚定文化自信相结合,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推广普及科学健身运动预防和促进疾病康复的知识和方法,持续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运动是良医”等科学健身栏目,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加强教育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等方式建设,依托各类媒介搭建健身文化交流平台。讲好群众健身故事,每年宣传一批群众身边的健身健康模范人物、家庭、组织,以高尚的体育精神塑造人,以先进的体育文化鼓舞人,以竞争、公平的体育风貌引导人,营造健康文明的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三、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市人民政府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市本级、各县区和新区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全民健身空间用地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对其优先保障。鼓励地方财政加大体育事业投入力度,重点用于全民健身工作。
(十四)壮大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畅通各类培养渠道,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加大对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的培训力度,搭建全民健身线上培训和交流平台,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
(十五)加强全民健身安全保障。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执行“一赛事一方案”制度。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十六)提供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依托龙城市民云,结合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身大数据采集体系,支持健康科技发展,加快全民健身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进度。引导线上体育锻炼智能产品在全民健身方面的推广运用。建设市、县两级全民健身服务平台和公共体育设施电子地图,提供健身设施查询预订、体育赛事活动和培训报名、健身指导等服务,逐步形成信息发布及时、服务获取便捷、信息反馈高效的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机制。
(十七)强化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市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区、新区贯彻落实本计划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做好年度数据收集、统计和分析工作。市、县区、新区要建立完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监督与检查制度,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评估指标体系,做好2025年本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效果全面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