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柳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
张咸明等代表:
你们在柳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关于修建鹿寨县黄冕镇黄冕村灯光球场的建议》(第17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体育局高度重视市人大代表建议所提事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办理事宜。经与鹿寨县黄冕镇人民政府协调,我局于2021年6月30日向市政府督查室提交市建议提案办理专项资金使用申请,为落实修建黄冕镇黄冕村灯光球场的建议申请专项资金50.4万元。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1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柳政督发﹝2021﹞43号),取消资金申请中球场硅PU铺设、改建戏台、安装社区健身器材项目,安排资金20万元支持黄冕镇黄冕村灯光球场的建设,资金主要用于篮球场的清表、重新硬化、灯具安装等项目。市体育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待财政资金到位后,及时拨付灯光球场建设专项资金,指导黄冕镇人民政府制定新的黄冕村灯光球场建设实施方案,督查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工程施工和后期验收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全民健身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指导和监督,我们也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强我市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不负各方厚望。
柳州市体育局
2021年 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