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体育局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23提案的答复
白亚军委员:
你们在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次会议提出《关于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维修的建议》(第02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健康中国国家战略,全面构建柳州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市体育局高度重视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坚持不懈做好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不断完善建管机制。2020至2022年,市体育局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补助资金共计320万元,支持我市各县区新建20个村(屯)级篮球场,配建8套健身路径,完善健身步道101.13公里。投入市级财政资金约436.15万元,支持行政村(社区)新建13个篮球场,配建129套健身路径、4套体育设施。同时关注解决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问题,针对市级体育部门投入财政资金建设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在全市范围开展使用、维修情况排查整治行动,计划逐步更换各社区损坏的健身器材,2021年已替换老旧、损坏严重的公共体育健身器材67件,2022年计划继续更换21件,更好地保障群众健身安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室外健身器材配件及管理办法(试行)》(桂体群〔2015〕13),由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使用财政资金等经费采购的,安装在户外公共场所免费向群众开放使用的健身器材,其建设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及公园、广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是相关公共室外健身器材的受赠单位,对受赠的体育器材拥有产权,负责器材建设及使用、维护等日常管理,保证使用的安全和公益性。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是公共室外健身器材的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室外健身器材的监督管理。目前,我市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建设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主要通过三个办法落实维修工作:一是损坏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在八年质保期范围内的,受赠单位可通知供应商进行修复;二是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受赠单位可设置专项维修经费日常维修一批;三是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使用财政资金、体彩公益金等每年统一更换、维修一批。相关公共体育健身设施上贴有二维码标识牌,扫码可见生产厂家、安装时间等信息,周边设立的说明牌标注了管理单位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及时报修。
为进一步完善建管机制,我局推动制定了《柳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柳政办〔2022〕28号),将促建控管规范体育设施管理纳入主要任务,强调各县区、新区每年财政应配套用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预算;各县区、新区体育行政部门要明确管理责任,根据权属情况结合属地管理原则,确定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责任人;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公园(广场)管理部门等接收器材的组织和单位是器材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要定期对配件在所辖区域内的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加强日常管理。计划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维修纳入年度体育工作先进评选条件中,对积极开展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维修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继续研究探索依托现有互联网平台,建立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报修系统,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管理单位、体育行政部门、维修公司等搭建服务接入、维修管理平台,形成群众报修、体育部门派单,维修公司和管理单位接单的维修闭环,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维修管理智能化。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全民健身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指导和监督,我们也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维修,不负各方厚望。
柳州市体育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