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柔道、摔跤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体育局  |   发布日期: 2025-11-13 09:55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柔道锦标赛规程》、《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摔跤锦标赛规程》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组织队伍报名参赛。联系人:董杰,联系电话:13877289589。


附件:

1.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柔道锦标赛规程

2.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摔跤锦标赛规程

3.参赛报名表

4.参赛承诺书


柳州市体育局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1


2025年柳州市

青少年柔道锦标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柳州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执行单位:中建科工集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参加单位

全市各中小学、俱乐部、社会团体或组织及特邀单位等。

三、竞赛时间、地点

2025年12月6日至7日在李宁体育馆副馆举行。

四、竞赛项目

(一)柔道形---投之形

1.个人赛(男、女,合计8个小项)

甲组2009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乙组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丙组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丁组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2.团体赛合计1个小项

必须是参加个人赛的运动员,4人以上-10人以内自由组队,要求选择5个动作,动作内容自由搭配,可配音乐(音乐自行准备)。

(二)竞技柔道

1.男子U14-16组:合计6个小项

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48KG、-52KG、-56KG

2.男子U10-13组:

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40KG、-45KG、-50KG、

3.女子U14-16组:合计12个小项

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36KG、-40KG、-44KG、-48KG、-52KG、-56KG

4.女子U10-13组:

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8KG、-32KG、-36KG、-40KG、-44KG、-48KG

五、竞赛办法

(一)柔道形--投之形

投之形:手技、腰技、足技、真舍身技、横舍身技。

1.青少年A组 只须表演右侧技术

(1)手技:浮落、背负投、肩车(其中肩车只需进行打入)

(2)腰技:浮腰、扫腰、钓入腰(三个动作只需进行打入)

本组别评分重点:礼仪、个人卫生、道服清洁、系腰带、自信、握衣、破势、体捌(身体移动)、流畅、攻防技术表现。

2.青少年B组 只须表演右侧技术

(1)手技:浮落、背负投、肩车

(2)腰技:浮腰、扫腰、钓入腰

(3)足技:送足扫、支钓进足、内股

3.青少年C组 只须表演右侧技术

(1)手技:浮落、背负投、肩车

(2)腰技:浮腰、扫腰、钓入腰

(3)足技:送足扫、支钓进足、内股

(4)真舍身技:巴投、裹投、隅返

4.青少年D组 必须表演左/右两侧技术

(1)手技:浮落、背负投、肩车

(2)腰技:浮腰、扫腰、钓入腰

(3)足技:送足扫、支钓进足、内股

(4)真舍身技:巴投、裹投、隅返

(5)横舍身技:横挂、横车、浮技

5.比赛采用国际柔联柔道形竞赛规则。

6.本次比赛采取打分制,五名裁判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剩下三名裁判员打分的总和作为每支参赛队的最终比赛成绩,所有竞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

7.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所有比赛成绩。

(二)竞技柔道

1.比赛采用中国柔道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2.报名参加的单位不足2个或各竞赛项目中所设小项报名人数不足 2 人,或与其他小项合并参赛或取消该小项的比赛。

3.比赛时间

青少年A、B、C、D组:2分钟

4.所有已确认参赛的运动员,正式称重安排在比赛前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运动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称重。运动员体重不在报名范围内的,视作弃权。本次比赛每级别体重可浮动两公斤。

5.采用电脑抽签的办法。

6.赛制

(1)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全复活赛制,如参赛级别人数6人(不含 6人)以下,则采用循环制。

(2)金分加时赛无时间限制。金分加时赛里,先获得技术得分的一方运动员将获胜。

(3)技术要求

青少年A、B、C、D组及成年组在比赛期间不得使用绞技、关节技、舍身技 、腰车(夹颈背)、袖钓入腰以及“低把背负投”等双膝突然下跪等转身进攻技术。

如有出现上述情况则第一次警告并且处罚消极一次,第二次则直接取消本场比赛资格。如在比赛过程中造成受伤等情况由报名单位自行负责。

7.比赛期间,无故弃权或不认真比赛者,取消有关运动员参加该次比赛所有后继项目的参赛资格及参加比赛所有成绩,取消优秀教练员评选资格,情节严重者通报批评。

8.运动员比赛服装依据《柔道竞赛规则》最新要求,若道服不符合标准者不得上场比赛。教练员参加抽签和技术会议及临场指导须着正装入场,否则将不能进场参加会议及临场指导工作,所有裁判员均着统一裁判服进场进行裁判工作,服装自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参加办法和运动员资格

(一)柔道形---投之形

1.本次比赛无注册限制。

2.个人赛按照年龄分组报名,无限制性别(男女均可报名)、无体重限制。

3.每支参赛队由取方和受方(报名时需注明)两名选手组成且性别可混合搭配,但每名选手无论取方、受方只能参加一支队伍的比赛。

4.以代表单位形式参赛的,运动员报名不限人数,其他报名官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等)人数和运动员参赛人数比例为1:4。

5.运动员需由其监护人签字同意参赛。

6.男运动员需穿白色道服,女运动员需穿白色道服和白色圆领内衣。

7.男女运动员必须素颜(不化妆),不应穿带装饰品。

(二)竞技柔道

1.参赛运动员须凭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相关有效证件参赛。

2.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县级以上(含县级)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证明;各参赛单位必须在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报到、离会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及健康证明;如未能提供该两项(原件)凭证者,不予参赛。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柔道形---投之形

个人赛

1.青少年A组:全技能(前八名)

2.青少年B组:全技能(前八名)

3.青少年C组:全技能(前八名)

4.青少年D组:全技能(前八名)

团体赛

前三名,按照分数高至低排名。

(二)竞技柔道

1.各小项均录取前八名,不足 8 人均如数录取,并采取并列第三名、并列第五名的录取办法,获前三名颁发奖牌、前八名颁发获奖证书。 团体总分前八名参赛队颁发奖杯。

2.获得小项前八名分别按 13、11、10、9、8、7、6、5 计分,不足录取名额的项目,按各项目相应名次的分值进行统计。

3.各单位以各组各项得分之和计算团体总分前十六名,以此排列名次,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同,以单项冠军多者名次列前,余可类推。

4.个人赛

1)青少年A组:全技能(前八名)

2)青少年B组:全技能(前八名)

3)青少年C组:全技能(前八名)

4)青少年D组:全技能(前八名)

5.团体赛

前三名,按照分数高至低排名。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

1.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按报名人数10:1比例评选。

2.设“优秀裁判员”奖,按裁判员参加人数5:1比例评选。

3.设“优秀教练员奖”,按参加单位3:1比例评选(柔道形,竞技柔道按两个项目参评)。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4日12:00时前。

执行单位联系人:谭云静,联系电话:0772-3070665

执行单位联系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143号体育中心东门中建科工市场营销部办公室

(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8:00)。

(二)报名材料

1.纸质版报名表(单位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参赛承诺书(单位盖章)。

4.个人参赛承诺书(学生及监护人共同签字)。

5.保险单复印件(必须有被保险人姓名、保险内容及有效日期)。

注:请将报名表确认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并进行扫描(需注明报名单位和项目)及可编辑版报名表与其他报名材料扫描件于11月24日前发电子邮件至:452212384@qq.com,联系人:伍老师;电话:18172196122;逾期未报名或材料审核不通过不得参加比赛。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换或增加运动员名单及小项。人数达到上限即提前截止报名,以组委会邮箱收到电子报名表时间为准。

(三)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医生1名,男(女)队教练各2名。

(四)各参赛单位每个级别限报2名运动员。报到当天,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字最终报名表。

(五)本次比赛不接受个人报名。各参赛单位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和更改级别。

(六)参赛运动员报名时必须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

(七)凡报名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赛的单位务必在11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向赛事组委会说明情况。

(八)各参赛单位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报到有关事宜将于赛前在比赛补充通知中说明,报到时请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原件交回,交复印件含名单)、健康证明原件、参赛承诺书。

九、其它事项

(一)健康提醒

1.有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运动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甲流”、“新冠病毒感染”等疾病康复期的运动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者应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和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如果放弃比赛,参赛单位或个人应在赛前出具文字报告。无故弃权的运动员或参赛单位,将被减少或限制次年比赛的报名人数,直至取消参赛资格,并予通报。

(四)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及《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另外,运动员、教练员及队伍人员的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五)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任何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姓名、肖像或其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作为赛事宣传材料的权利。

(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运动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一年、取消涉事运动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二年,并全市通报。

(七)定于2025年12月5日下午15:00在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一体校区三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报名队伍必须派一位教练员或领队参加。若请假,需递交请假条至组委会。缺席联席会则视为同意会上通过的任何解释和相关决议。

(八)仲裁委员及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 ,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补充。

(九)为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单位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国家体育总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的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十、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

摔跤锦标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柳州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执行单位:中建科工集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竞赛日期、地点

2025年11月29日至11月30日在柳州篮球训练基地四楼举行。

三、参赛单位

柳州市各初中、小学、社会俱乐部及个人

四、竞赛项目

(一)青少年甲组(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1.男子古典式(2项) :40KG、44KG

2.男子自由式(4项) :36KG、40KG、44KG、48KG

3.女子自由式(5项) :36KG、40KG、44KG、48KG、52KG

(二)青少年乙组(2014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1.男子古典式(4项) :25KG、28KG、32KG、36KG

2.男子自由式(5项) :25KG、28KG、32KG、36KG、40KG

3.女子自由式(4项) :20KG、25KG、28KG、32KG

五、参赛办法

(一)各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并不得跨年龄组参赛。

(三)各单位每个级别限报3人,1名运动员只能参加1个级别的竞赛,如某级别只有1人报名不立项,自动合并到上一级别参赛。

六、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广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接受资格审查,否则不予参赛。

(二)运动员须持有赛前30天内县级以上医务部门盖章出具的健康证明(健康体检项目主要为心电图)。

(三)参赛运动员报到时须提供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无法提供证明材料不予参赛。

(四)参赛者报名时须有监护人或领队签名,比赛时由教练员或领队陪同前往。

(五)有以下疾病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其他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摔跤竞赛规则》和相关规定。

(二)比赛采用单败单淘汰赛制。

(三)复活赛制。

(四)循环赛制或其他赛制。

(五)称量体重:比赛当天早上7点。

(六)每场比赛为两局,每局进行2分钟,局间休息30秒。教练员可以坐在比赛垫子红方、蓝方旁边的椅子上指挥比赛。

(七)比赛着装

1.运动员上场之前,必须安摔跤规则规定着装,跤衣、跤鞋。

2.女运动员跤衣内不得穿戴有金属或其他硬质框架的胸罩。

3.运动员不得佩戴各种首饰、硬质发夹及硬质护件。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级项目各组录取各项前八名;第三、四名并列第三;10人以上参加录取前八名,少于8人按实际人数录取名次;前三名颁发奖牌及证书,其余名次颁发证书。

(二)参赛队伍按照6:1比例,设"优秀运动员"奖。

(三)设“优秀教练”授予荣誉证书,评选办法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设“优秀裁判员”奖,按照3:1比例选评。

以上奖项授予荣誉证书,评选办法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12:00时前。

执行单位联系人:徐莹,联系电话:0772-3070665

执行单位联系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143号体育中心东门中建科工市场营销部办公室

(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

(二)报名材料

1.纸质版报名表(单位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参赛承诺书(单位盖章)。

4.个人参赛承诺书(学生及监护人共同签字)。

5.保险单复印件(必须有被保险人姓名、保险内容及有效日期)。

注:以上纸质材料扫描成电子版以及报名表(excel 表格),压缩成文件包形式传至邮箱:374920277@qq.com,纸质材料(含1、2、3、4、5)交至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竞训科(地址:柳州市城中区东环路143号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一体校区107室,联系人:黎文倩,联系电话:13377191233)。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11月19日12:00前同时提交,参赛资格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逾期或不按规定报名者,不予安排参赛。

(三)报名必须提供运动员体检报告和心电图报告。

(四)领队会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裁判员

(一)参加比赛的仲裁、裁判员由主办方根据有关规定统一选派,辅助裁判由赛区补充。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一、其它事项

(一)健康提醒

1.有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运动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甲流”、“新冠病毒感染”等疾病康复期的运动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者应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和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如果放弃比赛,参赛单位或个人应在赛前出具文字报告。无故弃权的运动员或参赛单位,将被减少或限制次年比赛的报名人数,直至取消参赛资格,并予通报。

(四)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及《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另外,运动员、教练员及队伍人员的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五)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任何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姓名、肖像或其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作为赛事宣传材料的权利。

(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运动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一年、取消涉事运动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二年,并全市通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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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柳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柔道、摔跤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体育局  |   发布日期: 2025-11-13 09:55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柔道锦标赛规程》、《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摔跤锦标赛规程》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组织队伍报名参赛。联系人:董杰,联系电话:13877289589。


附件:

1.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柔道锦标赛规程

2.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摔跤锦标赛规程

3.参赛报名表

4.参赛承诺书


柳州市体育局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1


2025年柳州市

青少年柔道锦标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柳州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执行单位:中建科工集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参加单位

全市各中小学、俱乐部、社会团体或组织及特邀单位等。

三、竞赛时间、地点

2025年12月6日至7日在李宁体育馆副馆举行。

四、竞赛项目

(一)柔道形---投之形

1.个人赛(男、女,合计8个小项)

甲组2009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乙组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丙组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丁组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2.团体赛合计1个小项

必须是参加个人赛的运动员,4人以上-10人以内自由组队,要求选择5个动作,动作内容自由搭配,可配音乐(音乐自行准备)。

(二)竞技柔道

1.男子U14-16组:合计6个小项

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48KG、-52KG、-56KG

2.男子U10-13组:

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40KG、-45KG、-50KG、

3.女子U14-16组:合计12个小项

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36KG、-40KG、-44KG、-48KG、-52KG、-56KG

4.女子U10-13组:

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8KG、-32KG、-36KG、-40KG、-44KG、-48KG

五、竞赛办法

(一)柔道形--投之形

投之形:手技、腰技、足技、真舍身技、横舍身技。

1.青少年A组 只须表演右侧技术

(1)手技:浮落、背负投、肩车(其中肩车只需进行打入)

(2)腰技:浮腰、扫腰、钓入腰(三个动作只需进行打入)

本组别评分重点:礼仪、个人卫生、道服清洁、系腰带、自信、握衣、破势、体捌(身体移动)、流畅、攻防技术表现。

2.青少年B组 只须表演右侧技术

(1)手技:浮落、背负投、肩车

(2)腰技:浮腰、扫腰、钓入腰

(3)足技:送足扫、支钓进足、内股

3.青少年C组 只须表演右侧技术

(1)手技:浮落、背负投、肩车

(2)腰技:浮腰、扫腰、钓入腰

(3)足技:送足扫、支钓进足、内股

(4)真舍身技:巴投、裹投、隅返

4.青少年D组 必须表演左/右两侧技术

(1)手技:浮落、背负投、肩车

(2)腰技:浮腰、扫腰、钓入腰

(3)足技:送足扫、支钓进足、内股

(4)真舍身技:巴投、裹投、隅返

(5)横舍身技:横挂、横车、浮技

5.比赛采用国际柔联柔道形竞赛规则。

6.本次比赛采取打分制,五名裁判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剩下三名裁判员打分的总和作为每支参赛队的最终比赛成绩,所有竞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

7.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所有比赛成绩。

(二)竞技柔道

1.比赛采用中国柔道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2.报名参加的单位不足2个或各竞赛项目中所设小项报名人数不足 2 人,或与其他小项合并参赛或取消该小项的比赛。

3.比赛时间

青少年A、B、C、D组:2分钟

4.所有已确认参赛的运动员,正式称重安排在比赛前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运动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称重。运动员体重不在报名范围内的,视作弃权。本次比赛每级别体重可浮动两公斤。

5.采用电脑抽签的办法。

6.赛制

(1)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全复活赛制,如参赛级别人数6人(不含 6人)以下,则采用循环制。

(2)金分加时赛无时间限制。金分加时赛里,先获得技术得分的一方运动员将获胜。

(3)技术要求

青少年A、B、C、D组及成年组在比赛期间不得使用绞技、关节技、舍身技 、腰车(夹颈背)、袖钓入腰以及“低把背负投”等双膝突然下跪等转身进攻技术。

如有出现上述情况则第一次警告并且处罚消极一次,第二次则直接取消本场比赛资格。如在比赛过程中造成受伤等情况由报名单位自行负责。

7.比赛期间,无故弃权或不认真比赛者,取消有关运动员参加该次比赛所有后继项目的参赛资格及参加比赛所有成绩,取消优秀教练员评选资格,情节严重者通报批评。

8.运动员比赛服装依据《柔道竞赛规则》最新要求,若道服不符合标准者不得上场比赛。教练员参加抽签和技术会议及临场指导须着正装入场,否则将不能进场参加会议及临场指导工作,所有裁判员均着统一裁判服进场进行裁判工作,服装自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参加办法和运动员资格

(一)柔道形---投之形

1.本次比赛无注册限制。

2.个人赛按照年龄分组报名,无限制性别(男女均可报名)、无体重限制。

3.每支参赛队由取方和受方(报名时需注明)两名选手组成且性别可混合搭配,但每名选手无论取方、受方只能参加一支队伍的比赛。

4.以代表单位形式参赛的,运动员报名不限人数,其他报名官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等)人数和运动员参赛人数比例为1:4。

5.运动员需由其监护人签字同意参赛。

6.男运动员需穿白色道服,女运动员需穿白色道服和白色圆领内衣。

7.男女运动员必须素颜(不化妆),不应穿带装饰品。

(二)竞技柔道

1.参赛运动员须凭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相关有效证件参赛。

2.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县级以上(含县级)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证明;各参赛单位必须在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报到、离会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及健康证明;如未能提供该两项(原件)凭证者,不予参赛。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柔道形---投之形

个人赛

1.青少年A组:全技能(前八名)

2.青少年B组:全技能(前八名)

3.青少年C组:全技能(前八名)

4.青少年D组:全技能(前八名)

团体赛

前三名,按照分数高至低排名。

(二)竞技柔道

1.各小项均录取前八名,不足 8 人均如数录取,并采取并列第三名、并列第五名的录取办法,获前三名颁发奖牌、前八名颁发获奖证书。 团体总分前八名参赛队颁发奖杯。

2.获得小项前八名分别按 13、11、10、9、8、7、6、5 计分,不足录取名额的项目,按各项目相应名次的分值进行统计。

3.各单位以各组各项得分之和计算团体总分前十六名,以此排列名次,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同,以单项冠军多者名次列前,余可类推。

4.个人赛

1)青少年A组:全技能(前八名)

2)青少年B组:全技能(前八名)

3)青少年C组:全技能(前八名)

4)青少年D组:全技能(前八名)

5.团体赛

前三名,按照分数高至低排名。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

1.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按报名人数10:1比例评选。

2.设“优秀裁判员”奖,按裁判员参加人数5:1比例评选。

3.设“优秀教练员奖”,按参加单位3:1比例评选(柔道形,竞技柔道按两个项目参评)。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4日12:00时前。

执行单位联系人:谭云静,联系电话:0772-3070665

执行单位联系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143号体育中心东门中建科工市场营销部办公室

(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8:00)。

(二)报名材料

1.纸质版报名表(单位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参赛承诺书(单位盖章)。

4.个人参赛承诺书(学生及监护人共同签字)。

5.保险单复印件(必须有被保险人姓名、保险内容及有效日期)。

注:请将报名表确认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并进行扫描(需注明报名单位和项目)及可编辑版报名表与其他报名材料扫描件于11月24日前发电子邮件至:452212384@qq.com,联系人:伍老师;电话:18172196122;逾期未报名或材料审核不通过不得参加比赛。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换或增加运动员名单及小项。人数达到上限即提前截止报名,以组委会邮箱收到电子报名表时间为准。

(三)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医生1名,男(女)队教练各2名。

(四)各参赛单位每个级别限报2名运动员。报到当天,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字最终报名表。

(五)本次比赛不接受个人报名。各参赛单位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和更改级别。

(六)参赛运动员报名时必须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

(七)凡报名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赛的单位务必在11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向赛事组委会说明情况。

(八)各参赛单位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报到有关事宜将于赛前在比赛补充通知中说明,报到时请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原件交回,交复印件含名单)、健康证明原件、参赛承诺书。

九、其它事项

(一)健康提醒

1.有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运动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甲流”、“新冠病毒感染”等疾病康复期的运动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者应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和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如果放弃比赛,参赛单位或个人应在赛前出具文字报告。无故弃权的运动员或参赛单位,将被减少或限制次年比赛的报名人数,直至取消参赛资格,并予通报。

(四)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及《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另外,运动员、教练员及队伍人员的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五)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任何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姓名、肖像或其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作为赛事宣传材料的权利。

(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运动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一年、取消涉事运动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二年,并全市通报。

(七)定于2025年12月5日下午15:00在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一体校区三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报名队伍必须派一位教练员或领队参加。若请假,需递交请假条至组委会。缺席联席会则视为同意会上通过的任何解释和相关决议。

(八)仲裁委员及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 ,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补充。

(九)为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单位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国家体育总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的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十、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

摔跤锦标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柳州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执行单位:中建科工集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竞赛日期、地点

2025年11月29日至11月30日在柳州篮球训练基地四楼举行。

三、参赛单位

柳州市各初中、小学、社会俱乐部及个人

四、竞赛项目

(一)青少年甲组(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1.男子古典式(2项) :40KG、44KG

2.男子自由式(4项) :36KG、40KG、44KG、48KG

3.女子自由式(5项) :36KG、40KG、44KG、48KG、52KG

(二)青少年乙组(2014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1.男子古典式(4项) :25KG、28KG、32KG、36KG

2.男子自由式(5项) :25KG、28KG、32KG、36KG、40KG

3.女子自由式(4项) :20KG、25KG、28KG、32KG

五、参赛办法

(一)各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并不得跨年龄组参赛。

(三)各单位每个级别限报3人,1名运动员只能参加1个级别的竞赛,如某级别只有1人报名不立项,自动合并到上一级别参赛。

六、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广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接受资格审查,否则不予参赛。

(二)运动员须持有赛前30天内县级以上医务部门盖章出具的健康证明(健康体检项目主要为心电图)。

(三)参赛运动员报到时须提供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无法提供证明材料不予参赛。

(四)参赛者报名时须有监护人或领队签名,比赛时由教练员或领队陪同前往。

(五)有以下疾病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其他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摔跤竞赛规则》和相关规定。

(二)比赛采用单败单淘汰赛制。

(三)复活赛制。

(四)循环赛制或其他赛制。

(五)称量体重:比赛当天早上7点。

(六)每场比赛为两局,每局进行2分钟,局间休息30秒。教练员可以坐在比赛垫子红方、蓝方旁边的椅子上指挥比赛。

(七)比赛着装

1.运动员上场之前,必须安摔跤规则规定着装,跤衣、跤鞋。

2.女运动员跤衣内不得穿戴有金属或其他硬质框架的胸罩。

3.运动员不得佩戴各种首饰、硬质发夹及硬质护件。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级项目各组录取各项前八名;第三、四名并列第三;10人以上参加录取前八名,少于8人按实际人数录取名次;前三名颁发奖牌及证书,其余名次颁发证书。

(二)参赛队伍按照6:1比例,设"优秀运动员"奖。

(三)设“优秀教练”授予荣誉证书,评选办法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设“优秀裁判员”奖,按照3:1比例选评。

以上奖项授予荣誉证书,评选办法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12:00时前。

执行单位联系人:徐莹,联系电话:0772-3070665

执行单位联系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143号体育中心东门中建科工市场营销部办公室

(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

(二)报名材料

1.纸质版报名表(单位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参赛承诺书(单位盖章)。

4.个人参赛承诺书(学生及监护人共同签字)。

5.保险单复印件(必须有被保险人姓名、保险内容及有效日期)。

注:以上纸质材料扫描成电子版以及报名表(excel 表格),压缩成文件包形式传至邮箱:374920277@qq.com,纸质材料(含1、2、3、4、5)交至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竞训科(地址:柳州市城中区东环路143号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一体校区107室,联系人:黎文倩,联系电话:13377191233)。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11月19日12:00前同时提交,参赛资格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逾期或不按规定报名者,不予安排参赛。

(三)报名必须提供运动员体检报告和心电图报告。

(四)领队会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裁判员

(一)参加比赛的仲裁、裁判员由主办方根据有关规定统一选派,辅助裁判由赛区补充。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一、其它事项

(一)健康提醒

1.有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运动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甲流”、“新冠病毒感染”等疾病康复期的运动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者应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和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如果放弃比赛,参赛单位或个人应在赛前出具文字报告。无故弃权的运动员或参赛单位,将被减少或限制次年比赛的报名人数,直至取消参赛资格,并予通报。

(四)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及《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另外,运动员、教练员及队伍人员的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五)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任何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姓名、肖像或其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作为赛事宣传材料的权利。

(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运动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一年、取消涉事运动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二年,并全市通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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