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3277E/2020-40282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桂体办〔2020〕23号 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体办〔2020〕23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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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图解政策 

桂体办〔2020〕23号 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   发布日期: 2020-07-06 09:00   

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广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43号)精神,结合我区体育工作实际,特制定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617

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方案

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广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43号)具体举措,也是《健康广西行动实施方案》的重要组成内容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加快健康广西建设,全面完成《健康广西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体育职能和工作实际,特制定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健康广西实施行动方案部署要求,树立“大健康、大体育”理念,以群众对体育的需求为导向,以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和“三级联创”为抓手,以基层为重点,群众最关心的到哪儿健身和怎样健身的问题,从政府、社会、家庭个人个层面统筹协同推进,树立全民健身行动促健康新理念、培育新动能、激发新活力、塑造新优势,构建机构健全、主体多元、设施完备、供给充分、群众满意的全民健身行动体系,推动全民健身服务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全民健身行动,增强人民群众对体育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实现全民健身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建设健康广西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级体育及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当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发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明确各部门工作目标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和分工,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研究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并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

2.全民参与、共同行动强化多部门联动协作,拓宽各类主体特别是社会力量参与渠道,鼓励和引导单位、社区(村)、家庭和个人行动起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动员参与全民健身行动机制创新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整合优化各类服务资源、形成推进合力实现全民健身行动全民参与新格局

3.提升素养自觉行动理念先行是确保行动扎实有效推进的重要前提,要大力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让科学健身知识、行为和技能成为群众普遍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实现人人具备科学健身素养。

4.强化落实、压实行动强化落实在行动上需要精准满足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通过明确各级各类体育机构的主体职责来压实行动,以完善策略、配备资源和组织实施等具体行动强化落实,以达到满足群众健身需求的目的

5.完善服务、保障行动。推动健全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策略和保障政策,提供完善系统的体育场地设施、体育组织指导、体育活动赛事等一体化服务,以保障行动的有效性。
(三)总体目标

1.2022年,全区建立较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科学化、标准化的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体系。逐步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体育组织指导网络更加完善,形成丰富多彩的体育品牌赛事活动模式,普遍建立并坚持工间操制度;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0.86%及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以上建成较完善的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1.9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9平方米行政村体育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市慢跑步行绿道人均长度持续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和设施普遍实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

2.2030年,建成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科学健身素养和体育技能水平大幅提升,体育生活方式普及,公共体育服务网络全面覆盖、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优质高效、服务保障坚实有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衡发展基本实现,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2.17%及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及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3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国家平均水平,行政村体育设施提档升级,建成完善的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共享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成果基本实现。

二、组织机构

(一)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推进委员会

自治区体育局成立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推进委员会,主要职责为统筹推进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按年度研究部署行动推进的重点任务,并协调推动各市各相关部门工作落实。完成健康广西行动推进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任:李 自治区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任:卢意文 自治区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执行主任:李黄勋 自治区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韦建勋  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

               陈以平  自治区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处长

               林凌云  自治区体育局经济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员:戴   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副处长

             林敬华  自治区体育局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主任

             黄中校  广西体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宁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运动科学与健康学院院长

             黄科春  广西体育运动创伤专科医院院长

             莫树森  南宁市体育局副局长

             王松炎  柳州市体育局副局长

             莫智斌  桂林市体育局副局长

             冯建中  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梁吉棉  北海市旅游文体局副局

             陈文智  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潘雪华  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苏相榆 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一级调研员

             黄俊荣  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陈 莹   百色市体育局副局长

             方 朗   贺州市体育局副局长

             刘良钦  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卓子雄  来宾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吴 谦   崇左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崇左市体育局局长

             田 林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三)其他事项

1.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负责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卢意文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韦建勋兼任,成员由自治区体育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2.推进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实施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撑。

3.推进委员会设立实施全民健身行动组、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组、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组、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组、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组和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组6个组,分别推进完成各项行动的工作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全民健身行动,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广泛开展各类人群的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自治区体育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自治区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加强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逐步建立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

1)完善政策办法,加快推进深度融合,构建科学健身体系。建立针对各类人群和差异化身体状况的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方法,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健康服务模式。构建运动伤病预防、治疗与急救体系,制定实施特殊人群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推动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身体健康体检项目。鼓励创建运动医学专科门诊和医院。

2)培养个人和家庭科学健身意识和习惯。倡导个人或家庭参加国民体质测试或评估身体状态,鼓励在家庭开展由医生或专业人士指导下制定适合自己的运动方式、强度和运动量健身运动方法和手段,降低运动损伤风险。

3)建立县(市、区)、乡镇和街道、社区(村)三级体医结合体系。依托县级医疗机构建立区域健康管理中心和体医结合人员培训基地,依托乡镇和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建立体医结合服务中心,提供健康评估及运动干预指导服务;依托行政村和社区卫生室建立社区体医结合服务点,开展常态化社区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身方案或指导服务

4)建立体医结合“二指导”和“二纳入”服务模式。培养具备开具运动处方的医生和指导慢性病人锻炼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双师型”健身指导队伍,发挥科学健身“二指导”作用;倡导将国民体质测试项目纳入医院体检项目,并将国民体质测试结果纳入体检报告指标体系。

5)建立体医结合交叉培训制度和使用办法,培养体医复合型人才,夯实体医结合基础制定实施《广西基层社区体医结合“双千人”培训计划》,各级体育部门和卫健部门共同发起体医结合交叉培训。加大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人员培训,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社区(村)文体协管员专业培养,探索整合国民体质监测数据资源和健康体查,建立居民健康与健身档案库和科学健身大数据平台探索发布广西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建立广西不同人群、不同身体状况运动处方库

2.组织开展各类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

1)举办各类综合性运动会。举办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群众体育项目比赛的运动会;举办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全民健身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和各行业系统运动会等各类人群的综合性运动会。运动会设置与全国和自治区接轨、国家和自治区推广普及和当地群众喜爱的比赛项目。

2)打造全民健身活动品牌赛事。举办各类独具广西民族民俗特色、山水特色和东盟特色“壮族三月三·民族体育炫”及各民族节庆的体育活动,如生态马拉松、龙舟、自行车、攀岩、钓鱼、徒步等项目的比赛和健步走等活动,“中国-东盟足球、乒乓球和龙舟等项目比赛

3)举办各类人群的体育赛事和活动。举办干部职工、农民工、妇女、学生和残疾人体育比赛和活动,推动各行业系统举办本行业系统的运动会和单项体育比赛和活动。

4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把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目标,宣传推广普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项目,举办当地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项目的比赛,选择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项目列入各级部门举办的全民健身运动会、行业系统运动会和社区运动会的竞赛项目。

5)举办线上体育活动。举办线上马拉松、登山、健步走、桥牌、围棋、象棋、国际象棋、国际跳棋、电子竞技比赛;举办广播体操、广场舞、健身操、八段锦和太极拳等项目的通讯赛;开设线上体育展览和体育教学活动,推广普及体育知识的科学健身方法。

3.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行动

1)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体育部门依托本级体科所、体育院校、体育场馆、体检中心等,每年建设一批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和监测站点,配备专业人员和标准化的器材,到2022年底,全区建设数量将基本达到县级全覆盖,初步构建成网络化、科学化和标准化的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国民体质监测体系。

2)各级体育部门应指导本级的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和监测站点采取设定固定和动态监测点开展国民体质检测工作。采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街道社区、进乡镇村“五进”的方式,为各年龄段的幼儿、青少年、中年人和老年人开展国民体质检测活动,完成每一个样本的检测并将数据归档,动态掌握我区各类人群的国民体质监测数据指标,有针对性地开出运动处方,指导群众科学健身,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提供科学依据

3)各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和监测站点要建立本中心和站点的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并将所检测的数据通过网络平台报送上一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实现全区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共享,以掌握全区各市、县(市、区)群众和各行业人群体质状况和变化规律,结合问卷调查,同时进行相关群众体育现状的调研和关键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统计工作,为制定新周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提供科学的依据。

4.完善单位工间操制度行动。

倡导各级各类单位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等11部委《关于在全国推广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套广播体操的通知》体群字〔2011152号要求,坚持或恢复工间操制度,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和下午各安排10分钟,要求全体人员采取集中或分散的方式做第九套广播体操或其它锻炼项目并形成制度,建议各单位工间操的时间安排在每天上午的10:00-10:10和下午的16:30-16:40进行。

(二)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宣传普及体育健身知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体育局牵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广电局、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自治区总工会、妇联、科协,广西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1.举办各类线上和线下体育健康知识习活动

在每年举办的“壮族三月三·民族体育炫”系列活动、广西体育节、各项目体育比赛和活动期间,在活动现场和通过中央驻桂以及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推广普及适合各类人群的体育健身项目、宣传体育健身方法等与体育有关内容的知识。

密切与电视、广播、报纸和新媒体合作,开展线上体育教学活动,线上体育展览活动,包括开展广播体操、健身气功和武术等项目的体育教学课,同时展示体育健身知识,推广普及室内(居家)和户外体育健身项目技能。

2.倡导并鼓励公民自觉养成参加体育锻炼的行动。倡导公民科学安排适合自身条件的健身活动,建议每周自行安排时间进行3次以上、每次30分钟以上中等强度体育运动,或者累计150分钟的中等强度或75分钟的高强度身体活动,或者达到每天行走6000-10000步的身体活动量,通过运动促进身体的全面发展。

(三)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体育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气象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1.指导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保障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用地,并在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下编制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实用和方便群众的原则,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并提高其利用率,推进体育设施与市政、园林、交通等设施融合建设,在公园、绿地、林带、立交桥底和废弃空地等建设嵌入式体育设施,充分考虑满足男女儿童、青少年、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等人群的健身需求,努力打造群众身边的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

2.指导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公园、健身广场、自行车道、健身步道和登山步道公共体育设施,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并结合城市改扩建、老旧居民住宅区整治修补,利用腾出的空闲用地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建设全民健身设施。鼓励和支持新建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

3.扩大公共体育场馆、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和学校运动场馆等体育设施的开放率。通过完善财政补助、服务收费、社会参与管理运营、安全保障等措施,对各单位的体育设施区域进行适当改造,便于管理,提高安全性和利用率

4.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管理运营体育场地设施提倡家庭建立体育健身房或健身角,配备适合家庭成员使用的小型、便携、易操作的健身器材居家健身

(四)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办好青少年体育赛事和活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体育局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共青团广西区委配合工作)

1.全力推进第三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承办工作。前期筹备阶段成立第三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筹备工作指挥部,统筹全区各项筹备工作的组织、推进和落实,抓好第三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体育场馆建设、竞赛组织、宣传发动、资源商务开发、财务等相关筹备工作;做好第三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竞赛备战工作和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做好赛事竞赛组织工作,确保第三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各项赛事活动圆满完成。

2.扎实推进基层体校强基工程。支持和推动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开展体校建设,力争到2022年,把设区市的体校建成示范性体校;到2025,实现全区各县(市、区)建有1所标准体校。推动建设一批义务教育与体育训练相结合的新型体校,即采取体校和普通中小学“双名”并行机制,纳入当地教育部门义务教育管理范畴,享受义务教育各项政策。切实发挥基层体校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中的战略性作用,为建设体育强区、重振广西体育雄风打牢坚实的基础。

3.持续推进青少年体育赛事兴旺工程。办好田径、游泳、举重、摔跤等项目的青少年每年度锦标赛、传统项目学校联赛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赛,丰富青少年体育赛事和活动,主动承接全国青少年赛事和活动,促进青少年交流与合作。

(五)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丰富老年人体育活动内容。(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体育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医保局、中医药局配合工作)

1.加强广西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门球协会、冬泳协会等体育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负责管理好本项目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体育项目的推广普及和组织体育赛事和活动开展

2.积极举办适合老年人参与和喜爱的健身舞、八段锦、太极拳、钓鱼、门球和冬泳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的体育项目活动内容。

(六)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倡导推广降糖运动处方。(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体育局牵头,中医药局配合工作)

1.鼓励机构申报参加体育锻炼预防和治疗糖尿病项目课题,继续探索研究通过参加适宜的体育锻炼来达到预防和治疗糖尿病目的的方法和手段。

2.组织人员开发个性化、可视化降糖体育运动处方,配合对糖尿病患者进行辅助性治疗,减少对降糖药物的依赖。

3.与各类媒体合作,积极宣传进行体育锻炼活动可以预防和治疗糖尿病的作用,推广和普及体育锻炼的降血糖知识,鼓励糖尿病患者主动参与实践智慧降糖运动处方的行动,配合药物、饮食等方式,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各级体育部门要在自治区健康广西行动推进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健全部门联动协同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本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逐项抓好任务落实建立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做好考核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做好牵头负责的实施全民健身行动的各项工作

(二)建立工作协调交流机制

各级体育部门要主动作为,有效整合部门力量协同开展工作,积极整合各部门的政策、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全民健身行动方案实施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健身行动的强大合力。动员社会、家庭和个人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行动,提升个人健康责任意识,养成体育运动生活化的健康生活方式。社区、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学校、企业、居(村)委等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基础建设,营造全民健身行动支持性环境。体育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相关组织机构要充分发挥行业引导作用,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行动的组织工作创造全民健身行动支持性环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行动,发展健身服务产业。体育相关行业协会和单项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身促进科普工作。

(三)健全支撑体系

成立全民健身行动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和行动推进工作组,建立智库,为行动实施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撑。落实全民健身行动相关政策,建立行动影响评估机制,切实推进全民健身融入所有政策。各级政府落实好全民健身投入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强化支持引导,确保行动落实到位。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行动筹资机制,引导、鼓励社会和企业投资全民健身领域,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完善相关政策体系,以制度保障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

(四)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全民健身行动的宣传推广、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提高全社会对行动实施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培育全社会的全民健身文化,形成全民健身、人人行动、人人受益的社会共识。推进全民健身科普工作,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科学健身知识,推动践行体育生活化生活方式。设立全民健身行动形象大使,通过“三级联创”评选一批运动健身示范单位和“健身达人”,发挥引领带头作用。编制解读材料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科学健身知识,养成体育锻炼习惯。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参照自治区《健康广西行动考核办法》,构建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制定以保障水平指标、服务效果指标和社会评价指标为主要内容,以体育设施、人员配备、业务开展等方面量化考评指标及奖惩标准为重点的科学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建立全民健身行动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开展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方案》实施效果评估加强实施效果绩效考评,引入第三方绩效评价办法,突出对实施结果的综合绩效管理,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以群众满意度来检验行动服务工作成效做好方案实施经验总结推广工作

附件:

1.健康广西行动和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主要任务分工对照表

2.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附件1

健康广西行动与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分工对照表




主要任务

健康广西行动分工

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分工

实施全民健身行动

自治区体育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自治区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自治区体育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自治区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广电局、体育局、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自治区总工会、妇联、科协,广西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体育局牵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广电局、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自治区总工会、妇联、科协,广西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体育局、林业局、气象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体育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气象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自治区教育厅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体育局,共青团广西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体育局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共青团广西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医保局、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体育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医保局、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体育局、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体育局牵头,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2

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序号

指标

2022

目标值

2030

目标值

1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90.86

92.17

2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7

40

3

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人)

1.9

2.3

4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1.9

2.3

5

建成完善的城乡15 分钟健身圈”

实现

实现



上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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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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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政策 

桂体办〔2020〕23号 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   发布日期: 2020-07-06 09:00   

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广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43号)精神,结合我区体育工作实际,特制定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617

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方案

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广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43号)具体举措,也是《健康广西行动实施方案》的重要组成内容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加快健康广西建设,全面完成《健康广西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体育职能和工作实际,特制定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健康广西实施行动方案部署要求,树立“大健康、大体育”理念,以群众对体育的需求为导向,以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和“三级联创”为抓手,以基层为重点,群众最关心的到哪儿健身和怎样健身的问题,从政府、社会、家庭个人个层面统筹协同推进,树立全民健身行动促健康新理念、培育新动能、激发新活力、塑造新优势,构建机构健全、主体多元、设施完备、供给充分、群众满意的全民健身行动体系,推动全民健身服务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全民健身行动,增强人民群众对体育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实现全民健身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建设健康广西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级体育及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当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发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明确各部门工作目标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和分工,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研究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并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

2.全民参与、共同行动强化多部门联动协作,拓宽各类主体特别是社会力量参与渠道,鼓励和引导单位、社区(村)、家庭和个人行动起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动员参与全民健身行动机制创新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整合优化各类服务资源、形成推进合力实现全民健身行动全民参与新格局

3.提升素养自觉行动理念先行是确保行动扎实有效推进的重要前提,要大力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让科学健身知识、行为和技能成为群众普遍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实现人人具备科学健身素养。

4.强化落实、压实行动强化落实在行动上需要精准满足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通过明确各级各类体育机构的主体职责来压实行动,以完善策略、配备资源和组织实施等具体行动强化落实,以达到满足群众健身需求的目的

5.完善服务、保障行动。推动健全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策略和保障政策,提供完善系统的体育场地设施、体育组织指导、体育活动赛事等一体化服务,以保障行动的有效性。
(三)总体目标

1.2022年,全区建立较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科学化、标准化的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体系。逐步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体育组织指导网络更加完善,形成丰富多彩的体育品牌赛事活动模式,普遍建立并坚持工间操制度;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0.86%及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以上建成较完善的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1.9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9平方米行政村体育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市慢跑步行绿道人均长度持续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和设施普遍实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

2.2030年,建成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科学健身素养和体育技能水平大幅提升,体育生活方式普及,公共体育服务网络全面覆盖、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优质高效、服务保障坚实有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衡发展基本实现,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2.17%及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及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3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国家平均水平,行政村体育设施提档升级,建成完善的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共享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成果基本实现。

二、组织机构

(一)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推进委员会

自治区体育局成立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推进委员会,主要职责为统筹推进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按年度研究部署行动推进的重点任务,并协调推动各市各相关部门工作落实。完成健康广西行动推进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任:李 自治区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任:卢意文 自治区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执行主任:李黄勋 自治区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韦建勋  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

               陈以平  自治区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处长

               林凌云  自治区体育局经济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员:戴   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副处长

             林敬华  自治区体育局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主任

             黄中校  广西体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宁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运动科学与健康学院院长

             黄科春  广西体育运动创伤专科医院院长

             莫树森  南宁市体育局副局长

             王松炎  柳州市体育局副局长

             莫智斌  桂林市体育局副局长

             冯建中  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梁吉棉  北海市旅游文体局副局

             陈文智  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潘雪华  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苏相榆 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一级调研员

             黄俊荣  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陈 莹   百色市体育局副局长

             方 朗   贺州市体育局副局长

             刘良钦  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卓子雄  来宾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吴 谦   崇左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崇左市体育局局长

             田 林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三)其他事项

1.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负责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卢意文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韦建勋兼任,成员由自治区体育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2.推进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实施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撑。

3.推进委员会设立实施全民健身行动组、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组、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组、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组、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组和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组6个组,分别推进完成各项行动的工作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全民健身行动,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广泛开展各类人群的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自治区体育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自治区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加强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逐步建立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

1)完善政策办法,加快推进深度融合,构建科学健身体系。建立针对各类人群和差异化身体状况的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方法,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健康服务模式。构建运动伤病预防、治疗与急救体系,制定实施特殊人群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推动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身体健康体检项目。鼓励创建运动医学专科门诊和医院。

2)培养个人和家庭科学健身意识和习惯。倡导个人或家庭参加国民体质测试或评估身体状态,鼓励在家庭开展由医生或专业人士指导下制定适合自己的运动方式、强度和运动量健身运动方法和手段,降低运动损伤风险。

3)建立县(市、区)、乡镇和街道、社区(村)三级体医结合体系。依托县级医疗机构建立区域健康管理中心和体医结合人员培训基地,依托乡镇和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建立体医结合服务中心,提供健康评估及运动干预指导服务;依托行政村和社区卫生室建立社区体医结合服务点,开展常态化社区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身方案或指导服务

4)建立体医结合“二指导”和“二纳入”服务模式。培养具备开具运动处方的医生和指导慢性病人锻炼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双师型”健身指导队伍,发挥科学健身“二指导”作用;倡导将国民体质测试项目纳入医院体检项目,并将国民体质测试结果纳入体检报告指标体系。

5)建立体医结合交叉培训制度和使用办法,培养体医复合型人才,夯实体医结合基础制定实施《广西基层社区体医结合“双千人”培训计划》,各级体育部门和卫健部门共同发起体医结合交叉培训。加大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人员培训,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社区(村)文体协管员专业培养,探索整合国民体质监测数据资源和健康体查,建立居民健康与健身档案库和科学健身大数据平台探索发布广西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建立广西不同人群、不同身体状况运动处方库

2.组织开展各类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

1)举办各类综合性运动会。举办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群众体育项目比赛的运动会;举办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全民健身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和各行业系统运动会等各类人群的综合性运动会。运动会设置与全国和自治区接轨、国家和自治区推广普及和当地群众喜爱的比赛项目。

2)打造全民健身活动品牌赛事。举办各类独具广西民族民俗特色、山水特色和东盟特色“壮族三月三·民族体育炫”及各民族节庆的体育活动,如生态马拉松、龙舟、自行车、攀岩、钓鱼、徒步等项目的比赛和健步走等活动,“中国-东盟足球、乒乓球和龙舟等项目比赛

3)举办各类人群的体育赛事和活动。举办干部职工、农民工、妇女、学生和残疾人体育比赛和活动,推动各行业系统举办本行业系统的运动会和单项体育比赛和活动。

4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把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目标,宣传推广普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项目,举办当地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项目的比赛,选择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项目列入各级部门举办的全民健身运动会、行业系统运动会和社区运动会的竞赛项目。

5)举办线上体育活动。举办线上马拉松、登山、健步走、桥牌、围棋、象棋、国际象棋、国际跳棋、电子竞技比赛;举办广播体操、广场舞、健身操、八段锦和太极拳等项目的通讯赛;开设线上体育展览和体育教学活动,推广普及体育知识的科学健身方法。

3.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行动

1)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体育部门依托本级体科所、体育院校、体育场馆、体检中心等,每年建设一批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和监测站点,配备专业人员和标准化的器材,到2022年底,全区建设数量将基本达到县级全覆盖,初步构建成网络化、科学化和标准化的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国民体质监测体系。

2)各级体育部门应指导本级的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和监测站点采取设定固定和动态监测点开展国民体质检测工作。采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街道社区、进乡镇村“五进”的方式,为各年龄段的幼儿、青少年、中年人和老年人开展国民体质检测活动,完成每一个样本的检测并将数据归档,动态掌握我区各类人群的国民体质监测数据指标,有针对性地开出运动处方,指导群众科学健身,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提供科学依据

3)各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和监测站点要建立本中心和站点的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并将所检测的数据通过网络平台报送上一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实现全区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共享,以掌握全区各市、县(市、区)群众和各行业人群体质状况和变化规律,结合问卷调查,同时进行相关群众体育现状的调研和关键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统计工作,为制定新周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提供科学的依据。

4.完善单位工间操制度行动。

倡导各级各类单位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等11部委《关于在全国推广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套广播体操的通知》体群字〔2011152号要求,坚持或恢复工间操制度,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和下午各安排10分钟,要求全体人员采取集中或分散的方式做第九套广播体操或其它锻炼项目并形成制度,建议各单位工间操的时间安排在每天上午的10:00-10:10和下午的16:30-16:40进行。

(二)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宣传普及体育健身知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体育局牵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广电局、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自治区总工会、妇联、科协,广西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1.举办各类线上和线下体育健康知识习活动

在每年举办的“壮族三月三·民族体育炫”系列活动、广西体育节、各项目体育比赛和活动期间,在活动现场和通过中央驻桂以及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推广普及适合各类人群的体育健身项目、宣传体育健身方法等与体育有关内容的知识。

密切与电视、广播、报纸和新媒体合作,开展线上体育教学活动,线上体育展览活动,包括开展广播体操、健身气功和武术等项目的体育教学课,同时展示体育健身知识,推广普及室内(居家)和户外体育健身项目技能。

2.倡导并鼓励公民自觉养成参加体育锻炼的行动。倡导公民科学安排适合自身条件的健身活动,建议每周自行安排时间进行3次以上、每次30分钟以上中等强度体育运动,或者累计150分钟的中等强度或75分钟的高强度身体活动,或者达到每天行走6000-10000步的身体活动量,通过运动促进身体的全面发展。

(三)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体育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气象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1.指导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保障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用地,并在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下编制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实用和方便群众的原则,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并提高其利用率,推进体育设施与市政、园林、交通等设施融合建设,在公园、绿地、林带、立交桥底和废弃空地等建设嵌入式体育设施,充分考虑满足男女儿童、青少年、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等人群的健身需求,努力打造群众身边的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

2.指导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公园、健身广场、自行车道、健身步道和登山步道公共体育设施,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并结合城市改扩建、老旧居民住宅区整治修补,利用腾出的空闲用地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建设全民健身设施。鼓励和支持新建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

3.扩大公共体育场馆、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和学校运动场馆等体育设施的开放率。通过完善财政补助、服务收费、社会参与管理运营、安全保障等措施,对各单位的体育设施区域进行适当改造,便于管理,提高安全性和利用率

4.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管理运营体育场地设施提倡家庭建立体育健身房或健身角,配备适合家庭成员使用的小型、便携、易操作的健身器材居家健身

(四)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办好青少年体育赛事和活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体育局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共青团广西区委配合工作)

1.全力推进第三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承办工作。前期筹备阶段成立第三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筹备工作指挥部,统筹全区各项筹备工作的组织、推进和落实,抓好第三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体育场馆建设、竞赛组织、宣传发动、资源商务开发、财务等相关筹备工作;做好第三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竞赛备战工作和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做好赛事竞赛组织工作,确保第三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各项赛事活动圆满完成。

2.扎实推进基层体校强基工程。支持和推动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开展体校建设,力争到2022年,把设区市的体校建成示范性体校;到2025,实现全区各县(市、区)建有1所标准体校。推动建设一批义务教育与体育训练相结合的新型体校,即采取体校和普通中小学“双名”并行机制,纳入当地教育部门义务教育管理范畴,享受义务教育各项政策。切实发挥基层体校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中的战略性作用,为建设体育强区、重振广西体育雄风打牢坚实的基础。

3.持续推进青少年体育赛事兴旺工程。办好田径、游泳、举重、摔跤等项目的青少年每年度锦标赛、传统项目学校联赛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赛,丰富青少年体育赛事和活动,主动承接全国青少年赛事和活动,促进青少年交流与合作。

(五)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丰富老年人体育活动内容。(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体育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医保局、中医药局配合工作)

1.加强广西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门球协会、冬泳协会等体育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负责管理好本项目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体育项目的推广普及和组织体育赛事和活动开展

2.积极举办适合老年人参与和喜爱的健身舞、八段锦、太极拳、钓鱼、门球和冬泳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的体育项目活动内容。

(六)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倡导推广降糖运动处方。(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体育局牵头,中医药局配合工作)

1.鼓励机构申报参加体育锻炼预防和治疗糖尿病项目课题,继续探索研究通过参加适宜的体育锻炼来达到预防和治疗糖尿病目的的方法和手段。

2.组织人员开发个性化、可视化降糖体育运动处方,配合对糖尿病患者进行辅助性治疗,减少对降糖药物的依赖。

3.与各类媒体合作,积极宣传进行体育锻炼活动可以预防和治疗糖尿病的作用,推广和普及体育锻炼的降血糖知识,鼓励糖尿病患者主动参与实践智慧降糖运动处方的行动,配合药物、饮食等方式,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各级体育部门要在自治区健康广西行动推进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健全部门联动协同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本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逐项抓好任务落实建立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做好考核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做好牵头负责的实施全民健身行动的各项工作

(二)建立工作协调交流机制

各级体育部门要主动作为,有效整合部门力量协同开展工作,积极整合各部门的政策、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全民健身行动方案实施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健身行动的强大合力。动员社会、家庭和个人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行动,提升个人健康责任意识,养成体育运动生活化的健康生活方式。社区、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学校、企业、居(村)委等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基础建设,营造全民健身行动支持性环境。体育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相关组织机构要充分发挥行业引导作用,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行动的组织工作创造全民健身行动支持性环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行动,发展健身服务产业。体育相关行业协会和单项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身促进科普工作。

(三)健全支撑体系

成立全民健身行动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和行动推进工作组,建立智库,为行动实施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撑。落实全民健身行动相关政策,建立行动影响评估机制,切实推进全民健身融入所有政策。各级政府落实好全民健身投入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强化支持引导,确保行动落实到位。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行动筹资机制,引导、鼓励社会和企业投资全民健身领域,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完善相关政策体系,以制度保障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

(四)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全民健身行动的宣传推广、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提高全社会对行动实施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培育全社会的全民健身文化,形成全民健身、人人行动、人人受益的社会共识。推进全民健身科普工作,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科学健身知识,推动践行体育生活化生活方式。设立全民健身行动形象大使,通过“三级联创”评选一批运动健身示范单位和“健身达人”,发挥引领带头作用。编制解读材料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科学健身知识,养成体育锻炼习惯。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参照自治区《健康广西行动考核办法》,构建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制定以保障水平指标、服务效果指标和社会评价指标为主要内容,以体育设施、人员配备、业务开展等方面量化考评指标及奖惩标准为重点的科学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建立全民健身行动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开展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方案》实施效果评估加强实施效果绩效考评,引入第三方绩效评价办法,突出对实施结果的综合绩效管理,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以群众满意度来检验行动服务工作成效做好方案实施经验总结推广工作

附件:

1.健康广西行动和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主要任务分工对照表

2.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附件1

健康广西行动与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分工对照表




主要任务

健康广西行动分工

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分工

实施全民健身行动

自治区体育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自治区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自治区体育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自治区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广电局、体育局、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自治区总工会、妇联、科协,广西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体育局牵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广电局、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自治区总工会、妇联、科协,广西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体育局、林业局、气象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体育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气象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自治区教育厅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体育局,共青团广西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体育局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共青团广西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医保局、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体育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医保局、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体育局、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体育局牵头,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2

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序号

指标

2022

目标值

2030

目标值

1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90.86

92.17

2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7

40

3

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人)

1.9

2.3

4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1.9

2.3

5

建成完善的城乡15 分钟健身圈”

实现

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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