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群众体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国家体育总局网站  |   发布日期: 2021-03-12 10: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中国田径协会,各改革试点项目协会:
  现将《2021年群众体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参照开展好工作。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1年3月8日

2021年群众体育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部门、各单位、各地体育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做好群众体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群众体育工作,努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群众体育高质量发展,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推进群众体育工作。今年计划开展的重点工作:
一、做好群众体育发展规划
  推动编制和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体育总局《“十四五”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各地、各相关单位要提前谋划,积极制定和实施本地区、本项目的规划、计划,为“十四五”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二、全面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为契机,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建设好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全民健身设施项目,开展好群众滑冰场建设试点;建设一批智慧健身中心、配置智能室外健身器材的体育公园;对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加强监管,修订《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综合试点,探索提升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服务水平的新模式和新机制;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等全民健身工作数据统计分析。
三、积极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有关政策文件,聚焦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落实有关改革举措,强化政策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有关标准。各地要落实好《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体育领域的规定,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
四、推动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组织举办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以此为契机和引领,结合举办“社区运动会”,以“我要上全运”为主题,深入基层,带动开展小型多样分散的城乡社区体育赛事活动和社区运动会,把赛事活动办到群众身边。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群众体育赛事、全民健身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举办形式多样、便于群众参与、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继续组织举办各项全民健身主题示范活动;组织开展“走大运”全民健身健步走活动,打造“大运河”体育旅游特色示范活动品牌;总结各地冰雪运动发展经验,推动大众冰雪季活动,实施冰雪运动“南展西扩东进”战略,掀起“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新高潮;指导、推动、支持各级体育运动协会和社会力量举办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推动制订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规范和引导运动项目赛事活动市场发展;开展全国县域足球典型推广工作和县域社会足球赛事活动,推动全国县域足球发展。各地、各运动项目中心、各运动项目协会要切实加强赛事活动的组织管理,安全办赛,公平竞赛,文明观赛。
五、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评审和群众体育先进表彰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评审和命名工作,以此为抓手,推动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动员有力、群众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全面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群众体育先进评选表彰,对4年来落实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推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充分体现群众体育先进表彰的导向意义和激励作用。
六、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运动水平等级标准
  广泛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推广使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电子证书,启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修订。开展运动水平等级标准推广活动,支持各项目中心、协会制发运动水平等级标准。
七、积极推进社会体育俱乐部建设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
  各地可结合实际在基层组建发展非营利性社会体育俱乐部,将公共体育资源、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科学健身指导联系起来,增强健身活动的便利性、组织性和科学性。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广使用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系统,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和线上科学健身指导活动。



上级文件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群众体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国家体育总局网站  |   发布日期: 2021-03-12 10: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中国田径协会,各改革试点项目协会:
  现将《2021年群众体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参照开展好工作。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1年3月8日

2021年群众体育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部门、各单位、各地体育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做好群众体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群众体育工作,努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群众体育高质量发展,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推进群众体育工作。今年计划开展的重点工作:
一、做好群众体育发展规划
  推动编制和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体育总局《“十四五”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各地、各相关单位要提前谋划,积极制定和实施本地区、本项目的规划、计划,为“十四五”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二、全面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为契机,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建设好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全民健身设施项目,开展好群众滑冰场建设试点;建设一批智慧健身中心、配置智能室外健身器材的体育公园;对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加强监管,修订《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综合试点,探索提升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服务水平的新模式和新机制;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等全民健身工作数据统计分析。
三、积极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有关政策文件,聚焦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落实有关改革举措,强化政策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有关标准。各地要落实好《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体育领域的规定,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
四、推动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组织举办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以此为契机和引领,结合举办“社区运动会”,以“我要上全运”为主题,深入基层,带动开展小型多样分散的城乡社区体育赛事活动和社区运动会,把赛事活动办到群众身边。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群众体育赛事、全民健身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举办形式多样、便于群众参与、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继续组织举办各项全民健身主题示范活动;组织开展“走大运”全民健身健步走活动,打造“大运河”体育旅游特色示范活动品牌;总结各地冰雪运动发展经验,推动大众冰雪季活动,实施冰雪运动“南展西扩东进”战略,掀起“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新高潮;指导、推动、支持各级体育运动协会和社会力量举办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推动制订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规范和引导运动项目赛事活动市场发展;开展全国县域足球典型推广工作和县域社会足球赛事活动,推动全国县域足球发展。各地、各运动项目中心、各运动项目协会要切实加强赛事活动的组织管理,安全办赛,公平竞赛,文明观赛。
五、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评审和群众体育先进表彰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评审和命名工作,以此为抓手,推动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动员有力、群众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全面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群众体育先进评选表彰,对4年来落实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推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充分体现群众体育先进表彰的导向意义和激励作用。
六、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运动水平等级标准
  广泛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推广使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电子证书,启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修订。开展运动水平等级标准推广活动,支持各项目中心、协会制发运动水平等级标准。
七、积极推进社会体育俱乐部建设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
  各地可结合实际在基层组建发展非营利性社会体育俱乐部,将公共体育资源、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科学健身指导联系起来,增强健身活动的便利性、组织性和科学性。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广使用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系统,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和线上科学健身指导活动。



版权所有:柳州市体育网 网站标识码:4502000012


备案号:桂ICP备06011364号-2 桂公网安备 45020202000130号


联系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274号 邮政编码:545006 联系方式:0772-825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