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体育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80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七项制度的通知》(柳政办[2009]147号)等文件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组成。现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柳州体育网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柳州市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环路143号,邮编:545006,联系电话:0772-2623535、2623597,传真:2623566,电子邮箱:lzstyj@163.com)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中纪委的各项要求,我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积极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建立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进一步充实完善,认真做好《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写更新工作,重点做好应主动公开信息的梳理,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统一信息类目编排、信息索引编制,并及时在柳州门户网站和柳州体育网进行公开,便于公开权利人获取各类服务信息。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法可依有序进行。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限、方式。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申请受理、审理、处理、答复的要求。三是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制度,明确保密审查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截至2011年底,我局分别在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柳州体育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4条,其中工作动态类简讯
215条;通知(公告)10条。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条,体育发展规划1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公开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柳州体育网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分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柳州体育网站设立政务信息公开专栏,通过这两个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公开我局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及其联系电话,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明确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实时更新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工作。
(四)主动公开的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晚将在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程序。
(二)全年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我局公开的政策文件和工作信息等均不向公开权利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问题
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公开工作的流程掌握不熟练。政府信息公开资源整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与丰富完善。
八、整改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是政府部门的一项政治性任务,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体育工作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和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提高体育系统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通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体育行政工作,加强体育部门自身建设。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准确、及时、便民。
柳州市体育局
二0一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