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等3项比赛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体育局  |   发布日期: 2025-07-09 18:30   

各有关单位:

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和2025年柳州市乒乓球锦标赛将于2025年7月24日至27日在城中体育园举办,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网球锦标赛于2025年7月29日至30日在柳北体育园举办,现将比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报名参赛。

附件:

1.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暨秋季积分赛竞赛规程

2.2025年柳州市乒乓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3.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网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4.参赛报名表

5.参赛承诺书


 柳州市体育局

2025年7月4日


附件1


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

暨秋季积分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柳州市体育局  柳州市乒乓球联合会

承办单位:柳州市快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柳州市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二、竞赛时间、地点

2025年7月24日至27日在城中体育园乒乓球馆。

三、竞赛项目

(一)团体赛

1.U17男子、女子团体(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U15男子、女子团体(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U13男子、女子团体(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U11男子、女子团体(201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单项赛

1.U17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女子单打、双打、混双

2.U15组(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女子单打、双打、混双

3.U13组(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女子单打、双打、混双

4.U11组(201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女子单打、双打、混双

5.U10组(201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女子单打

6.U9组(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女子单打

7.U8组(201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女子单打

8.U7组(201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女子单打

四、参赛单位

(一)团体赛:各县(区)选派中小学、俱乐部。

(二)单项赛:适龄青少年。

允许输送到自治区体工队、自治区体校的运动员以及从外市交流到柳州的运动员参赛。

五、参加办法及运动员资格

(一)团体赛

1.团体赛以县(区)选派的学校或俱乐部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县(区)每个组别按分配的名额报名(见附件)。上一年度比赛获得前三名的单位可直接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不占用所在县(区)名额,报名时备注。

2.每个县(区)报总领队1人,每个学校或俱乐部可报领队1人,每项目各1队(团体人数最多报5人),每队教练员1人。领队和其中1名教练必须是所属单位的在职人员。

3.允许教育集团内部组队,参赛队名称为“XX教育集团队”;允许最多2所学校联合组队,参赛队名称为两校名称组合。教育集团组队后,其成员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单独或联合)再参赛。学校的分校区不能作为独立的单位参赛。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1个单位参赛。

(二)单项赛

1.以学校、幼儿园、俱乐部报名参赛的,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报名运动员9人以下的,可报教练员1人;报名运动员10人以上的,可报教练员2人。运动员人数不限。领队和其中1名教练必须是所属单位的在职人员。以个人报名参赛的,只能报教练员1人。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1个单位参赛。

2.每名运动员最多只能报名一个年龄组的2个单项。

    3.双打项目比赛的2名运动员,要么以同1个单位参赛,要么都以个人参赛。

(三)运动员资格。运动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应为代表柳州在广西注册(含已向外交流),或由其他地市、宁铁体协交流到柳州,或尚未在广西注册的运动员。

2.运动员必须有选派县(区)所辖的学校学籍(体工队、自治区体校以及外市交流到柳州的运动员除外)。

3.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或外国护照。

(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及代表单位应对运动员的身体条件、运动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能参赛。运动员经其法定监护人签署书面参赛申请和承诺书,承诺自愿承担各种参赛风险,并购买参加本项赛事的意外保险,方可报名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及规则解释。

(二)团体赛

1.比赛采用分组淘汰制,最终决出相应名次。

2.男、女团体均采取“斯韦思林杯”赛进行(出场为ABC、AB;XYZ、YX)。

3.团体均采用5场3胜制,每场5局3胜11分制。

(三)单项赛

1.原则上,16人/对(含)以下采用分组淘汰制;16人/对以上采用单淘汰。

2.采用5局3胜,每局11分制。

(四)比赛使用白色红双喜赛顶D40+三星乒乓球。

(五)球拍自备。球拍要求:1.球拍覆盖物应无光泽,一面必须为黑色,另一面为与黑色及比赛用球颜色有明显区别的鲜艳颜色。2.球拍覆盖物不得有明显的残缺和破损,覆盖物应覆盖整个拍面,不得超出拍面。3.覆盖物必须附有国际乒联的标志(ITTF)。4.允许参赛队员在参赛前对于不合规的球拍可以进行处理和更换,在更换后得到裁判组同意后方可参加比赛,处理和更换时间参照规程中弃权的时间,判定时间从检录处开始检录的时间开始计算。以上4点如有不合规者,将视为弃权,放弃比赛资格。

(六)比赛服装不能为白色。双打运动员颜色须统一,不能有明显色差。

(七)种子:单项种子为最新积分前八名;团体赛种子为上一年度团体前八名。集团或联合组队的单位,以去年获最好名次的队伍列种子。

(八)个人积分办法按《柳州市青少年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跆拳道和足球赛事积分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执行。

七、奖励办法

(一)奖励前八名,参赛人数/队伍不足8支,差额一名奖励。

(二)不足3队参赛的,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设优秀教练员奖。获团体赛前八名的教练员颁发优秀教练员奖,每队1人(以秩序册名单为准)。

(四)设优秀裁判员奖。裁判员总人数的20%评优秀裁判员(以秩序册名单为准)。

八、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16日12:00截止。

(二)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轶       联系电话:13669428676

(三)报名材料

1.电子版(excel表格)、纸质版报名表(参赛盖章)和团体赛报名汇总表(参赛盖章)各1份。

2.身份证复印件(纸质版)。

3.学籍证复印件。

4.单位参赛承诺书(参赛单位盖章)。

5.个人参赛承诺书(学生及监护人共同签字)。

6.保险单复印件(必须有被保险人姓名、保险内容及有效日期)。

注:电子版报名表(excel 表格)和纸质版材料(含 1、2、3、4、5、6)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同时提交,电子版报名表(excel表格)发至电子邮箱:407282061@qq.com,所有纸质版报名材料(盖章并在承诺书签名)交竞赛组委会指定地点,参赛资格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

(四)竞赛组委会指定地点:柳州市乐群路131号柳州市青少年宫一楼,柳州市快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九、其它

(一)健康提醒

1.有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运动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甲流”、“新冠病毒”感染等疾病康复期的运动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队应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和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如果放弃比赛,代表单位应出具文字报告。无故弃权者,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并予通报批评。

(四)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及《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另外,运动员、教练员、运动员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五)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任何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姓名、肖像或其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作为赛事宣传材料的权利。

(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运动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1年、取消涉事运动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2年,并全市通报。

(七)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须在每个比赛日的赛前2小时内提出;对比赛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申请仲裁,须在赛后1小时内提出。提出仲裁请求需一次性提供书面申请书、详细的表述说明并交纳仲裁费(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还需提供清晰的影像、照片)等,否则不予受理。仲裁费用500元。

(八)定于2025年7月21日上午10:00在柳州市游泳馆新闻发布厅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报名队伍必须派一位教练员或领队参加。若请假,需递交请假条至组委会。无故缺席则取消参赛资格。缺席联席会则视为同意会上通过的任何解释和相关决议。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

(团体赛)参赛名额分配表


     附件2


2025年柳州市乒乓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2025年7月24日至27日在城中体育园乒乓球馆。

二、竞赛项目(共20项)

(一)长青组:男子、女子单打、双打、混双

(二)U55-41组:男子、女子单打、双打、混双

(三)U40-31组:男子、女子单打、双打、混双

(四)U30-18组:男子、女子单打、双打、混双

三、年龄段

长青组:196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U55-41组:1970年1月1日至1984年12月31日出生

U40-31组:1985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出生

U30-18组:199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四、参赛单位

柳州市直机关单位、街道、社区、在本市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区内外驻柳的企事业单位)、合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协会、俱乐部等社会团体均可报名参赛。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五、参加办法及运动员资格

(一)以单位报名参赛。所有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

(二)以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报名人数不限。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报名运动员9人以下的,可报教练员1人;报名运动员10人以上的,可报教练员2人。

(三)每名运动员最多只能报名1个年龄组的2个单项。

(四)双打项目比赛的2名运动员,必须以同1个单位参赛。

(五)允许高年龄参加低年龄组比赛。任一小项降组后,其他小项也相应降组。

(六)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承诺自愿承担各种参赛风险,并购买有参加本项赛事的意外保险,方可报名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及规则解释。

(二)竞赛办法视报名情况而定。原则上,16人/对(含)以下采用分组淘汰制;16人/对以上采用单淘汰。

(三)每场比赛采用5局3胜11分制。

(四)比赛使用白色红双喜赛顶D40+三星乒乓球。

(五)球拍自备。球拍要求:1.球拍覆盖物应无光泽,一面必须为黑色,另一面为与黑色及比赛用球颜色有明显区别的鲜艳颜色。2.球拍覆盖物不得有明显的残缺和破损,覆盖物应覆盖整个拍面,不得超出拍面。3.覆盖物必须附有国际乒联的标志(ITTF)。4.允许参赛队员在参赛前对于不合规的球拍可以进行处理和更换,在更换后得到裁判组同意后方可参加比赛,处理和更换时间参照规程中弃权的时间,判定时间从检录处开始检录的时间开始计算。以上4点如有不合规者,将视为弃权,放弃比赛资格。

(六)比赛服装不能为白色。双打运动员颜色须统一,不能有明显色差。

(七)种子:单项种子参照上一年度比赛前8名,具体名单在领队会上公布。跨组参赛的运动员不列为种子。

七、奖励办法

(一)8人/对以上奖励前八名;不足8人/对(含)比赛,差额1名奖励。

(二)不足3队比赛的,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对积极组队参赛,成绩优异且无违规、弃权的单位,设优秀组织奖8个。

(四)设优秀裁判员奖。裁判员总人数的20%评优秀裁判员(以秩序册名单为准)。

八、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16日12:00截止。

(二)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轶       联系电话:13669428676

(三)报名材料

1.电子版(excel 表格)、纸质版报名表(单位盖章)各一份。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参赛承诺书(单位盖章)。

4.保险单复印件(必须有被保险人姓名、保险内容及有效日期)。

注:电子版报名表(excel表格)和纸质版材料(含 1、2、3、4)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同时提交,电子版报名表(excel表格)发至电子邮箱:407282061@qq.com,所有纸质版报名材料(盖章并在承诺书签名)交至竞赛组委会指定地点,参赛资格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

(四)竞赛组委会指定地点:柳州市乐群路131号柳州市青少年宫一楼,柳州市快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九、其它

(一)健康提醒

1.有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运动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甲流”、“新冠病毒”感染等疾病康复期的运动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队应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和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如果放弃比赛,代表单位应出具文字报告。无故弃权者,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并予通报批评。

(四)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及《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另外,运动员、教练员、运动员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五)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任何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姓名、肖像或其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作为赛事宣传材料的权利。

(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运动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1年、取消涉事运动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2年,并全市通报。

(七)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须在每个比赛日的赛前2小时内提出;对比赛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申请仲裁,须在赛后1小时内提出。提出仲裁请求需一次性提供书面申请书、详细的表述说明并交纳仲裁费(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还需提供清晰的影像、照片)等,否则不予受理。仲裁费用500元。

(八)定于2025年7月21日下午16:00在柳州市游泳馆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报名队伍必须派一位教练员或领队参加。若请假,需递交请假条至组委会。缺席联席会则视为同意会上通过的任何解释和相关决议。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附件3


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网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柳州市体育局、柳州市网球协会  

承办单位:广西赛奇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柳州市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二、竞赛时间、地点

2025年7月29日至30日在柳北体育园网球场。

三、竞赛项目

(一)U17:男、女子单打、双打

(二)U14:男、女子单打、双打

(三)U12:男、女子单打、双打

(四)U10:男、女子单打

(五)U8:男、女子单打

四、年龄段

U17: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U14: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U12: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U10:201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U8:201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参赛单位

全市各中小学、俱乐部、个人

六、参赛办法及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身份证明或外国护照。

(二)以单位报名参赛的,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报名运动员8人以下的,可报教练员1人;报名运动员9人以上的,可报教练员2人。领队和其中1名教练必须是所属单位的在职人员。

以个人报名参赛的,只能报教练员1人。

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三)教育集团的独立校区间不能共享运动员资源。学校的分校区不能作为独立的单位参赛。

(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及代表单位应对运动员的身体条件、运动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能参赛。运动员经其法定监护人签署书面参赛申请和承诺书,承诺自愿承担各种参赛风险,并购买参加本项赛事的意外保险,方可报名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U17、U14、U12、U10

1.采用中国网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网球竞赛规则》。 

2.赛制。

(1)报名人(对)数6至16(含),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小组前二名进行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决出相应名次;第一阶段至1/8决赛,采用7局4胜制,1/4决赛开始,采用一盘决胜,平局决胜。

(2)报名人(对)数少于6(含),采用单循环赛;采用一盘决胜、平局决胜制。

    3.U17、U14、U12比赛使用标准球,U10比赛使用绿点球。

4.种子确定和抽签办法:单项种子为最新的个人积分前八名。跨组参赛的运动员不列为种子。同一项目抽签时,对同单位的运动员原则上采取分区控制的方法分布于不同的区内。

(二)U8

1.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少儿网球发展联盟最新审定的网球竞赛规则。

2.报名人(对)数6至16(含),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进行循环赛,小组前二名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相应名次;报名人(对)数少于5(含),采用单循环赛;报名人(对)数多于17(含),采用单淘汰赛。

3.赛制:比赛采用3局2胜制和紧跟前场制;比赛前两局采用11分计分制,第三局采用15分计分制,比分14∶14 时,加赛一分定胜负。比赛采用无占先计分法,特殊情况下,为使比赛顺利进行,裁判长有临时更改赛制的权利。

4.球和场地:比赛使用红球;比赛场地为红色长方形场地,长度在10.97米至12.80 米之间,宽度在 4.72 米至 6.10 米之间。球网中间的高度应在 0.800 米至0.838 米(33.0英寸)之间。 

5.种子确定和抽签办法:2025年柳州市积分各项目前八名为种子;同一项目抽签时,对同单位的运动员原则上采取分区控制的方法分布于不同的区内。

(三)分组循环赛计分办法

1.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积0分,以个人(对)所获积分排列名次,积分高者名次列前。 

2.如两人(对)积分相等时,按照胜负关系决定名次。

3.若三人(对)或三人(对)以上积分相同时,则计算获胜局数比,即总负局数/总胜局,若获胜局数比相同时则计算获胜分数比,即总负分数/总胜分数,比值高者列前。若再相同,则以挑边形式决出胜负关系。

特殊情况下,为使比赛顺利进行,赛事监督有临时更改赛制的权利。

(四)比赛中使用“发球无擦网规则”,在单打和双打

比赛中,如果发球方发出的球擦网(或者中心带)之后落入有效区域,被视为发球有效。双打比赛时,接发球方的运动员须按接球顺序接球。

(五)在特殊情况下,为使比赛顺利进行,裁判长有权

视比赛实际情况,经和赛事组委会沟通许可后对赛制进行调整。

(六)个人积分办法按《柳州市青少年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跆拳道和足球赛事积分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执行。

八、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奖励前八名,参赛人数不足8人,按实际参赛人数奖励。

(二)各项目参赛队伍不足3人(对),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各项目均设指导奖,获第一名的队伍颁发优秀指导奖(优秀教练员奖),每队1人(以秩序册名单为准)。

(四)设优秀裁判员奖3人。

九、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20日12:00时前。

(二)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开国    联系电话:13197726875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学校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参赛承诺书(学校盖章)。

4.个人参赛承诺书(学生及监护人共同签字)。

5.保险单复印件(必须有被保险人姓名、保险内容及有效日期)。

  注:本次比赛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参赛运动员登录“网球记赛事”微信小程序,搜索相应赛事名录进行报名。以上纸质版材料(含 1、2、3、4、5)扫描成电子版上传至“网球记赛事”,并在报名截止日期7月20日 12:00 前同时提交所有纸质版报名材料(盖章并在承诺书签名)至竞赛组委会,参赛资格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 

(四)竞赛组委会地址:东环大道 143 号李宁体育馆 124号李宁体育馆赛事组委会办公室(广西赛奇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十、其它

(一)健康提醒

1.有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运动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甲流”、“新冠病毒”感染等疾病康复期的运动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队应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和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如果放弃比赛,代表单位应出具文字报告。无故弃权者,取消全部比赛成绩,扣除纪律保证金,并予通报批评。

(四)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及《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另外,运动员、教练员、运动员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五)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任何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姓名、肖像或其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作为赛事宣传材料的权利。

(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运动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一年、取消涉事运动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二年,并全市通报。

(七)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须在每个比赛日的赛前2小时内提出;对比赛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申请仲裁,须在赛后1小时内提出。提出仲裁请求需一次性提供书面申请书、详细的表述说明并交纳仲裁费(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还需提供清晰的影像、照片)等,否则不予受理。仲裁费用500元。

    (八)定于2025年7月25日上午10:00在柳州市体育局二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报名队伍必须派一位教练员或领队参加。若请假,需递交请假条(学校盖章)至组委会。缺席联席会则视为同意会上通过的任何解释和相关决议。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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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等3项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09 18:30    来源:柳州市体育局

各有关单位:

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和2025年柳州市乒乓球锦标赛将于2025年7月24日至27日在城中体育园举办,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网球锦标赛于2025年7月29日至30日在柳北体育园举办,现将比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报名参赛。

附件:

1.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暨秋季积分赛竞赛规程

2.2025年柳州市乒乓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3.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网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4.参赛报名表

5.参赛承诺书


 柳州市体育局

2025年7月4日


附件1


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

暨秋季积分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柳州市体育局  柳州市乒乓球联合会

承办单位:柳州市快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柳州市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二、竞赛时间、地点

2025年7月24日至27日在城中体育园乒乓球馆。

三、竞赛项目

(一)团体赛

1.U17男子、女子团体(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U15男子、女子团体(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U13男子、女子团体(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U11男子、女子团体(201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单项赛

1.U17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女子单打、双打、混双

2.U15组(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女子单打、双打、混双

3.U13组(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女子单打、双打、混双

4.U11组(201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女子单打、双打、混双

5.U10组(201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女子单打

6.U9组(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女子单打

7.U8组(201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女子单打

8.U7组(201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女子单打

四、参赛单位

(一)团体赛:各县(区)选派中小学、俱乐部。

(二)单项赛:适龄青少年。

允许输送到自治区体工队、自治区体校的运动员以及从外市交流到柳州的运动员参赛。

五、参加办法及运动员资格

(一)团体赛

1.团体赛以县(区)选派的学校或俱乐部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县(区)每个组别按分配的名额报名(见附件)。上一年度比赛获得前三名的单位可直接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不占用所在县(区)名额,报名时备注。

2.每个县(区)报总领队1人,每个学校或俱乐部可报领队1人,每项目各1队(团体人数最多报5人),每队教练员1人。领队和其中1名教练必须是所属单位的在职人员。

3.允许教育集团内部组队,参赛队名称为“XX教育集团队”;允许最多2所学校联合组队,参赛队名称为两校名称组合。教育集团组队后,其成员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单独或联合)再参赛。学校的分校区不能作为独立的单位参赛。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1个单位参赛。

(二)单项赛

1.以学校、幼儿园、俱乐部报名参赛的,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报名运动员9人以下的,可报教练员1人;报名运动员10人以上的,可报教练员2人。运动员人数不限。领队和其中1名教练必须是所属单位的在职人员。以个人报名参赛的,只能报教练员1人。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1个单位参赛。

2.每名运动员最多只能报名一个年龄组的2个单项。

    3.双打项目比赛的2名运动员,要么以同1个单位参赛,要么都以个人参赛。

(三)运动员资格。运动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应为代表柳州在广西注册(含已向外交流),或由其他地市、宁铁体协交流到柳州,或尚未在广西注册的运动员。

2.运动员必须有选派县(区)所辖的学校学籍(体工队、自治区体校以及外市交流到柳州的运动员除外)。

3.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或外国护照。

(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及代表单位应对运动员的身体条件、运动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能参赛。运动员经其法定监护人签署书面参赛申请和承诺书,承诺自愿承担各种参赛风险,并购买参加本项赛事的意外保险,方可报名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及规则解释。

(二)团体赛

1.比赛采用分组淘汰制,最终决出相应名次。

2.男、女团体均采取“斯韦思林杯”赛进行(出场为ABC、AB;XYZ、YX)。

3.团体均采用5场3胜制,每场5局3胜11分制。

(三)单项赛

1.原则上,16人/对(含)以下采用分组淘汰制;16人/对以上采用单淘汰。

2.采用5局3胜,每局11分制。

(四)比赛使用白色红双喜赛顶D40+三星乒乓球。

(五)球拍自备。球拍要求:1.球拍覆盖物应无光泽,一面必须为黑色,另一面为与黑色及比赛用球颜色有明显区别的鲜艳颜色。2.球拍覆盖物不得有明显的残缺和破损,覆盖物应覆盖整个拍面,不得超出拍面。3.覆盖物必须附有国际乒联的标志(ITTF)。4.允许参赛队员在参赛前对于不合规的球拍可以进行处理和更换,在更换后得到裁判组同意后方可参加比赛,处理和更换时间参照规程中弃权的时间,判定时间从检录处开始检录的时间开始计算。以上4点如有不合规者,将视为弃权,放弃比赛资格。

(六)比赛服装不能为白色。双打运动员颜色须统一,不能有明显色差。

(七)种子:单项种子为最新积分前八名;团体赛种子为上一年度团体前八名。集团或联合组队的单位,以去年获最好名次的队伍列种子。

(八)个人积分办法按《柳州市青少年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跆拳道和足球赛事积分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执行。

七、奖励办法

(一)奖励前八名,参赛人数/队伍不足8支,差额一名奖励。

(二)不足3队参赛的,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设优秀教练员奖。获团体赛前八名的教练员颁发优秀教练员奖,每队1人(以秩序册名单为准)。

(四)设优秀裁判员奖。裁判员总人数的20%评优秀裁判员(以秩序册名单为准)。

八、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16日12:00截止。

(二)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轶       联系电话:13669428676

(三)报名材料

1.电子版(excel表格)、纸质版报名表(参赛盖章)和团体赛报名汇总表(参赛盖章)各1份。

2.身份证复印件(纸质版)。

3.学籍证复印件。

4.单位参赛承诺书(参赛单位盖章)。

5.个人参赛承诺书(学生及监护人共同签字)。

6.保险单复印件(必须有被保险人姓名、保险内容及有效日期)。

注:电子版报名表(excel 表格)和纸质版材料(含 1、2、3、4、5、6)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同时提交,电子版报名表(excel表格)发至电子邮箱:407282061@qq.com,所有纸质版报名材料(盖章并在承诺书签名)交竞赛组委会指定地点,参赛资格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

(四)竞赛组委会指定地点:柳州市乐群路131号柳州市青少年宫一楼,柳州市快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九、其它

(一)健康提醒

1.有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运动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甲流”、“新冠病毒”感染等疾病康复期的运动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队应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和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如果放弃比赛,代表单位应出具文字报告。无故弃权者,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并予通报批评。

(四)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及《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另外,运动员、教练员、运动员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五)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任何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姓名、肖像或其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作为赛事宣传材料的权利。

(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运动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1年、取消涉事运动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2年,并全市通报。

(七)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须在每个比赛日的赛前2小时内提出;对比赛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申请仲裁,须在赛后1小时内提出。提出仲裁请求需一次性提供书面申请书、详细的表述说明并交纳仲裁费(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还需提供清晰的影像、照片)等,否则不予受理。仲裁费用500元。

(八)定于2025年7月21日上午10:00在柳州市游泳馆新闻发布厅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报名队伍必须派一位教练员或领队参加。若请假,需递交请假条至组委会。无故缺席则取消参赛资格。缺席联席会则视为同意会上通过的任何解释和相关决议。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

(团体赛)参赛名额分配表


     附件2


2025年柳州市乒乓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2025年7月24日至27日在城中体育园乒乓球馆。

二、竞赛项目(共20项)

(一)长青组:男子、女子单打、双打、混双

(二)U55-41组:男子、女子单打、双打、混双

(三)U40-31组:男子、女子单打、双打、混双

(四)U30-18组:男子、女子单打、双打、混双

三、年龄段

长青组:196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U55-41组:1970年1月1日至1984年12月31日出生

U40-31组:1985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出生

U30-18组:199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四、参赛单位

柳州市直机关单位、街道、社区、在本市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区内外驻柳的企事业单位)、合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协会、俱乐部等社会团体均可报名参赛。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五、参加办法及运动员资格

(一)以单位报名参赛。所有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

(二)以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报名人数不限。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报名运动员9人以下的,可报教练员1人;报名运动员10人以上的,可报教练员2人。

(三)每名运动员最多只能报名1个年龄组的2个单项。

(四)双打项目比赛的2名运动员,必须以同1个单位参赛。

(五)允许高年龄参加低年龄组比赛。任一小项降组后,其他小项也相应降组。

(六)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承诺自愿承担各种参赛风险,并购买有参加本项赛事的意外保险,方可报名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及规则解释。

(二)竞赛办法视报名情况而定。原则上,16人/对(含)以下采用分组淘汰制;16人/对以上采用单淘汰。

(三)每场比赛采用5局3胜11分制。

(四)比赛使用白色红双喜赛顶D40+三星乒乓球。

(五)球拍自备。球拍要求:1.球拍覆盖物应无光泽,一面必须为黑色,另一面为与黑色及比赛用球颜色有明显区别的鲜艳颜色。2.球拍覆盖物不得有明显的残缺和破损,覆盖物应覆盖整个拍面,不得超出拍面。3.覆盖物必须附有国际乒联的标志(ITTF)。4.允许参赛队员在参赛前对于不合规的球拍可以进行处理和更换,在更换后得到裁判组同意后方可参加比赛,处理和更换时间参照规程中弃权的时间,判定时间从检录处开始检录的时间开始计算。以上4点如有不合规者,将视为弃权,放弃比赛资格。

(六)比赛服装不能为白色。双打运动员颜色须统一,不能有明显色差。

(七)种子:单项种子参照上一年度比赛前8名,具体名单在领队会上公布。跨组参赛的运动员不列为种子。

七、奖励办法

(一)8人/对以上奖励前八名;不足8人/对(含)比赛,差额1名奖励。

(二)不足3队比赛的,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对积极组队参赛,成绩优异且无违规、弃权的单位,设优秀组织奖8个。

(四)设优秀裁判员奖。裁判员总人数的20%评优秀裁判员(以秩序册名单为准)。

八、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16日12:00截止。

(二)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轶       联系电话:13669428676

(三)报名材料

1.电子版(excel 表格)、纸质版报名表(单位盖章)各一份。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参赛承诺书(单位盖章)。

4.保险单复印件(必须有被保险人姓名、保险内容及有效日期)。

注:电子版报名表(excel表格)和纸质版材料(含 1、2、3、4)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同时提交,电子版报名表(excel表格)发至电子邮箱:407282061@qq.com,所有纸质版报名材料(盖章并在承诺书签名)交至竞赛组委会指定地点,参赛资格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

(四)竞赛组委会指定地点:柳州市乐群路131号柳州市青少年宫一楼,柳州市快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九、其它

(一)健康提醒

1.有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运动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甲流”、“新冠病毒”感染等疾病康复期的运动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队应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和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如果放弃比赛,代表单位应出具文字报告。无故弃权者,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并予通报批评。

(四)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及《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另外,运动员、教练员、运动员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五)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任何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姓名、肖像或其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作为赛事宣传材料的权利。

(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运动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1年、取消涉事运动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2年,并全市通报。

(七)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须在每个比赛日的赛前2小时内提出;对比赛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申请仲裁,须在赛后1小时内提出。提出仲裁请求需一次性提供书面申请书、详细的表述说明并交纳仲裁费(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还需提供清晰的影像、照片)等,否则不予受理。仲裁费用500元。

(八)定于2025年7月21日下午16:00在柳州市游泳馆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报名队伍必须派一位教练员或领队参加。若请假,需递交请假条至组委会。缺席联席会则视为同意会上通过的任何解释和相关决议。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附件3


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网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柳州市体育局、柳州市网球协会  

承办单位:广西赛奇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柳州市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二、竞赛时间、地点

2025年7月29日至30日在柳北体育园网球场。

三、竞赛项目

(一)U17:男、女子单打、双打

(二)U14:男、女子单打、双打

(三)U12:男、女子单打、双打

(四)U10:男、女子单打

(五)U8:男、女子单打

四、年龄段

U17: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U14: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U12: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U10:201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U8:201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参赛单位

全市各中小学、俱乐部、个人

六、参赛办法及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身份证明或外国护照。

(二)以单位报名参赛的,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报名运动员8人以下的,可报教练员1人;报名运动员9人以上的,可报教练员2人。领队和其中1名教练必须是所属单位的在职人员。

以个人报名参赛的,只能报教练员1人。

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三)教育集团的独立校区间不能共享运动员资源。学校的分校区不能作为独立的单位参赛。

(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及代表单位应对运动员的身体条件、运动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能参赛。运动员经其法定监护人签署书面参赛申请和承诺书,承诺自愿承担各种参赛风险,并购买参加本项赛事的意外保险,方可报名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U17、U14、U12、U10

1.采用中国网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网球竞赛规则》。 

2.赛制。

(1)报名人(对)数6至16(含),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小组前二名进行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决出相应名次;第一阶段至1/8决赛,采用7局4胜制,1/4决赛开始,采用一盘决胜,平局决胜。

(2)报名人(对)数少于6(含),采用单循环赛;采用一盘决胜、平局决胜制。

    3.U17、U14、U12比赛使用标准球,U10比赛使用绿点球。

4.种子确定和抽签办法:单项种子为最新的个人积分前八名。跨组参赛的运动员不列为种子。同一项目抽签时,对同单位的运动员原则上采取分区控制的方法分布于不同的区内。

(二)U8

1.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少儿网球发展联盟最新审定的网球竞赛规则。

2.报名人(对)数6至16(含),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进行循环赛,小组前二名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相应名次;报名人(对)数少于5(含),采用单循环赛;报名人(对)数多于17(含),采用单淘汰赛。

3.赛制:比赛采用3局2胜制和紧跟前场制;比赛前两局采用11分计分制,第三局采用15分计分制,比分14∶14 时,加赛一分定胜负。比赛采用无占先计分法,特殊情况下,为使比赛顺利进行,裁判长有临时更改赛制的权利。

4.球和场地:比赛使用红球;比赛场地为红色长方形场地,长度在10.97米至12.80 米之间,宽度在 4.72 米至 6.10 米之间。球网中间的高度应在 0.800 米至0.838 米(33.0英寸)之间。 

5.种子确定和抽签办法:2025年柳州市积分各项目前八名为种子;同一项目抽签时,对同单位的运动员原则上采取分区控制的方法分布于不同的区内。

(三)分组循环赛计分办法

1.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积0分,以个人(对)所获积分排列名次,积分高者名次列前。 

2.如两人(对)积分相等时,按照胜负关系决定名次。

3.若三人(对)或三人(对)以上积分相同时,则计算获胜局数比,即总负局数/总胜局,若获胜局数比相同时则计算获胜分数比,即总负分数/总胜分数,比值高者列前。若再相同,则以挑边形式决出胜负关系。

特殊情况下,为使比赛顺利进行,赛事监督有临时更改赛制的权利。

(四)比赛中使用“发球无擦网规则”,在单打和双打

比赛中,如果发球方发出的球擦网(或者中心带)之后落入有效区域,被视为发球有效。双打比赛时,接发球方的运动员须按接球顺序接球。

(五)在特殊情况下,为使比赛顺利进行,裁判长有权

视比赛实际情况,经和赛事组委会沟通许可后对赛制进行调整。

(六)个人积分办法按《柳州市青少年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跆拳道和足球赛事积分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执行。

八、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奖励前八名,参赛人数不足8人,按实际参赛人数奖励。

(二)各项目参赛队伍不足3人(对),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各项目均设指导奖,获第一名的队伍颁发优秀指导奖(优秀教练员奖),每队1人(以秩序册名单为准)。

(四)设优秀裁判员奖3人。

九、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20日12:00时前。

(二)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开国    联系电话:13197726875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学校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参赛承诺书(学校盖章)。

4.个人参赛承诺书(学生及监护人共同签字)。

5.保险单复印件(必须有被保险人姓名、保险内容及有效日期)。

  注:本次比赛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参赛运动员登录“网球记赛事”微信小程序,搜索相应赛事名录进行报名。以上纸质版材料(含 1、2、3、4、5)扫描成电子版上传至“网球记赛事”,并在报名截止日期7月20日 12:00 前同时提交所有纸质版报名材料(盖章并在承诺书签名)至竞赛组委会,参赛资格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 

(四)竞赛组委会地址:东环大道 143 号李宁体育馆 124号李宁体育馆赛事组委会办公室(广西赛奇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十、其它

(一)健康提醒

1.有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运动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甲流”、“新冠病毒”感染等疾病康复期的运动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队应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和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如果放弃比赛,代表单位应出具文字报告。无故弃权者,取消全部比赛成绩,扣除纪律保证金,并予通报批评。

(四)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及《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另外,运动员、教练员、运动员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五)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任何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姓名、肖像或其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作为赛事宣传材料的权利。

(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运动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一年、取消涉事运动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二年,并全市通报。

(七)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须在每个比赛日的赛前2小时内提出;对比赛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申请仲裁,须在赛后1小时内提出。提出仲裁请求需一次性提供书面申请书、详细的表述说明并交纳仲裁费(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还需提供清晰的影像、照片)等,否则不予受理。仲裁费用500元。

    (八)定于2025年7月25日上午10:00在柳州市体育局二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报名队伍必须派一位教练员或领队参加。若请假,需递交请假条(学校盖章)至组委会。缺席联席会则视为同意会上通过的任何解释和相关决议。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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