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5年柳州市足球超级联赛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体育局  |   发布日期: 2025-08-02 18:45   

各有关单位:

2025年柳州市足球超级联赛将于8月16日至9月14日在柳州职业技术大学社湾坳校区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组织队伍报名参赛。


附件:

1.2025年柳州市足球超级联赛竞赛规程

2.参赛承诺书


柳州市体育局

2025年8月1日

附件1

2025年柳州市足球超级联赛

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柳州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广州奥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柳州市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2025年8月16日-9月14日(逢周末),柳州职业技术大学社湾坳校区。

三、比赛项目

(一)男子甲组11人制

(二)男子乙组11人制

(三)男子丙组11人制

四、年龄段

(一)男子甲组(200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二)男子乙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以内出生)

(三)男子丙组(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以内出生)

五、参赛单位

(一)男子甲组为全市各企事业单位、驻柳企业、市足协注册俱乐部。

(二)男子乙组、丙组为全市各中学、职校、体校、市足协注册俱乐部。

六、参赛办法和运动员资格

(一)甲组每队可报名领队1人,主教练员1人,助理教练2人,运动员25人;乙组、丙组每队可报名领队1人,主教练员1人,助理教练2人,运动员22人。

(二)乙组、丙组运动员应为代表柳州在广西注册(含已向外交流),或由其他地市、宁铁体协交流到柳州,或尚未在广西注册的运动员。允许输送到自治区体校的运动员参赛。

(三)所有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

(四)每名教练员、运动员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如果多个单位报名了同一名教练员或运动员,涉及的单位必须自行协商确定该人员的代表资格。

(五)主教练须持有中国足协D级(含)以上教练员证书,助理教练员须持有广西足协E级(含)以上教练员证书。

(六)因违反赛场纪律受到柳州市体育局或柳州市足球协会追加停赛处罚期间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七)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青少年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及代表单位应对运动员的身体条件、运动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能参赛。青少年运动员经其法定监护人签署书面参赛申请和承诺书,承诺自愿承担各种参赛风险,并购买有参加本项赛事的意外保险后,方可报名参赛。

(八)队伍名称

1.全称为:“地域名”或“足球俱乐部名”或“球队名”或“企事业单位名”+足球队(简称为“××队”)。 队名简称不得超过6个汉字。

2.队伍只能有1个冠名,冠名可以是企业或品牌名称。

3.名称不得使用低级趣味、庸俗不雅等不恰当用语。主办方有权对不符合规定的队伍名称予于纠正,队伍名称一经确定不得自行变更。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为单淘汰赛,直至决出前四名。

(三)全场比赛90分钟,每半场45分钟,中场休息不得超过 15分钟。裁判员可根据天气情况,给予相应的补水间歇和降温间歇。

(四)比赛用球为“摩腾牌”5号球。

(五)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如双方在90分钟内打平,则以互罚点球的方式决定胜负。

(六)每一场比赛可替换12人,被替换下场的队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

(七)运动员累计三张黄牌停止下一轮比赛的参赛资格,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红牌后即被取消当场比赛的资格并停止下一轮比赛的参赛资格,除非纪律委员会对该队员另有追加的纪律处罚。

(八)比赛服

1.每支队伍必须准备2套有明显号码和队伍名称的比赛服装(深、浅颜色各1套:白、黄、绿分别为浅色,其他颜色为深色)。守门员的服装颜色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应有明显区别。比赛服背面从上至下的内容依次为队员中文姓名、号码,且在所有比赛服左臂外侧印制柳州市足球超级联赛标志。

2.全队比赛服装必须一致(含上衣、短裤、袜子)违者不得上场比赛,必须穿护腿板比赛。队长必须佩戴队长袖标。

3.比赛服装的号码确定后,不得更改、不得无号、不得重复。

4.严禁运动员佩戴非可塑体或类似材料制成具有危险性的眼镜上场比赛(由裁判员认定)。

(九)如遇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7人时,则比赛终止,判对方3:0获胜,如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计。

(十)小组赛决定名次办法

1.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通过互罚点球决出胜负的场次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

2.按积分排列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3.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胜负,胜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只计90分钟内的进球数)。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只计90分钟内的进球数)。

(4)同一阶段全部比赛中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只计90分钟内的进球数)。

(5)同一阶段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只计90分钟内的进球数)。

(6)以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八、奖励办法

(一)奖励前八名。冠军、亚军、季军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其他名次颁发锦旗和证书。不足8支队,差额一名奖励。

(二)各组别评选“最佳射手”1名,颁发证书、奖金400元。

(三)按选派人数1:5比例评选“优秀裁判员”,奖金各200元、颁发证书。

九、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请各队下载“绿茵场APP”,按相关要求进行线上报名。

(二)线下报名:请各队将纸质版报名材料寄或送至广州奥速体育发展公司柳州联络处(柳州市西江路39号中辰阳光郡1栋1-11号)。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12日16:00。

(四)报名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8907725137

十、其它

(一)健康提醒:

1.有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运动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甲流”、“新冠病毒”感染等疾病康复期的运动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队应赛前45分钟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和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如果放弃比赛,代表单位应出具文字报告。无故弃权者,取消全部比赛成绩,扣除纪律保证金,并予通报批评。

(四)赛风赛纪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3号)以及中国足球协会、广西足球协会和柳州市足球协会的相关规定。另外,运动员、教练员、运动员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五)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任何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姓名、肖像或其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作为赛事宣传材料的权利。

(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运动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一年、取消涉事运动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二年,并全市通报。

(七)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组委会有权更改比赛时间、地点。如特殊情况下无法更改,则以抽签的形式决定胜负或名次,且抽签决定胜负时的比分以3:0计算。

(八)执行《柳州市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条例》。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须在每个比赛日的赛前2小时内提出;对比赛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申请仲裁,须在赛后1小时内提出。提出仲裁请求需一次性提供书面申请书、详细的表述说明并交纳仲裁费(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还需提供清晰的影像、照片)等,否则不予受理。仲裁费用500元。

(九)本次比赛成绩将做为2026年广西年度锦标赛和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的选拔依据。

(十)定于2025年8月12日下午16:30在柳州市游泳馆新闻发布厅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报名队伍必须派一位教练员或领队参加。缺席联席会则视为同意会上通过的任何解释和相关决议。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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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5年柳州市足球超级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02 18:45    来源:柳州市体育局

各有关单位:

2025年柳州市足球超级联赛将于8月16日至9月14日在柳州职业技术大学社湾坳校区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组织队伍报名参赛。


附件:

1.2025年柳州市足球超级联赛竞赛规程

2.参赛承诺书


柳州市体育局

2025年8月1日

附件1

2025年柳州市足球超级联赛

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柳州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广州奥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柳州市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2025年8月16日-9月14日(逢周末),柳州职业技术大学社湾坳校区。

三、比赛项目

(一)男子甲组11人制

(二)男子乙组11人制

(三)男子丙组11人制

四、年龄段

(一)男子甲组(200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二)男子乙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以内出生)

(三)男子丙组(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以内出生)

五、参赛单位

(一)男子甲组为全市各企事业单位、驻柳企业、市足协注册俱乐部。

(二)男子乙组、丙组为全市各中学、职校、体校、市足协注册俱乐部。

六、参赛办法和运动员资格

(一)甲组每队可报名领队1人,主教练员1人,助理教练2人,运动员25人;乙组、丙组每队可报名领队1人,主教练员1人,助理教练2人,运动员22人。

(二)乙组、丙组运动员应为代表柳州在广西注册(含已向外交流),或由其他地市、宁铁体协交流到柳州,或尚未在广西注册的运动员。允许输送到自治区体校的运动员参赛。

(三)所有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

(四)每名教练员、运动员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如果多个单位报名了同一名教练员或运动员,涉及的单位必须自行协商确定该人员的代表资格。

(五)主教练须持有中国足协D级(含)以上教练员证书,助理教练员须持有广西足协E级(含)以上教练员证书。

(六)因违反赛场纪律受到柳州市体育局或柳州市足球协会追加停赛处罚期间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七)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青少年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及代表单位应对运动员的身体条件、运动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能参赛。青少年运动员经其法定监护人签署书面参赛申请和承诺书,承诺自愿承担各种参赛风险,并购买有参加本项赛事的意外保险后,方可报名参赛。

(八)队伍名称

1.全称为:“地域名”或“足球俱乐部名”或“球队名”或“企事业单位名”+足球队(简称为“××队”)。 队名简称不得超过6个汉字。

2.队伍只能有1个冠名,冠名可以是企业或品牌名称。

3.名称不得使用低级趣味、庸俗不雅等不恰当用语。主办方有权对不符合规定的队伍名称予于纠正,队伍名称一经确定不得自行变更。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为单淘汰赛,直至决出前四名。

(三)全场比赛90分钟,每半场45分钟,中场休息不得超过 15分钟。裁判员可根据天气情况,给予相应的补水间歇和降温间歇。

(四)比赛用球为“摩腾牌”5号球。

(五)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如双方在90分钟内打平,则以互罚点球的方式决定胜负。

(六)每一场比赛可替换12人,被替换下场的队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

(七)运动员累计三张黄牌停止下一轮比赛的参赛资格,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红牌后即被取消当场比赛的资格并停止下一轮比赛的参赛资格,除非纪律委员会对该队员另有追加的纪律处罚。

(八)比赛服

1.每支队伍必须准备2套有明显号码和队伍名称的比赛服装(深、浅颜色各1套:白、黄、绿分别为浅色,其他颜色为深色)。守门员的服装颜色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应有明显区别。比赛服背面从上至下的内容依次为队员中文姓名、号码,且在所有比赛服左臂外侧印制柳州市足球超级联赛标志。

2.全队比赛服装必须一致(含上衣、短裤、袜子)违者不得上场比赛,必须穿护腿板比赛。队长必须佩戴队长袖标。

3.比赛服装的号码确定后,不得更改、不得无号、不得重复。

4.严禁运动员佩戴非可塑体或类似材料制成具有危险性的眼镜上场比赛(由裁判员认定)。

(九)如遇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7人时,则比赛终止,判对方3:0获胜,如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计。

(十)小组赛决定名次办法

1.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通过互罚点球决出胜负的场次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

2.按积分排列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3.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胜负,胜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只计90分钟内的进球数)。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只计90分钟内的进球数)。

(4)同一阶段全部比赛中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只计90分钟内的进球数)。

(5)同一阶段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只计90分钟内的进球数)。

(6)以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八、奖励办法

(一)奖励前八名。冠军、亚军、季军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其他名次颁发锦旗和证书。不足8支队,差额一名奖励。

(二)各组别评选“最佳射手”1名,颁发证书、奖金400元。

(三)按选派人数1:5比例评选“优秀裁判员”,奖金各200元、颁发证书。

九、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请各队下载“绿茵场APP”,按相关要求进行线上报名。

(二)线下报名:请各队将纸质版报名材料寄或送至广州奥速体育发展公司柳州联络处(柳州市西江路39号中辰阳光郡1栋1-11号)。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12日16:00。

(四)报名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8907725137

十、其它

(一)健康提醒:

1.有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运动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甲流”、“新冠病毒”感染等疾病康复期的运动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队应赛前45分钟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和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如果放弃比赛,代表单位应出具文字报告。无故弃权者,取消全部比赛成绩,扣除纪律保证金,并予通报批评。

(四)赛风赛纪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3号)以及中国足球协会、广西足球协会和柳州市足球协会的相关规定。另外,运动员、教练员、运动员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五)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任何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姓名、肖像或其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作为赛事宣传材料的权利。

(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运动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一年、取消涉事运动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二年,并全市通报。

(七)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组委会有权更改比赛时间、地点。如特殊情况下无法更改,则以抽签的形式决定胜负或名次,且抽签决定胜负时的比分以3:0计算。

(八)执行《柳州市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条例》。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须在每个比赛日的赛前2小时内提出;对比赛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申请仲裁,须在赛后1小时内提出。提出仲裁请求需一次性提供书面申请书、详细的表述说明并交纳仲裁费(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还需提供清晰的影像、照片)等,否则不予受理。仲裁费用500元。

(九)本次比赛成绩将做为2026年广西年度锦标赛和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的选拔依据。

(十)定于2025年8月12日下午16:30在柳州市游泳馆新闻发布厅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报名队伍必须派一位教练员或领队参加。缺席联席会则视为同意会上通过的任何解释和相关决议。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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