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游泳、蹼泳、拳击锦标赛等3项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游泳、蹼泳、拳击锦标赛等3项比赛的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组织队伍报名参赛。
附件:
1.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2.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蹼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3.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拳击锦标赛竞赛规程
4.参赛报名表
5.参赛承诺书
柳州市体育局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
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柳州市体育局、柳州市游泳协会
承办单位:广西江柏户外体育运动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柳州市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5年9月20日至21日在城中体育园游泳馆。
三、竞赛项目
(一)青少年男子甲组(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蝶泳100米、仰泳100米。
(二)青少年女子甲组(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蝶泳100米、仰泳100米。
(三)青少年男子乙组(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自由泳100米、400米自由泳、蛙泳100米、蝶泳100米、仰泳100米、200米混合泳。
(四)青少年女子乙组(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自由泳100米、400米自由泳、蛙泳100米、蝶泳100米、仰泳100米、200米混合泳。
(五)青少年男子丙组(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六)青少年女子丙组(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七)青少年男子丁组(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八)青少年女子丁组(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九)青少年男子戊组(2017年1月1日以后出生):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蝶泳、50米自由泳、男女混合4×5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混合4×50米蛙泳接力。
(十)青少年女子戊组(2017年1月1日以后出生):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蝶泳、50米自由泳、男女混合4×5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混合4×50米蛙泳接力。
四、参赛单位
(一)柳州市各中小学、幼儿园、体育协会、俱乐部均可报名参赛。
(二)适龄青少年个人。
五、参赛办法
(一)每个单位可报领队1名,运动员10人以下的,报教练员1名;运动员11-20人的,报教练员2人;运动员21人以上的,报教练员3人。领队和其中1名教练必须是所属单位的在职人员。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1个单位参赛。
(二)每个单位每个项目最多报4名运动员。每名运动员最多只能参加1个组别的2项个人单项比赛。
(三)运动员可向上跨一个高年龄组参加接力比赛。个人报名参赛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接力比赛。
六、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应在近两年市级以上的赛事中达到相应成绩(成绩标准详见附件1-1)。
(二)甲组、乙组、丙组、丁组运动员应为代表柳州在广西注册(含已向外交流),或由其他地市、宁铁体协交流到柳州的运动员。允许输送到自治区体工队、自治区体校的柳州籍运动员参赛。
(三)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
(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及代表单位应对运动员的身体条件、运动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能参赛。运动员经其法定监护人签署书面参赛申请和承诺书,承诺自愿承担各种参赛风险,并购买参加本项赛事的意外保险,方可报名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所有项目的比赛由电脑随机编排。除接力项目外,50米、100米均进行预决赛。预赛成绩最好的前八名进入决赛。8人(含)以下参赛的项目直接进行决赛。
(三)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项目,运动员可另报其他项目(如同距离、同项目人数大于2人可采用混编正常开赛)。根据比赛报名情况,除仰泳、混合泳项目,每条泳道可编排2名运动员,可开10条泳道进行比赛。
(四)男女混合接力比赛为2名男运动员和2名女运动员进行接力比赛。各队可自行安排这4名运动员的棒次顺序。
(五)团体总分计分方法:各单项按9、7、6、5、4、3、2、1计分;接力分别按18、14、12、10、8、6、4、2计分。名次并列时,得分按名次计分,取消下一名次,如有两个第1名,则无第2名,以此类推。团体总分按各项目得分总和记分,分数多者名次列前,如相等,则看各有关队取得第一名的多少确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八、奖励办法
(一)各项比赛9人(队)以上的取前八名;8人(队)取前六名;5-7人(队)取前三名;3-4人(队)取第一名;不足3人(队)的,取消该项目比赛。前三名奖励奖牌、证书,其它名次奖励证书。
(二)团体总分奖励前八名。
(三)设“优秀教练员奖”,团体总分前八名的队伍颁发“优秀教练员奖”,每队2人(以秩序册名单为准)
(四)设“优秀裁判员奖”,按裁判员总人数的20%评“优秀裁判员”。
九、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12日12:00前。
(二)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柳宁
联系电话:0772-2622215(9:30-12:30,15:00-18:00)
(三)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表(单位盖章)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参赛承诺书(加盖单位盖章)。
4.个人参赛承诺书(学生及监护人共同签字)。
5.保险单复印件(须含被保险人姓名、险种及有效期)。
6.奖状复印件、比赛成绩册或成绩证明。
以上材料扫描成pdf文件与电子版的报名表,压缩文件包,命名“XXX学校(或协会、俱乐部)2025年青少年游泳锦标赛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前发送至竞赛组邮箱2516183400@qq.com。同时,将纸质版报名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交竞赛组委会,参赛资格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逾期不予以补报。
纸质材料接收地址:东环大道143号游泳南门106室。
十、其它事项
(一)健康提醒
1.患传染性*********、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运动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有开放性伤口、“甲流”、“新冠病毒”感染等疾病康复期的运动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队应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和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如果放弃比赛,代表单位应出具文字报告。无故弃权者,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并予通报批评。
(四)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及《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另外,运动员、教练员、运动员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五)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任何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姓名、肖像或其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作为赛事宣传材料的权利。
(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运动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一年、取消涉事运动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二年,并全市通报。
(七)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须在每个比赛日的赛前2小时内提出;对比赛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申请仲裁,须在赛后1小时内提出。提出仲裁请求需一次性提供书面申请书、详细的表述说明并交纳仲裁费(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还需提供清晰的影像、照片)等,否则不予受理。仲裁费用500元。
(八)定于2025年9月16日下午16:00在柳州市游泳馆新闻发布厅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报名队伍必须派一位教练员或领队参加。缺席联席会则视为同意会上通过的任何解释和相关决议。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附件1-1
附件2
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蹼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柳州市体育局、柳州市游泳协会
承办单位:广西江柏户外体育运动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柳州市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5年9月20日至21日在城中体育园游泳馆。
三、竞赛项目
(一)青少年男子甲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50米、100米、200米、400米蹼泳、50米屏气潜泳、男女混合4×50米接力。
(二)青少年女子甲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50米、100米、200米、400米蹼泳、50米屏气潜泳。
(三)青少年男子乙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50米、100米、200米、400米双蹼、25米屏气潜泳、男女混合4×50米接力。
(四)青少年女子乙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50米、100米、200米、400米双蹼、25米屏气潜泳。
(五)青少年男子丙组(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50米双蹼、50米短双蹼打腿、100米双蹼、200米双蹼、男女混合4×50米双蹼接力。
(六)青少年女子丙组(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50米双蹼、50米短双蹼打腿、100米双蹼、200米双蹼。
四、参赛单位
(一)柳州市各中小学、体育协会、俱乐部均可报名参赛。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二)青少年个人。
五、参赛办法及运动员资格
(一)学校、体育协会、俱乐部每个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男、女运动员各16名。
(二)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1个单位参赛。每名运动员最多参加1个组别的2个项目比赛(接力项目除外)。个人报名参赛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接力比赛。
(三)运动员可向上跨一个高年龄组参加接力比赛。个人报名参赛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接力比赛。
(四)青少年运动员应为代表柳州在广西注册(含已向外交流),或由其他地市、宁铁体协交流到柳州,或尚未在广西注册的运动员。允许输送到自治区体工队、自治区体校的运动员参赛。
(五)领队和其中1名教练必须是所属单位的在职人员。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
(六)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及代表单位应对运动员的身体条件、运动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能参赛。运动员经其法定监护人签署书面参赛申请和承诺书,承诺自愿承担各种参赛风险,并购买参加本项赛事的意外保险,方可报名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蹼泳竞赛规则。
(二)所有项目的比赛由电脑随机编排。除接力项目外,各项目均进行预决赛,预赛成绩最好的前八名进入决赛。8人以下(含8人)参赛的项目直接进行决赛。
(三)200米及以下蹼泳项目必须始终采用海豚式游进。
(四)男女混合接力为2男2女混合接力,棒次顺序为男、女、男、女。
七、录取名次与团体计分方法
(一)各项比赛9人(队)以上的取前八名;8人(队)取前六名;5-7人(队)取前三名;3-4人(队)取第一名;不足3人(队)的,取消该项目比赛。
(二)团体计分方法:各单项按9、7、6、5、4、3、2、1计分;接力分别按18、14、12、10、8、6、4、2计分。名次并列时,得分按名次计分,取消下一名次,如有两个第1名,则无第2名,以此类推。团体总分按各项目得分总和记分,分数多者名次列前,如相等,则看各有关队取得第一名的多少确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三)设“优秀教练员奖”。获团体赛前八名的教练员颁发“优秀教练员奖”,每队1人(以秩序册名单为准)。
(四)设“优秀裁判员奖”。按裁判员总人数的20%评优秀裁判员(以秩序册名单为准)。
八、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12日12:00时前。
(二)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柳宁
联系电话:0772-2622215(9:30-12:30,15:00-18:00)
(三)报名材料
1.电子版(excel 表格)、纸质版报名表(参赛单位盖章)各1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参赛承诺书(加盖单位盖章)。
4.个人参赛承诺书(学生及监护人共同签字)。
5.保险单复印件(须含被保险人姓名、险种及有效期)。
以上材料扫描成pdf文件与电子版的报名表,压缩文件包,命名“XXX学校(或协会、俱乐部)2025年青少年游泳锦标赛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前发送至竞赛组邮箱2516183400@qq.com。同时,将纸质版报名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交竞赛组委会,参赛资格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逾期不予以补报。
纸质材料接收地址:东环大道143号游泳南门106室。
九、其他
(一)健康提醒
1.患传染性*********、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运动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有开放性伤口、“甲流”、“新冠病毒”感染等疾病康复期的运动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队应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和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如果放弃比赛,代表单位应出具文字报告。无故弃权者,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并予通报批评。
(四)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及《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另外,运动员、教练员、运动员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五)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任何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姓名、肖像或其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作为赛事宣传材料的权利。
(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运动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一年、取消涉事运动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二年,并全市通报。
(七)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须在每个比赛日的赛前2小时内提出;对比赛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申请仲裁,须在赛后1小时内提出。提出仲裁请求需一次性提供书面申请书、详细的表述说明并交纳仲裁费(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还需提供清晰的影像、照片)等,否则不予受理。仲裁费用500元。
(八)定于2025年9月16日下午16:00在柳州市游泳馆新闻发布厅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报名队伍必须派1位教练员或领队参加。若请假,需递交请假条至组委会。缺席联席会则视为同意会上通过的任何解释和相关决议。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附件3
2024年柳州市青少年拳击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柳州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广西江柏户外体育运动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柳州市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5年10月18日至19日在柳州市柳江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
三、竞赛项目
(一)甲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52kg、55kg、58kg、61kg、64kg、67kg、71kg、71kg+
女子:45kg、48kg、51kg、54kg、57kg、60kg
(二)乙组(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43kg、46kg、49kg、52kg、55kg、58kg、61kg、64kg、67kg、67kg+
女子:40kg、43kg、45kg、48kg、51kg、54kg、57kg、60kg
(三)丙组(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33kg、38kg、43kg、48kg、52kg、56kg、60kg
女子:28kg、33kg、38kg、43kg、48kg、51kg、54kg
(四)儿童1组(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27kg、30kg、33kg、36kg、39kg、43kg、46kg、46kg+
女子:23kg、27kg、30kg、33kg、36kg、39kg、39k+
(五)儿童2组(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22kg、25kg、28kg、31kg、34kg、37kg、41kg、41kg+
女子:20kg、23kg、27kg、30kg、33kg、36kg、36kg+
四、参赛单位
(一)柳州市各中小学、体育协会、俱乐部均可报名参赛。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二)青少年个人。
五、参赛办法及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
(二)报名人数
1.各单位可报男女青少年组运动员各20名;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队医1名。
2.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相应级别的比赛;各年龄组每单位允许有一个级别可报3名,级别自定,其它级别限报2名。
3.每名队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三)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及代表单位应对运动员的身体条件、运动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能参赛。运动员经其法定监护人签署书面参赛申请和承诺书,承诺自愿承担各种参赛风险,参赛运动员必须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及县级医院以上检查的健康证明(包括赛前一个月的脑电图、心电图检查),报名时交大会,否则不能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拳击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
(三)男女子甲组每场比赛为三回合,每回合为2分钟,回合间休息一分钟;男女子乙组、丙组每场比赛为三回合,每回合为1:30分钟,回合间休息一分钟;男女子儿童组每场比赛为三回合,每回合为1分钟,回合间休息一分钟。
(四)称量体重:当日比赛的运动员在首场比赛开始前3小时称量完毕。
(五)比赛使用大会统一准备的拳套、护头。运动员自备护齿和护裆、护手绷带(自备护头须经大会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获今年全区青少年锦标赛或最近一次全市比赛各级别名次的运动员为种子选手。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个人名次
男子、女子各组各级别9人以上(含9人)参加的奖励前八名;8人(含8人)参加的奖励前六名;5-7人(含7人)参加的奖励前四名;2-4人(含4人)参加的奖励前三名。
决出冠亚军名次,第三、第四名录取为并列第三名,第五至第八名为并列第五名。
(二)团体名次
按各单位运动员个级别成绩中获得个人的名次分按5、3、2、1分计算团体名次,录取前五名予以奖励。如总分相等,以获得个人第一名多者名次前列,依此类推。
(三)若参赛项目不足2人时,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四)设“优秀教练员奖”。获团体赛前八名的教练员颁发“优秀教练员奖”,每队1人(以秩序册名单为准)。
(五)设“优秀裁判员奖”。裁判员总人数的20%评优秀裁判员(以秩序册名单为准)。
八、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18:00时前。
(二)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崇效 联系电话:13633064526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参赛承诺书
4.个人参赛承诺书
5.保险单复印件
以上材料于10月15日18:00前,交竞赛组(柳州市体育中心游泳馆南门户外运动协会)。
九、其它
(一)健康提醒
1.有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运动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甲流”、“新冠病毒感染”等疾病康复期的运动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者应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和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如果放弃比赛,参赛单位或个人应在赛前出具文字报告。无故弃权的运动员、参赛单位将被减少或限制次年比赛的报名人数,直至取消参赛资格,并予通报。
(四)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及《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另外,运动员、教练员及队伍人员的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五)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运动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1年,取消涉事运动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2年,并全市通报。
(六)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任何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姓名、肖像或其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作为赛事宣传材料的权利。
(七)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须在每个比赛日的赛前2小时内提出;对比赛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申请仲裁,须在赛后1小时内提出。提出仲裁请求需一次性提供书面申请书、详细的表述说明并交纳仲裁费(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还需提供清晰的影像、照片)等,否则不予受理。仲裁费用500元。
(八)定于2024年10月16日上午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队伍必须派一位教练员或领队参加。缺席联席会则视为同意会上通过的任何解释和相关决议。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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