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体育局关于进行一批柳州市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学校体育优质训练点认定的通知
各县(区)文体广旅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体发〔2020〕1 号)《自治区体育局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促进广西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体发〔2021〕9 号)及《柳州市体育局 柳州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促进柳州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体规〔2021〕1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体教融合工作,加强青少年体育训练和人才培养,根据《柳州市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管理方案(试行)》和《柳州市创建学校体育优质训练点实施方案(试行)》,我局决定认定一批柳州市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学校体育优质训练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中小学校、体育培训单位。
二、认定条件
(一)体育传统特色学校
1.认定项目: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田径、游泳、体操、武术、举重、轮滑、跆拳道、击剑、网球、射击、射箭、摔跤、霹雳舞(街舞)、空手道、动力冲浪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投绣球、跳竹竿、珍珠球、蹴球、毽球、独竹漂、陀螺、高脚竞速、抢花炮等)。
2.优先推荐条件(2021 年以来)
a.已承办县(区)运动队的学校;
b.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成绩突出的学校;
c.已创建柳州市、县(区)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学校;
d.已认定为柳州市教育局 “百佳体艺特色学校”;
e.常态化开展校内体育传统项目竞赛活动,组队参加县(区)以上体育竞赛活动的学校;
f.学校体育文化建设有特色,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优异,积极参加县(区)以上体育师资业务学习和培训的学校。
3.直接认定条件
a.已获得自治区及以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或体育特色学校称号的学校(特别是足球特色学校);
b.在自治区及以上赛事中运动员成绩前三的学校;
c.被命名为自治区级新型体校;
d.与市体育运动学校共建人才小高地的学校。
(二)学校体育优质训练点
1.基本条件
a.重视学校体育工作,有健全的体育组织管理机构;
b.具备符合运动项目训练的训练场地、器材;
c.有校级业余训练队,原则上每个项目训练人数不少于 20 人,并建立运动员个人信息档案;
d.每个项目不少于 2 名体育教练员(教师)或俱乐部兼任教练;
f.严格按照全国青少年教学训练大纲进行科学系统训练,教练员(教师)应具有完整的训练计划;
g.保证每周训练 3 次以上,每次训练不少于 1 小时;
h.积极参加体育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体育竞赛和培训,积极参加运动员注册,为各级体校、自治区专业队输送体育后备人才。
2.直接认定条件
a.已获得自治区及以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或体育特色学校称号的学校;
b.在自治区及以上赛事中运动员成绩前三的学校(单位);
c.被命名为自治区级新型体校;
d.与市体育运动学校共建人才小高地的学校(体育培训单位)。
三、认定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培训单位)可向县(区)体育行政部门申报,由县(区)体育行政部门进行汇总并向市体育局推荐。
市体育局对推荐学校进行审核,或召开专家认定会议,依据相关条件进行认定。
认定结果将在柳州市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四、材料报送
请各申请学校(单位)于 2025 年 10 月17 日前,将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体育优质训练点)信息表报送至县(区)体育行政部门。县(区)体育行政部门汇总后,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前将材料纸质版或扫描及 word 版报送至市体育局竞体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夏窗,联系电话:0772-2623591,邮箱:lzstyjjxk@163.com,地址:柳州市城中区学院路70号。
附件:
1.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信息表
2.学校体育优质训练点信息表
柳州市体育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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