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跆拳道冠军总决赛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体育局  |   发布日期: 2025-11-17 10:00   

各有关单位:

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跆拳道冠军总决赛将于2025年11月29日至30日在柳北体育园排球馆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报名参赛。赛事承办单位,按照赛事管理办法及竞赛规程的要求,做好赛事组织服务及相关工作。


附件: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跆拳道冠军总决赛竞赛规程

          

柳州市体育局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

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跆拳道

冠军总决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柳州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广西赛奇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柳州市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二、竞赛时间、地点

2025年11月29日至30日在柳北体育园排球馆。

三、竞赛项目

(一)传统品势

1.U12组(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七章、太极八章

2.U11组(201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五章、太极六章

3.U10组(201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四章、太极五章

4.U9组(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三章、太极四章

5.U8组(201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二章、太极三章

6.U7组(201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一章、太极一章

(二)竞技

1.U16-14组(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45KG、50KG、55KG、60KG、65KG、70KG、70KG+

女子:43KG、47KG、51KG、55KG、59KG、63KG、63KG+

2.U13-12组(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35KG、38KG、42KG、46KG、50KG、55KG、60KG、60KG+

女子:35KG、38KG、42KG、46KG、50KG、55KG、60KG、60KG+

3.U11-10组(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28KG、32KG、36KG、40KG、45KG、50KG、50KG+

女子:27KG、31KG、35KG、39KG、44KG、49KG、49KG+

4.U9-7组(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22KG、25KG、28KG、32KG、36KG、40KG、45KG、45KG+

女子:22KG、25KG、28KG、31KG、35KG、39KG、43KG、43KG+

四、参赛单位

柳州市各中小学、体育协会、俱乐部或个人

五、参加办法及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应符合《柳州市青少年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跆拳道和足球赛事积分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积分资格。各年龄组别年度积分排名品势项目前8名、竞技项目前32名的运动员。

(二)运动员应为代表柳州在广西注册(含已向外交流),或由其他地市、宁铁体协交流到柳州。

(三)每单位每年龄组可报教练员1人。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1个年龄组别的比赛。

(四)如果在参赛名单中,符合条件的运动员不参加比赛或者有不符合条件的运动员,则按排名依次递进。

(五)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及代表单位应对运动员的身体条件、运动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能参赛。运动员经其法定监护人签署书面参赛申请和承诺书,承诺自愿承担各种参赛风险,并购买参加本项赛事的意外保险,方可报名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世界跆拳道联合会竞赛规则。

(二)品势项目

1.参赛人数8人以上进行预选赛,决出前八名进入决赛;参赛人数8人(含)以下直接进行决赛,比赛品势为预决赛品势。

2.参赛人数不足2人(含),并入上个组别比赛。

3.参加品势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标准的品势服参赛(品势道服为y字领,女生红色裤子白色道服,男生蓝色裤子白色道服)。凡未穿着专业品势道服的运动员,取消比赛资格。

(三)竞技项目

1.个人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采用3局优胜制,每局1分30秒,局间休息30秒。

2.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称重时间为赛前一天。

3.竞技个人比赛各组别参赛单位不足2个,并入上个组别比赛,如上面一个级别也没有,取消该项目比赛。

4.所有项目必须决出名次,不允许并列名次。

5.采用电子护具,赛会提供电子头盔,电子护甲以及电子脚套。

6.参加竞技比赛运动员必须身着白色跆拳道道服,需要自备护齿、护手套、护裆、护腿、护臂(道服上不得印有国旗及代表国名的文字)。

(四)个人积分办法按《柳州市青少年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跆拳道和足球赛事积分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执行。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前三名颁发奖牌、奖状,其余名次颁发奖状。第一名另设奖品。

(二)设“优秀教练员奖”。每个项目第一名的教练员。名次以成绩册为准,教练员名单以秩序册为准。

(三)设“优秀裁判员奖”。裁判员总人数的20%评优秀裁判员(以秩序册名单为准)。

(四)如参赛人数不足2人,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八、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12:00。

(二)报名材料

1.电子版(excel 表格)、纸质版报名表(以单位报名需盖公章)各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保险单据

4.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比赛承诺书(学生及监护人共同签字)

5.在有效期限6个月内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心电图和脑电图

(三)报名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欢,联系电话:17377228157(微信同号)

2.竞赛组委会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 143 号李宁体育馆 124号李宁体育馆赛事组委会办公室(广西赛奇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注:电子版报名表(exce1表格)和纸质版材料(含1、2、3、4、5)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11月21日12:00前同时提交,电子版报名表(excel表格)发至赛事官方微信号(附后),所有纸质版报名材料(盖章并在承诺书签名)交竞赛组委会,参赛资格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

(四)称重

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称重时间为11月28日18:30-20:30在柳州市体育场(高岭路8号)。

九、其它

(一)健康提醒

1.有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运动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甲流”、“新冠病毒感染”等疾病康复期的运动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者应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和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如果放弃比赛,参赛单位或个人应在赛前出具文字报告。无故弃权的运动员,将按积分管理办法的规定扣除积分。有运动员无故弃权的参赛单位,将被减少或限制次年比赛的报名人数,直至取消参赛资格,并予通报。

(四)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及《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另外,运动员、教练员及队伍人员的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五)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运动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1年,取消涉事运动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2年,并全市通报。

(六)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任何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姓名、肖像或其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作为赛事宣传材料的权利。

(七)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须在每个比赛日的赛前2小时内提出;对比赛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申请仲裁,须在赛后1小时内提出。提出仲裁请求需一次性提供书面申请书、详细的表述说明并交纳仲裁费(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还需提供清晰的影像、照片)等,否则不予受理。仲裁费用500元。 

(八)定于11月27日下午16:00在柳州市体育局二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报名队伍必须派一位教练员或领队参加,缺席联席会则视为同意会上通过的任何解释和相关决议。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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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跆拳道冠军总决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7 10:00    来源:柳州市体育局

各有关单位:

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跆拳道冠军总决赛将于2025年11月29日至30日在柳北体育园排球馆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报名参赛。赛事承办单位,按照赛事管理办法及竞赛规程的要求,做好赛事组织服务及相关工作。


附件: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跆拳道冠军总决赛竞赛规程

          

柳州市体育局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

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跆拳道

冠军总决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柳州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广西赛奇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柳州市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二、竞赛时间、地点

2025年11月29日至30日在柳北体育园排球馆。

三、竞赛项目

(一)传统品势

1.U12组(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七章、太极八章

2.U11组(201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五章、太极六章

3.U10组(201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四章、太极五章

4.U9组(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三章、太极四章

5.U8组(201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二章、太极三章

6.U7组(201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一章、太极一章

(二)竞技

1.U16-14组(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45KG、50KG、55KG、60KG、65KG、70KG、70KG+

女子:43KG、47KG、51KG、55KG、59KG、63KG、63KG+

2.U13-12组(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35KG、38KG、42KG、46KG、50KG、55KG、60KG、60KG+

女子:35KG、38KG、42KG、46KG、50KG、55KG、60KG、60KG+

3.U11-10组(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28KG、32KG、36KG、40KG、45KG、50KG、50KG+

女子:27KG、31KG、35KG、39KG、44KG、49KG、49KG+

4.U9-7组(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22KG、25KG、28KG、32KG、36KG、40KG、45KG、45KG+

女子:22KG、25KG、28KG、31KG、35KG、39KG、43KG、43KG+

四、参赛单位

柳州市各中小学、体育协会、俱乐部或个人

五、参加办法及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应符合《柳州市青少年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跆拳道和足球赛事积分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积分资格。各年龄组别年度积分排名品势项目前8名、竞技项目前32名的运动员。

(二)运动员应为代表柳州在广西注册(含已向外交流),或由其他地市、宁铁体协交流到柳州。

(三)每单位每年龄组可报教练员1人。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1个年龄组别的比赛。

(四)如果在参赛名单中,符合条件的运动员不参加比赛或者有不符合条件的运动员,则按排名依次递进。

(五)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及代表单位应对运动员的身体条件、运动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能参赛。运动员经其法定监护人签署书面参赛申请和承诺书,承诺自愿承担各种参赛风险,并购买参加本项赛事的意外保险,方可报名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世界跆拳道联合会竞赛规则。

(二)品势项目

1.参赛人数8人以上进行预选赛,决出前八名进入决赛;参赛人数8人(含)以下直接进行决赛,比赛品势为预决赛品势。

2.参赛人数不足2人(含),并入上个组别比赛。

3.参加品势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标准的品势服参赛(品势道服为y字领,女生红色裤子白色道服,男生蓝色裤子白色道服)。凡未穿着专业品势道服的运动员,取消比赛资格。

(三)竞技项目

1.个人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采用3局优胜制,每局1分30秒,局间休息30秒。

2.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称重时间为赛前一天。

3.竞技个人比赛各组别参赛单位不足2个,并入上个组别比赛,如上面一个级别也没有,取消该项目比赛。

4.所有项目必须决出名次,不允许并列名次。

5.采用电子护具,赛会提供电子头盔,电子护甲以及电子脚套。

6.参加竞技比赛运动员必须身着白色跆拳道道服,需要自备护齿、护手套、护裆、护腿、护臂(道服上不得印有国旗及代表国名的文字)。

(四)个人积分办法按《柳州市青少年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跆拳道和足球赛事积分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执行。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前三名颁发奖牌、奖状,其余名次颁发奖状。第一名另设奖品。

(二)设“优秀教练员奖”。每个项目第一名的教练员。名次以成绩册为准,教练员名单以秩序册为准。

(三)设“优秀裁判员奖”。裁判员总人数的20%评优秀裁判员(以秩序册名单为准)。

(四)如参赛人数不足2人,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八、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12:00。

(二)报名材料

1.电子版(excel 表格)、纸质版报名表(以单位报名需盖公章)各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保险单据

4.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比赛承诺书(学生及监护人共同签字)

5.在有效期限6个月内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心电图和脑电图

(三)报名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欢,联系电话:17377228157(微信同号)

2.竞赛组委会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 143 号李宁体育馆 124号李宁体育馆赛事组委会办公室(广西赛奇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注:电子版报名表(exce1表格)和纸质版材料(含1、2、3、4、5)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11月21日12:00前同时提交,电子版报名表(excel表格)发至赛事官方微信号(附后),所有纸质版报名材料(盖章并在承诺书签名)交竞赛组委会,参赛资格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

(四)称重

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称重时间为11月28日18:30-20:30在柳州市体育场(高岭路8号)。

九、其它

(一)健康提醒

1.有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运动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甲流”、“新冠病毒感染”等疾病康复期的运动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者应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和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如果放弃比赛,参赛单位或个人应在赛前出具文字报告。无故弃权的运动员,将按积分管理办法的规定扣除积分。有运动员无故弃权的参赛单位,将被减少或限制次年比赛的报名人数,直至取消参赛资格,并予通报。

(四)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及《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另外,运动员、教练员及队伍人员的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五)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运动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1年,取消涉事运动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2年,并全市通报。

(六)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任何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姓名、肖像或其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作为赛事宣传材料的权利。

(七)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须在每个比赛日的赛前2小时内提出;对比赛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申请仲裁,须在赛后1小时内提出。提出仲裁请求需一次性提供书面申请书、详细的表述说明并交纳仲裁费(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还需提供清晰的影像、照片)等,否则不予受理。仲裁费用500元。 

(八)定于11月27日下午16:00在柳州市体育局二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报名队伍必须派一位教练员或领队参加,缺席联席会则视为同意会上通过的任何解释和相关决议。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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