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体育局关于举办2025年柳州市纪念“发展体育运动 增强人民体质”题词73周年职工羽毛球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纪念“发展体育运动 增强人民体质”题词73周年,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的重要论述,推动职工参与全民健身活动,丰富职工文化体育生活,展现我市职工团结奋进、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定于2025年12月6日-7日在城中区体育公园举办柳州市纪念“发展体育运动 增强人民体质”题词73周年职工羽毛球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加。
附件:柳州市纪念“发展体育运动 增强人民体质”题词73周年职工羽毛球赛竞赛规程
柳州市体育局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
柳州市纪念“发展体育运动 增强人民体质”题词
73周年职工羽毛球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柳州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柳州市快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地点
2025年12月6日至12月7日
三、比赛地点
柳州市城中区体育公园
四、竞赛项目
羽毛球混合团体赛
五、参赛单位
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工会组织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均可报名参赛。
六、参赛办法和运动员资格
(一)每个参赛单位组建1个队伍参赛,报满24支队为止。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为参赛单位正式在职职工,截至比赛报名日期,已年满18周岁且入职满半年(含)以上,需提供由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保记录为证。各参赛单位严禁任何形式的外聘或借用人员,一旦发现违规被举报查实,由参赛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8名,其中男、女运动员各4名。领队、教练可由运动员兼任,兼任者须占用运动员名额。
(四)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加比赛,违规者取消该队所有比赛资格。
(五)各参赛队及运动员应在赛前对参赛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主决定参赛行为。报名参赛即表示参赛者同意遵守赛事规程、规则、通知等相关赛事文件,自愿承担赛事期间的有关风险与责任,各参赛队及运动员须在参赛前签署《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六)参赛运动员须交近期免冠1寸相片一张,用于办理运动员参赛证及核验参赛运动员资格。
(七)资格公示
1.组委会将对各参赛队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运动员名单进行公示,如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举报并提交申诉材料,由组委会核查处理。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运动员资格问题。
2.运动员参赛资格经查有违反规定的,取消该队所有比赛资格。
3.比赛开始前,上场运动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当值裁判员与参赛证进行核对,双方领队、运动员也可相互进行监督,如有异议,由领队向组委会申诉。
4.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5.各队应统一运动员比赛服装。
(八)队伍名称
队伍全称为所在单位全称,简称为单位规范简称。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用球:中极星三星76速。
(三)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方式决出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方式决出名次。
(四)比赛采取三场两胜制,按照混双、男双、女双顺序进行。各项目运动员出场顺序由各队在交换出场名单时自行排定。上场队员不能兼项。
(五)记分办法: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21 分每球得分制。20 平后,需净胜两分方可获胜;29 平时,先得 30 分者胜该局。
(六)小组赛比赛名次的确定办法。
1.按获胜场数定名次,胜次多者列前。
2.两队获胜场数相等,则两队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
3.如三队及以上获胜场数相同时,按该组比赛的净胜局数排名;若仍相等,按该组比赛的净胜分数排名;若仍相等,按得失分率计算,得分率高者列前;若仍相等,通过抽签确定名次。
(七)弃权
1.运动员因伤病,经医生检查,证明不能继续比赛的,判该队员该场比赛弃权。
2.每场比赛时间开始前15分钟交换比赛队出场名单,在规定时间迟到10分钟者,判该队该次比赛弃权。
3.第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10分钟者,判该队员该场比赛弃权。
4.后续场次比赛运动员,在上一场比赛结束后迟到10分钟未到场参赛(时间以裁判员宣布第一场弃权后或上一场比赛结束后计算),判该队员该场比赛弃权。
八、奖励办法
获得前八名的球队给予奖励(奖杯和奖励证书)。
九、比赛申诉及要求
(一)运动员资格申诉:各参赛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组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举报有关运动员参赛资格的问题,举报者必须提交文字材料及有关证据。对参赛运动员资格等问题的举报截止时间为参赛证公示期内,此期限后组委会将不再受理参赛运动员资格的举报。
(二)比赛判罚申诉:比赛争议上诉必须在当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由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定。
十、纪律、仲裁委员会
裁判长及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仲裁委员会由市体育局相关人员组成,工作职责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一、报名及其他
(一)报名日期:即日起至11月 28日12 时前,请各单位将《报名表》、社保证明发送至报名邮箱。
报名邮箱:407282061@qq.com,报名后不得更改运动员。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 轶,13669428676
(三)领队会于2025年12月1日16:00时在市体育局会议室召开。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扫描二维码获取比赛相关附件

微信公众号




桂公网安备 45020202000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