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柳州市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来源: 柳州市体育局  |   发布日期: 2026-06-30 11:00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柳州市体育局、柳州市足球协会

二、竞赛时间、地点

2026年7月11日至7月25日,地点待定。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组

1.U17男子11人制足球

(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U15男子11人制足球

(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U13男子8人制足球

(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U12男子8人制足球

(201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U10男子8人制足球

(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U8男子5人制足球

(201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女子组

1.U17女子11人制足球

(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U15女子8人制足球

(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U13女子8人制足球

(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U10女子5人制足球

(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参赛单位

县(区)选派的学校、俱乐部

五、参加办法及队员资格

(一)以县(区)选派的学校、俱乐部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县(区)男子组项目按分配的名额报名(见附件1-1),女子组不限名额。上一年度比赛获得第一名的单位可直接参加相同组别的比赛,不占用所在县(区)名额。

队员必须有本市学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等地区有效身份证件。U17、U15队员须为代表柳州在广西注册(含已向外交流),或由其他地市交流到柳州的运动员。

(二)各县(区)文体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任总领队。

11人制每支队伍可报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2人,队员22人(最少16人)。

8人制每支队伍可报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1人,队员16人(最少14人)。

5人制每支队伍可报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1人,队员14人(最少报名10人)。

(三)学校参赛队的领队为学校负责人或分管副校长,其中1名教练必须是所属单位的在职人员;俱乐部参赛队的领队为俱乐部法人,主教练员必须具有D级以上教练员证书。

(四)每个学校、俱乐部每个组别只能报名1支队伍,每名队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五)队员必须身体健康。队员的法定监护人及代表单位应对队员的身体条件、运动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能参赛。队员经其法定监护人签署书面参赛申请和承诺书,承诺自愿承担各种参赛风险,并购买参加本项赛事的意外保险,方可报名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足球协会认可的各项最新《足球规则》及解释。

(二)8支队(不含)以下采用单循环制进行比赛;8支队以上分两阶段进行比赛。

(三)分两阶段比赛时,第一阶段采用抽签分组单循环进行比赛;第二阶段比赛采用交叉淘汰赛和/或同名次比赛(附加赛)决出相应名次。原则上一个小组至少4个队。

(四)按上年比赛成绩设种子队(男子前四名、女子前四名)。

(五)11人制比赛每场比赛共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8人制比赛每场比赛共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5人制比赛每场比赛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赛前10分钟完成签到。

(六)11人制、8人制比赛被替换下场的队员不能再次上场。

(七)淘汰赛阶段,全场比赛两队比分打平,不进行加时赛,直接进行点球。

(八)每套比赛服胸前清晰印有参赛队名称。否则,不允许比赛。

七、决定名次办法

(一)每场比赛须决出胜负,常规比赛时间比赛结束如打平,则以互罚球点球决出胜负。

(二)循环赛每队直接胜一场得3分,直接负一场得0分,打平互罚球点球胜队得2分,负队得0分。

(三)循环赛比赛按积分排列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四)循环赛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胜负,胜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数(只计常规比赛时间内比赛的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只计常规比赛时间内比赛的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4.同一阶段全部比赛中净胜球数(只计常规比赛时间内比赛的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5.同一阶段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只计常规比赛时间内比赛的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6.以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五)第二阶段决定名次办法:采用单淘汰赛制。如出现平局,将通过互罚球点球的方式决出胜负。

八、奖励办法

(一)奖励前八名,颁发奖励证书(未上过场的队员不发)。参赛队伍不足8支,按实际参赛队数奖励。

(二)参赛队伍不足3队的,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设“优秀教练员奖”,各项目获前八名的队伍颁发“优秀教练员奖”,每队2人(以秩序册名单为准)。

(四)各项目设“最佳射手奖”(进球数最多者)。

(五)设“优秀裁判员奖”,裁判员总人数的20%评“优秀裁判员奖”。

(六)设“优秀比赛监督奖”3人。

九、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7日17:30时前。

(二)报名及联系方式

各参赛队领队使用手机扫描规程中的二维码或手机应用商场搜“足球中国”APP下载安装,进行注册、报名。 

足球中国APP报名材料要求:球员头像蓝底1寸证件照,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要求无边框、阴影上传,电子版报名表要求按照报名球员比赛服号码顺序(从小到大)填写。

(三)各参赛单位提前准备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总表(文体局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参赛承诺书(学校、俱乐部盖章)

4.个人参赛承诺书

5.保险单复印件

十、其它

(一)健康提醒

1.有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队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甲流”、新冠病毒感染等疾病康复期的队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队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队应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和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如果放弃比赛,代表单位应出具文字报告。无故弃权者,取消所有比赛成绩,扣除纪律保证金,并予通报批评。

(四)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及《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另外,队员、教练员、队员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五)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任何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姓名、肖像或其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作为赛事宣传材料的权利。

(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队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队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一年、取消涉事队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二年,并全市通报。

(七)对队员资格有异议,须在每个比赛日的赛前2小时内提出;对比赛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申请仲裁,须在赛后1小时内提出。提出仲裁请求需一次性提供书面申请书、详细的表述说明并交纳仲裁费(对队员资格有异议的,还需提供清晰的影像、照片)等,否则不予受理。仲裁费用500元。

(八)退出比赛

未得到赛事组委会许可或并非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参赛运动队发生以下行为,经比赛裁判员报赛事组委会核实,将被认定为退出比赛: 

1.没有按规定时间到场进行比赛。 

2.比赛过程中拒绝继续进行比赛。 

3.在比赛结束前离开比赛场地。 

如果运动队被认定退出比赛,将承担以下全部责任: 

1.取消退赛运动队本赛事参赛资格及所有比赛成绩,取消其他运动队与该运动队比赛产生的积分、进球、失球。 

2.取消涉事队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一年、取消涉事队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二年,并全市通报。

(九)定于2026年7月8日下午15:00在柳州市游泳馆新闻发布厅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报名队伍必须派一位教练员或领队参加。若请假,需递交请假条至组委会。无故缺席则取消参赛资格。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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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6年柳州市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发布日期:2026-06-30 11:00    来源:柳州市体育局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柳州市体育局、柳州市足球协会

二、竞赛时间、地点

2026年7月11日至7月25日,地点待定。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组

1.U17男子11人制足球

(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U15男子11人制足球

(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U13男子8人制足球

(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U12男子8人制足球

(201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U10男子8人制足球

(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U8男子5人制足球

(201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女子组

1.U17女子11人制足球

(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U15女子8人制足球

(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U13女子8人制足球

(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U10女子5人制足球

(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参赛单位

县(区)选派的学校、俱乐部

五、参加办法及队员资格

(一)以县(区)选派的学校、俱乐部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县(区)男子组项目按分配的名额报名(见附件1-1),女子组不限名额。上一年度比赛获得第一名的单位可直接参加相同组别的比赛,不占用所在县(区)名额。

队员必须有本市学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等地区有效身份证件。U17、U15队员须为代表柳州在广西注册(含已向外交流),或由其他地市交流到柳州的运动员。

(二)各县(区)文体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任总领队。

11人制每支队伍可报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2人,队员22人(最少16人)。

8人制每支队伍可报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1人,队员16人(最少14人)。

5人制每支队伍可报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1人,队员14人(最少报名10人)。

(三)学校参赛队的领队为学校负责人或分管副校长,其中1名教练必须是所属单位的在职人员;俱乐部参赛队的领队为俱乐部法人,主教练员必须具有D级以上教练员证书。

(四)每个学校、俱乐部每个组别只能报名1支队伍,每名队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五)队员必须身体健康。队员的法定监护人及代表单位应对队员的身体条件、运动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能参赛。队员经其法定监护人签署书面参赛申请和承诺书,承诺自愿承担各种参赛风险,并购买参加本项赛事的意外保险,方可报名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足球协会认可的各项最新《足球规则》及解释。

(二)8支队(不含)以下采用单循环制进行比赛;8支队以上分两阶段进行比赛。

(三)分两阶段比赛时,第一阶段采用抽签分组单循环进行比赛;第二阶段比赛采用交叉淘汰赛和/或同名次比赛(附加赛)决出相应名次。原则上一个小组至少4个队。

(四)按上年比赛成绩设种子队(男子前四名、女子前四名)。

(五)11人制比赛每场比赛共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8人制比赛每场比赛共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5人制比赛每场比赛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赛前10分钟完成签到。

(六)11人制、8人制比赛被替换下场的队员不能再次上场。

(七)淘汰赛阶段,全场比赛两队比分打平,不进行加时赛,直接进行点球。

(八)每套比赛服胸前清晰印有参赛队名称。否则,不允许比赛。

七、决定名次办法

(一)每场比赛须决出胜负,常规比赛时间比赛结束如打平,则以互罚球点球决出胜负。

(二)循环赛每队直接胜一场得3分,直接负一场得0分,打平互罚球点球胜队得2分,负队得0分。

(三)循环赛比赛按积分排列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四)循环赛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胜负,胜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数(只计常规比赛时间内比赛的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只计常规比赛时间内比赛的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4.同一阶段全部比赛中净胜球数(只计常规比赛时间内比赛的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5.同一阶段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只计常规比赛时间内比赛的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6.以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五)第二阶段决定名次办法:采用单淘汰赛制。如出现平局,将通过互罚球点球的方式决出胜负。

八、奖励办法

(一)奖励前八名,颁发奖励证书(未上过场的队员不发)。参赛队伍不足8支,按实际参赛队数奖励。

(二)参赛队伍不足3队的,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设“优秀教练员奖”,各项目获前八名的队伍颁发“优秀教练员奖”,每队2人(以秩序册名单为准)。

(四)各项目设“最佳射手奖”(进球数最多者)。

(五)设“优秀裁判员奖”,裁判员总人数的20%评“优秀裁判员奖”。

(六)设“优秀比赛监督奖”3人。

九、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7日17:30时前。

(二)报名及联系方式

各参赛队领队使用手机扫描规程中的二维码或手机应用商场搜“足球中国”APP下载安装,进行注册、报名。 

足球中国APP报名材料要求:球员头像蓝底1寸证件照,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要求无边框、阴影上传,电子版报名表要求按照报名球员比赛服号码顺序(从小到大)填写。

(三)各参赛单位提前准备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总表(文体局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参赛承诺书(学校、俱乐部盖章)

4.个人参赛承诺书

5.保险单复印件

十、其它

(一)健康提醒

1.有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队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甲流”、新冠病毒感染等疾病康复期的队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队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队应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和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如果放弃比赛,代表单位应出具文字报告。无故弃权者,取消所有比赛成绩,扣除纪律保证金,并予通报批评。

(四)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及《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另外,队员、教练员、队员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五)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任何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姓名、肖像或其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作为赛事宣传材料的权利。

(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队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队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一年、取消涉事队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二年,并全市通报。

(七)对队员资格有异议,须在每个比赛日的赛前2小时内提出;对比赛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申请仲裁,须在赛后1小时内提出。提出仲裁请求需一次性提供书面申请书、详细的表述说明并交纳仲裁费(对队员资格有异议的,还需提供清晰的影像、照片)等,否则不予受理。仲裁费用500元。

(八)退出比赛

未得到赛事组委会许可或并非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参赛运动队发生以下行为,经比赛裁判员报赛事组委会核实,将被认定为退出比赛: 

1.没有按规定时间到场进行比赛。 

2.比赛过程中拒绝继续进行比赛。 

3.在比赛结束前离开比赛场地。 

如果运动队被认定退出比赛,将承担以下全部责任: 

1.取消退赛运动队本赛事参赛资格及所有比赛成绩,取消其他运动队与该运动队比赛产生的积分、进球、失球。 

2.取消涉事队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一年、取消涉事队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二年,并全市通报。

(九)定于2026年7月8日下午15:00在柳州市游泳馆新闻发布厅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报名队伍必须派一位教练员或领队参加。若请假,需递交请假条至组委会。无故缺席则取消参赛资格。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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