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6年柳州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6年柳州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柳州市体育局
2026年9月11日
2026年柳州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柳州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柳州市五星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柳州市鱼峰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四、支持单位
柳州市第六中学
柳州市冬泳协会
柳州市鱼峰体育总会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6年10月24日-25日、柳州市第六中学体育馆游泳馆
六、竞赛组别与项目:
1、青少年甲组:15岁至17岁,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组:
50米蛙泳、100米蛙泳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
50米仰泳、100米仰泳
50米蝶泳、100米蝶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
4×50米混合泳接力
女子组:
50米蛙泳、100米蛙泳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
50米仰泳、100米仰泳
50米蝶泳、100米蝶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
4×50米混合泳接力
2、青少年乙组:13岁至14岁,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组:
50米蛙泳、100米蛙泳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
50米仰泳、100米仰泳
50米蝶泳、100米蝶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
4×50米混合泳接力
女子组:
50米蛙泳、100米蛙泳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
50米仰泳、100米仰泳
50米蝶泳、100米蝶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
4×50米混合泳接力
3、青少年丙组:11岁至12岁,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组:
50米蛙泳、100米蛙泳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
50米仰泳、100米仰泳
50米蝶泳、100米蝶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
4×50米混合泳接力
女子组:
50米蛙泳、100米蛙泳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
50米仰泳、100米仰泳
50米蝶泳、100米蝶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
4×50米混合泳接力
4、青少年丁组:9岁至10岁,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组:
50米仰泳
50米蛙泳
50米蝶泳
50自由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
4×50米混合泳接力
女子组:
50米仰泳
50米蛙泳
50米蝶泳
50自由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
4×50米混合泳接力
5、青少年戊组:201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组:5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50米自由泳
女子组:5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50米自由泳
七、参赛单位
(一)柳州市各中小学、体育协会、俱乐部均可报名参赛。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二)青少年个人。
八、参赛办法
(一)每个参赛单位最多报1个队,每单位领队1人,各年龄组教练2人,每组每个项目可报运动员男、女各4人(接力由单项运动员组成)。
(二)每名运动员最多只能参加1个组别的2个项目比赛(接力项目除外)。运动员必须按报名项目参赛,运动员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者,取消比赛资格和巳取得的所有成绩。
(三)参赛运动员还须提供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书和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扫描,赛前5天发赛事组委会邮箱),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四)所有教练员、运动员必须答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和赛风赛纪保证书。
(五)年龄规定:
青少年甲组:15岁至17岁,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出生
青少年乙组:13岁至14岁,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出生
青少年丙组:11岁至12岁,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出生
青少年丁组:9岁至10岁,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出生
青少年戊组:201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九、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学籍以柳州市学校注册为准。
2.运动员户籍以柳州市第二代身份证签发机关所在地为准。
十、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游泳项目组别及项目均进行一次性决赛。
(三)接力比赛只能参加运动员本年龄组别的比赛,如有违反,则取消单位该项比赛成绩、单位团体成绩,并全市通报。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录取前八名予以奖励;不足 8 人(队)项目
(含 8 人)减 1 录取。
(二)团体奖励前八名。各团体名次设指导老师奖1名(以秩序册名单为准)。
(三)团体计分方法:各单项按9、7、6、5、4、3、2、1计分;接力分别按18、14、12、10、8、6、4、2计分。名次并列时,得分按名次计分,取消下一名次,如有两个第1名,则无第2名,以此类推。团体总分按各项目得分总和记分,分数多者名次列前,如相等,则看各有关队取得第一名的多少确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四)设优秀裁判员奖5人。
(五)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六)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代表队颁发牌匾,个人
颁发奖状;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前八名颁发奖励证书。
奖牌、牌匾和奖状由承办单位准备。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登录微信小程序“数智赛事通”,查找到赛事名称(2026年柳州市游泳锦标赛比赛),点击进入报名页面。在报名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技术 人员联系。报名网站技术支持人员:高中乐,联系电话: 17753781280。
网上报名完成后,各队伍打印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10月19日前纸质版交到柳州市第十二中游泳馆前台,同时将 PDF 格式的报名表盖章版发至邮Lzswxyyjlb@163.com,报名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二)各代表队于赛前到赛区报到,各参赛队交通、食宿由各参赛队自理
(三)各参赛单位于2026年10月19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名表及材料并盖章交至柳州市第十二中学游泳馆前台。
(四)报名日期时间:2026年9月14日(9:00)-10月13日(24:00)
十三、报名材料
1.学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意外保险
4.参赛队参赛承诺书
5.领队、教练员参赛承诺书
6.运动员参赛承诺书
(一)联系人:李宏,联系电话:0772-3986816。电子邮箱: Lzswxyyjlb@163.com,地址:柳州市城中区高新四路6号第十二中学游泳馆前台
(二)2026年10月20日16:00在柳州市第六中体育馆2楼会议室举行(如改期或者线上会议另行通知),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报名队伍必须派一位教练员或领队参加。缺席联席会则视为同意会上通过的任何解释和相关决议。
十四、其他
(一)健康提醒
1.有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队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甲流”、新冠肺炎等疾病康复期的队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队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队应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和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如果放弃比赛,代表单位应出具文字报告。无故弃权者,取消全部比赛成绩,扣除纪律保证金,并予通报批评。
(四)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及《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另外,队员、教练员、队员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五)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任何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姓名、肖像或其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作为赛事宣传材料的权利。
(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队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队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一年、取消涉事队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二年,并全市通报。
(七)对队员资格有异议,须在每个比赛日的赛前2小时内提出;对比赛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申请仲裁,须在赛后1小时内提出。提出仲裁请求需一次性提供书面申请书、详细的表述说明并交纳仲裁费(对队员资格有异议的,还需提供清晰的影像、照片)等,否则不予受理。仲裁费用500元。
(八)主要裁判员由体育局统一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参照广西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负责解决。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
扫描二维码获取比赛相关附件

微信公众号




桂公网安备 45020202000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