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柳州市青少年射箭锦标赛暨十六届区运会青少年射箭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柳州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柳州市五星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柳州市柳北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二、比赛时间
2026年10月24日-25日(周六、周日)
三、比赛地点
柳钢足球场
四、比赛项目
(一)选拔赛
1.反曲弓甲组(122cm靶):男子、女子(70米);双轮排名赛(72箭)
2.反曲弓乙组(122cm靶):男子、女子(60米);双轮排名赛(72箭)
3.反曲弓丙组(80cm半环靶):男子、女子(40米);双轮排名赛(72箭)
4.复合弓(80cm半环靶):男子、女子(50米).双轮排名赛(72箭)
(二)锦标赛
1、反曲弓(中学、小学)组
室外个人(男、女) 18 米(80cm半环靶)单轮排位赛(36 箭)
室外个人(男、女) 18 米(80cm半环靶)淘汰赛、决赛(局胜制)
男子团体排位赛、淘汰赛,女子团体排位赛、淘汰赛。
2、复合弓(中学、小学)组
室外个人 (男、女)18 米(80cm半环靶)单轮排位赛(36 箭)
室外个人 (男、女)18 米(80cm半环靶)淘汰赛、决赛(环胜制)
混合团体排位赛、淘汰赛。
五、参赛单位
(一)选拔赛
参赛单位与个人:必须为代表柳州在广西注册的运动员且已参加过2026年广西青少年射箭锦标赛暨第十六届全区运动会资格赛,方可报名选拔赛。
报名:每个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需为在册教练员)。运动员需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锦标赛
柳州市各中小学、体育协会、俱乐部均可报名参赛。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每个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每项目限报运动员3人。运动员需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与学籍证明。
健康与保险: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并购买比赛期间(含往返途中)的“意外伤害保险”。未办保险者不予参赛。
承诺书:参赛单位及人员必须签署参赛承诺书
六、运动员资格和参加办法
(一)选拔赛
反曲弓
甲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以内出生。
乙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以内出生。
丙组: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复合弓
不设立分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学赛校、体育协会、俱乐部每个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
健康与保险: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并购买比赛期间(含往返途中)的“意外伤害保险”。未办保险者不予参赛。
承诺书:参赛单位及人员必须签署参赛承诺书
青少年运动员应为代表柳州在广西注册(含已向外交流),或由其他地市、宁铁体协交流到柳州,且尚未在广西注册的运动员。
我市输送到自治区运动队(区体工队、体校)训练的运动员时长超过1年的队员,不可返回柳参加比赛。
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所有参赛运动员须购买比赛期间(含交通往返途中)的“意外伤害保险 ”(参赛单位留存)。未办保险者,不予参赛。
参赛单位及参赛人员必须签署承诺书,方可参赛。
参赛队必须以单位进行团体报名,不可以跨单位进行团体报名。
(二)锦标赛
学校、体育协会、俱乐部每个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各单位各弓种组别参赛人数限报6人(男女各三人)。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健康与保险: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并购买比赛期间(含往返途中)的“意外伤害保险”。未办保险者不予参赛。
承诺书:参赛单位及人员必须签署参赛承诺书
青少年运动员应为代表柳州在广西注册(含已向外交流),或由其他地市、宁铁体协交流到柳州,或尚未在广西注册的运动员。
我市输送到自治区运动队(区体工队、体校)训练的运动员时长超过1年的队员,不可返回柳参加比赛。
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所有参赛运动员须购买比赛期间(含交通往返途中)的“意外伤害保险 ”(参赛单位留存)。未办保险者,不予参赛。
参赛单位及参赛人员必须签署承诺书,方可参赛。
参赛队必须以单位进行团体报名,不可以跨单位进行团体报名。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射箭协会2021年审定的《射箭竞赛规则》、《射箭运动裁判员手册》及补充规则。
(二)根据参赛各组别的人数确定比赛轮次。
(三)参赛运动员不可参与不符合年龄的竞赛组别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不可穿着迷彩,具有不雅图样印花或语言的服装,团体赛时需穿着同一代表队服装进行参赛。
(五)参赛器材按照国际箭联参赛规则执行。
(六)选拔赛个人排名赛双轮
每单轮每个人发射6组箭,每组6支,每组时限180秒,共发射36支共两轮(共72箭),记录总成绩,进行组别内总成绩排名。成绩相同时则进行附加赛。
(七)锦标赛个人排位赛
每个人发射12组箭,每组3支,每组时限90秒,共发射36支,记录总成绩,进行组别内总成绩排名。成绩相同时以x与10环累计数量进行梯次排序,若x与10环数量依旧相同则进行附加赛。
(八)锦标赛个人淘汰赛
1.反曲弓
反曲弓个人淘汰赛采取局胜制。每位选手每组各发射3支箭,时限90秒,该组环值总分高的选手累积2分,环值低的选手不得分;当选手们的单组累计环值相同时,则各积1分;率先获得6分的选手则赢得该场比赛。若5局对局结束后成绩相同,将进行单支单次的决金箭决出胜负。箭支环数高或离靶面中心点更近者获胜。
团体赛排位成绩以个人赛成绩进行团体收录,以团体小组成绩进行淘汰赛对局分组。团体赛淘汰赛每人发射2支箭,团体共发射6支箭,时限120秒,以局胜制取胜。
混合团体赛排位成绩以个人排位赛成绩优选男女队员成绩进行混合团体收录,以混合团体小组成绩进行淘汰赛对局分组。混合团体淘汰赛每人发射2支箭,团体共发射4支箭,时限80 秒。分别发射至团队所属靶位上靶纸内,多射或误射将取消纸面最高环成绩,以局胜制取胜。
2.复合弓
复合弓个人淘汰赛采取环胜制。每位选手每组各发射3支箭,时限90秒,累计发射5组,计算总成绩,若出现15支箭累计总分相同,将进行单支单次的决金箭决出胜负。箭支环数高或离靶面中心点更近者获胜。
复合弓团体赛排位成绩以个人赛成绩进行团体收录,以团体小组成绩进行淘汰赛对局分组。团体淘汰赛团体赛每人发射 2只箭,团体共发射6只箭,时限120秒。分别发射至团队所属靶位上两张靶纸内,每张靶纸3支箭,多射或误射将取消纸面最高环成绩,以环胜制取胜。
(九)锦标赛决赛
决赛规则与淘汰赛规则一致,但在决赛中使用交替发射,每箭时长为20秒。
(十)发射规则
发射时选手双脚必须分跨在起射线上;赛场内除了在规定的练习时间或在发令长的信号指挥下,选手不得进入起射线,其它时间不得向任何方向搭箭开弓,若屡教不改,赛事组委会将有权取消参赛者资格;比赛时,除参赛选手外,其他人一律不得进入发射区。
禁止一切形式的高角度开弓准备,裁判员在3次提醒无效后有权停止违反规则的运动员本场比赛的所有参赛资格。
开弓准备要求如下:
反曲弓
靠位动作完成后持弓手臂虎口区域高于自身身高20%。
复合弓
开弓完成后(拉至停止点)持弓手臂虎口处高于自身身高。
(十一)记分办法
选手确认环值完成记分前不得触碰箭支、靶纸、靶面、不得拔箭,由运动员核实后按降序报分向记分员报告并记录。个人淘汰赛和决赛确认环值时,运动员按降序向记分员报告,裁判组代理核实记分表上的成绩。
若某一箭命中位置触及两个颜色的环区或箭杆触及环线时,被记为高分,若有异议,则由执场裁判判定。
若某一箭正好射在靶面上某一箭尾上且未射入靶内,该箭环数则按已中靶箭的环值得分。
如若某一箭射穿了靶面,或者射中靶面后反弹落地,根据该箭在靶面上留下的中靶落点或未标箭孔的最低环数记分。遇无法判断的箭支将由总裁判长判断该箭支环值。
(十二)疑问和争议
1.选手如对环值存有疑问,应在拔箭前告知。
2.裁判判决为最终判决,拔箭后不可申诉。
3.拔箭之前,记分表上的任何错误可以予以更正,但该靶的选手必须对成绩修正意见达成一致。
4.如果赛场器材靶纸被严重磨损或存在其它损坏,选手可向裁判员提出申诉,请求更换或修理缺陷器材,时限为5分钟。
5.任何有关比赛进程及选手行为的问题都必须在下一阶段的比赛开始之前向裁判员告知。
6.如对已公布的成绩存有异议,应立即向裁判员提出,不得拖延,务必在成绩通知之前提出,以便进行更正。
7.若对赛场相关赛事协调制度存有异议,务必在事件发生30分钟向裁判长进行书面申诉,并自行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八、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0月12日12:00时前。
(二)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毅凡 联系电话:13078033455
(三)报名材料
选拔赛
1.报名表(参赛单位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参赛承诺书(参赛单位盖章)
4.个人参赛承诺书(运动员及监护人共同签字)
5.2026年广西青少年射箭锦标赛暨第十六届全区运动会资格赛参赛证明材料
6.保险单复印件
注:电子版报名表(excel 表格)和纸质版材料(含1、2、3、4、5)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同时提交,电子版报名表(excel表格)发至电子邮箱: 365454320@qq.com,所有纸质版报名材料(盖章并在承诺书签名)交至赛事竞赛组,参赛资格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
纸质材料接收地址:城中区学院路70号(柳州市体育局102室)。
锦标赛
1.报名表(参赛单位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参赛承诺书(参赛单位盖章)
4.个人参赛承诺书(运动员及监护人共同签字)
5.学籍证明材料
6.保险单复印件
注:电子版报名表(excel 表格)和纸质版材料(含1、2、3、4、5)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同时提交,电子版报名表(excel表格)发至电子邮箱:365454320@qq.com,所有纸质版报名材料(盖章并在承诺书签名)交至赛事竞赛组,参赛资格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
纸质材料接收地址:城中区学院路70号(柳州市体育局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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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奖励办法
选拔赛
选拔赛不设置名次奖励,仅作为区运会选拔依据
锦标赛
(一)个人赛录取前八名、团体赛录取前六名进行奖励 (个人单项参赛人员不足12人时只取前六名奖励)。参赛不足8人(团体赛6队),按实际参赛人(队)数进行奖励。
(二)参赛少于3人(队)取消该项比赛。
(三)设优秀教练员奖:每项团体赛前三名,每单位1人。
十、其它
(一)健康提醒
1.有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队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甲流”、新冠肺炎等疾病康复期的队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队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队应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和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如果放弃比赛,代表单位应出具文字报告。无故弃权者,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并予通报批评。
(四)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及《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另外,队员、教练员、队员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五)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任何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姓名、肖像或其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作为赛事宣传材料的权利。
(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队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队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一年、取消涉事队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二年,并全市通报。
(七)对队员资格有异议,须在每个比赛日的赛前2小时内提出;对比赛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申请仲裁,须在赛后1小时内提出。提出仲裁请求需一次性提供书面申请书、详细的表述说明并交纳仲裁费(对队员资格有异议的,还需提供清晰的影像、照片)等,否则不予受理。仲裁费用500元。
(八)定于10月16日上午10:00在柳州市第十二中学游泳馆二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不另行通知。缺席会议者则视为同意会上通过的任何解释和相关决议。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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