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跆拳道秋季积分赛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体育局  |   发布日期: 2025-08-21 09:35   

各有关单位:

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跆拳道秋季积分赛将于2025年9月13日至14日在柳北体育园举行。现将比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报名参赛。


附件:

1.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跆拳道秋季积分赛竞赛规程

2.参赛报名表

3.参赛承诺书

柳州市体育局

2025年8月20日

附件1


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跆拳道秋季积分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柳州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广西赛奇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柳州市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柳州市武术协会

二、竞赛时间、地点

2025年9月13日至14日在柳北体育园篮球馆。

三、竞赛项目

(一)传统品势

1.U12组(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七章、太极八章

2.U11组(201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五章、太极六章

3.U10组(201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四章、太极五章

4.U9组(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三章、太极四章

5.U8组(201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二章、太极三章

6.U7组(201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一章、太极一章

(二)竞技

1.U16-14组(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45KG、50KG、55KG、60KG、65KG、70KG、70KG+

女子:43KG、47KG、51KG、55KG、59KG、63KG、63KG+

2.U13-12组(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35KG、38KG、42KG、46KG、50KG、55KG、60KG、60KG+

女子:35KG、38KG、42KG、46KG、50KG、55KG、60KG、60KG+

3.U11-10组(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28KG、32KG、36KG、40KG、45KG、50KG、50KG+

女子:27KG、31KG、35KG、39KG、44KG、49KG、49KG+

4.U9-7组(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22KG、25KG、28KG、32KG、36KG、40KG、45KG、45KG+

女子:22KG、25KG、28KG、31KG、35KG、39KG、43KG、43KG+

四、参赛单位

柳州市各中小学、幼儿园、俱乐部,适龄青少年。

五、参加办法和运动员资格

(一)以学校、幼儿园、俱乐部报名参赛的,每个参赛队伍可报领队1名,按运动员6:1比例报教练员人数(即6名运动员1名教练员,7名运动员2名教练员,以此类推),队医1名;各级别每队限报2人,各队不限报运动员人数。领队和其中1名教练必须是所属单位的在职人员。以个人报名参赛的,只能报教练员1人。

(二)参加竞技项目的运动员不可兼2个比赛级别。

(三)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1个单位参赛。

(四)运动员应为代表柳州在广西注册(含已向外交流),或由其他地市、宁铁体协交流到柳州,或尚未在广西注册的运动员。

(五)运动员必须有所在学校学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身份证明或外国护照。

(六)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及代表单位应对运动员的身体条件、运动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能参赛。运动员经其法定监护人签署书面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以及身体健康证明承诺书(附件),承诺自愿承担各种参赛风险,并购买有参加本项赛事的意外保险,方可报名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世界跆拳道联合会竞赛规则。

(二)品势项目

1.参赛人数8人以上进行预选赛,决出前八名进入决赛;参赛人数8人(含)以下直接进行决赛,比赛品势为预决赛品势。

2.参赛人数不足2人(含),并入上个组别比赛。

3.参加品势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标准的品势服参赛(品势道服为y字领,女生红色裤子白色道服,男生蓝色裤子白色道服)。凡未穿着专业品势道服的运动员,取消比赛资格。

(三)竞技项目

1.个人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采用3局优胜制,每局1分30秒,局间休息30秒。

2.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称重时间为赛前一天。

3.采用电子护具,赛会提供电子头盔,电子护甲以及电子脚套。

4.参加竞技比赛运动员必须身着白色跆拳道道服,需要自备护齿、护手套、护裆、护腿、护臂(道服上不得印有国旗及代表国名的文字)。

(四)个人积分办法按《柳州市青少年羽毛球、羽毛球、网球、跆拳道和足球赛事积分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执行。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品势、竞技个人比赛每个级别比赛每个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人数不足8人,差额一名奖励,颁发荣誉证书。

(二)竞技个人比赛各组别参赛单位不足2个,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设“优秀裁判员奖”。裁判员总人数的20%评优秀裁判员(以秩序册名单为准)。

八、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3日12:00时前。

(二)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凌教练  联系电话:15607722522(上午 8:30-12:30,下午 14:30-20:00)。

(三)纸质版报名材料

1.电子版(excel 表格)、纸质版报名表(参赛单位盖章)各1份。

2.身份证复印件(纸质版)。

3.单位参赛承诺书(参赛单位盖章)

4.个人参赛承诺书(运动员及监护人共同签字)

5.保险单复印件(必须有被保险人姓名、保险内容及有效日期)。

6.心电图、脑电图证明(参加竞技比赛一个月内)。

注:以上纸质材料扫描成电子版以及报名表(excel 表格),压缩成文件包形式传至邮箱:56974737@qq.com,纸质材料(含1、2、3、4、5、6)交至柳州市高岭路8号广雅体育场二楼跆拳道馆,凌教练,15607722522。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9月3日12:00前同时提交,参赛资格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

九、其他

(一)健康提醒

1.有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运动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甲流”、“新冠病毒感染”等疾病康复期的运动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者应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和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如果放弃比赛,参赛单位或个人应在赛前出具文字报告。无故弃权的运动员,将按积分管理办法的规定扣除积分。有运动员无故弃权的参赛单位,将被减少或限制次年比赛的报名人数,直至取消参赛资格,并予通报。

(四)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及《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另外,运动员、教练员及队伍人员的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五)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运动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1年,取消涉事运动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2年,并全市通报。

(六)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任何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姓名、肖像或其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作为赛事宣传材料的权利。

(七)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须在每个比赛日的赛前2小时内提出;对比赛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申请仲裁,须在赛后1小时内提出。提出仲裁请求需一次性提供书面申请书、详细的表述说明并交纳仲裁费(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还需提供清晰的影像、照片)等,否则不予受理。仲裁费用500元。

(八)定于2025年9月8日16:00在柳州市游泳馆新闻发布厅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报名队伍必须派一位教练员或领队参加。若请假,需递交请假条至组委会。缺席联席会则视为同意会上通过的任何解释和相关决议。

(九)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于9月12日14:00-17:30在高岭路8号广雅体育场内称重。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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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跆拳道秋季积分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21 09:35    来源:柳州市体育局

各有关单位:

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跆拳道秋季积分赛将于2025年9月13日至14日在柳北体育园举行。现将比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报名参赛。


附件:

1.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跆拳道秋季积分赛竞赛规程

2.参赛报名表

3.参赛承诺书

柳州市体育局

2025年8月20日

附件1


2025年柳州市青少年跆拳道秋季积分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柳州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广西赛奇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柳州市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柳州市武术协会

二、竞赛时间、地点

2025年9月13日至14日在柳北体育园篮球馆。

三、竞赛项目

(一)传统品势

1.U12组(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七章、太极八章

2.U11组(201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五章、太极六章

3.U10组(201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四章、太极五章

4.U9组(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三章、太极四章

5.U8组(201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二章、太极三章

6.U7组(201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太极一章、太极一章

(二)竞技

1.U16-14组(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45KG、50KG、55KG、60KG、65KG、70KG、70KG+

女子:43KG、47KG、51KG、55KG、59KG、63KG、63KG+

2.U13-12组(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35KG、38KG、42KG、46KG、50KG、55KG、60KG、60KG+

女子:35KG、38KG、42KG、46KG、50KG、55KG、60KG、60KG+

3.U11-10组(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28KG、32KG、36KG、40KG、45KG、50KG、50KG+

女子:27KG、31KG、35KG、39KG、44KG、49KG、49KG+

4.U9-7组(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22KG、25KG、28KG、32KG、36KG、40KG、45KG、45KG+

女子:22KG、25KG、28KG、31KG、35KG、39KG、43KG、43KG+

四、参赛单位

柳州市各中小学、幼儿园、俱乐部,适龄青少年。

五、参加办法和运动员资格

(一)以学校、幼儿园、俱乐部报名参赛的,每个参赛队伍可报领队1名,按运动员6:1比例报教练员人数(即6名运动员1名教练员,7名运动员2名教练员,以此类推),队医1名;各级别每队限报2人,各队不限报运动员人数。领队和其中1名教练必须是所属单位的在职人员。以个人报名参赛的,只能报教练员1人。

(二)参加竞技项目的运动员不可兼2个比赛级别。

(三)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1个单位参赛。

(四)运动员应为代表柳州在广西注册(含已向外交流),或由其他地市、宁铁体协交流到柳州,或尚未在广西注册的运动员。

(五)运动员必须有所在学校学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身份证明或外国护照。

(六)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及代表单位应对运动员的身体条件、运动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能参赛。运动员经其法定监护人签署书面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以及身体健康证明承诺书(附件),承诺自愿承担各种参赛风险,并购买有参加本项赛事的意外保险,方可报名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世界跆拳道联合会竞赛规则。

(二)品势项目

1.参赛人数8人以上进行预选赛,决出前八名进入决赛;参赛人数8人(含)以下直接进行决赛,比赛品势为预决赛品势。

2.参赛人数不足2人(含),并入上个组别比赛。

3.参加品势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标准的品势服参赛(品势道服为y字领,女生红色裤子白色道服,男生蓝色裤子白色道服)。凡未穿着专业品势道服的运动员,取消比赛资格。

(三)竞技项目

1.个人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采用3局优胜制,每局1分30秒,局间休息30秒。

2.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称重时间为赛前一天。

3.采用电子护具,赛会提供电子头盔,电子护甲以及电子脚套。

4.参加竞技比赛运动员必须身着白色跆拳道道服,需要自备护齿、护手套、护裆、护腿、护臂(道服上不得印有国旗及代表国名的文字)。

(四)个人积分办法按《柳州市青少年羽毛球、羽毛球、网球、跆拳道和足球赛事积分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执行。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品势、竞技个人比赛每个级别比赛每个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人数不足8人,差额一名奖励,颁发荣誉证书。

(二)竞技个人比赛各组别参赛单位不足2个,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设“优秀裁判员奖”。裁判员总人数的20%评优秀裁判员(以秩序册名单为准)。

八、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3日12:00时前。

(二)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凌教练  联系电话:15607722522(上午 8:30-12:30,下午 14:30-20:00)。

(三)纸质版报名材料

1.电子版(excel 表格)、纸质版报名表(参赛单位盖章)各1份。

2.身份证复印件(纸质版)。

3.单位参赛承诺书(参赛单位盖章)

4.个人参赛承诺书(运动员及监护人共同签字)

5.保险单复印件(必须有被保险人姓名、保险内容及有效日期)。

6.心电图、脑电图证明(参加竞技比赛一个月内)。

注:以上纸质材料扫描成电子版以及报名表(excel 表格),压缩成文件包形式传至邮箱:56974737@qq.com,纸质材料(含1、2、3、4、5、6)交至柳州市高岭路8号广雅体育场二楼跆拳道馆,凌教练,15607722522。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9月3日12:00前同时提交,参赛资格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

九、其他

(一)健康提醒

1.有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运动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甲流”、“新冠病毒感染”等疾病康复期的运动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者应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和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如果放弃比赛,参赛单位或个人应在赛前出具文字报告。无故弃权的运动员,将按积分管理办法的规定扣除积分。有运动员无故弃权的参赛单位,将被减少或限制次年比赛的报名人数,直至取消参赛资格,并予通报。

(四)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及《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另外,运动员、教练员及队伍人员的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五)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运动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1年,取消涉事运动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2年,并全市通报。

(六)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任何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姓名、肖像或其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作为赛事宣传材料的权利。

(七)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须在每个比赛日的赛前2小时内提出;对比赛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申请仲裁,须在赛后1小时内提出。提出仲裁请求需一次性提供书面申请书、详细的表述说明并交纳仲裁费(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还需提供清晰的影像、照片)等,否则不予受理。仲裁费用500元。

(八)定于2025年9月8日16:00在柳州市游泳馆新闻发布厅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报名队伍必须派一位教练员或领队参加。若请假,需递交请假条至组委会。缺席联席会则视为同意会上通过的任何解释和相关决议。

(九)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于9月12日14:00-17:30在高岭路8号广雅体育场内称重。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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