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 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
12月29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认真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区各族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两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有序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强化属地责任,下沉力量,落实落细各项优化措施,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重点机构、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做好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防护和救治,切实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抓实抓细医疗救治资源的准备工作,加强救治资源统筹调配,提高重症救治能力,做足重症救治和应对准备,切实保障重症救治和正常医疗秩序。建立三级医院分区包干责任制,全力解决就医难、住院难问题,筑牢基层首诊防线。全力做好药物、检测试剂的生产供应储备和配送工作,千方百计提升产能,精准投放,保障群众科学用药需求。加强价格和质量监管,依法查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增强宣传教育和信息发布的针对性、有效性,引导群众注意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二、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
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低保金,按规定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加大岗位归集力度,集中帮扶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劳动者就业创业。全面落实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社保补贴、带动就业补贴、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等政策,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推进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专项摸排整治,对欠薪问题实行分类处置,简化程序、提高办结率,确保春节前实现欠薪动态清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满足群众节日物质文化需求
加强煤电油气运协调保障,做好能源保供调度监测,精准分析供需形势,科学调度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抓好电煤等燃料供应保障,确保能源电力供应平稳有序,用电用气价格稳定。加强电网设备运行维护,确保民生用电、重要用户用电不受影响。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产销衔接,强化联保联供,实现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多措并举引导鼓励大型商超、重点保供企业等积极开拓外采货源,做好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不断丰富节日市场供给。制定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预案,加强市场监测预警,适时增加储备投放。密切关注重要民生商品生产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执行好监测报告制度。组织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广泛征集遴选近五年来的文化文艺活动、经典演出节目、优秀文艺作品、中华文化经典、文艺培训、实用知识等文化文艺资源,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广西文明网等开设活动专题进行集中展示,组织广西广播电视台择优展播文化进万家活动各类资源。统筹协调自治区、市、县三级媒体,加大文化进万家活动资源的推送力度,制作推出融媒体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文化馆(站)、图书馆、农家书屋、文化礼堂等公共文化设施因地制宜开展线下活动。组织开展广西优秀舞台艺术作品线上展播活动及2023年“村晚”示范展示活动,推出一批常态化、特色化的文化旅游体验项目。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平台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和文艺志愿服务活动,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严肃查处虚假宣传、不合理低价游、超范围经营业务、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区文化旅游假日市场规范有序,推动文化旅游消费有序恢复发展。
四、做好群众出行保障
按照满足群众出行需求、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提供安全便捷服务的原则,组织做好春运工作。适应客流变化做好运力供给,着力发挥综合交通运输组合效率和整体优势,加强重点区域、线路、时段的客运保障。指导企事业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错峰休假,引导探亲人员错峰回乡返岗,指导学校错峰放假开学,保障务工人员有序返乡返岗,保障学校学生有序离校返校。特别是针对春运客流可能出现的大幅增长,要通过加密班(航)次,开行加班车、大站快车等方式,提高旅客疏运能力和效率,通过跨区域运力调配、增开专线等方式,及时疏解大客流。严格做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防护,切实保障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等防疫物品供应。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和道路拥堵等情况,优化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确保重要客运枢纽不关停、重要客运线路服务不中断。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督促运输企业对投入春运的运输工具和设施设备全面开展检查维护,对所有投入春运的驾驶员全面开展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五、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细化举措的落实,突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消防、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渔业船舶、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抓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森林火险等会商研判、监测预警,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扎实做好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深入推进岁末年初打击突出犯罪攻坚战,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黄赌毒”、“食药环”、电信网络诈骗、组织偷越国(边)境、涉黑恶、公共场所打架斗殴、涉未成年人、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涉疫情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加强社会面治安管控,加大重点部位巡逻防控力度,严格重点物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严防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案事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源头稳控措施和多元化解机制,扎实做好重点人员动态管控,严防“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回潮增多。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严厉打击整治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深入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等专项行动,积极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严防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强化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准备,制定预案,加强演练,优化处置流程,随时做好人员、物资、装备保障。
六、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协同发力
深刻把握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的鲜明导向,扛牢扛实主体责任,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三个务必”,大力弘扬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带好队伍,严格家教家风,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用好各地优良民俗文化资源,倡导勤俭文明过节的良好社会风尚,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反对铺张奢侈浪费,摒弃婚丧嫁娶陋习。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特别是在条件艰苦地区和急难险重任务一线工作的同志,做好对因公去世基层干部家属的走访慰问、照顾救助和长期帮扶工作,持续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党员干部搞“一桌餐”吃喝、上级到下级地方出差吃“宵夜”、下级跑上级机关“联络感情”吃吃喝喝、节假日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等问题加强监督,对隐形变异问题早发现早纠治,深挖细查风腐一体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置。大力纠治在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麻痹松懈、任性用权、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纠治岁末年初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加强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让基层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
七、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突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的规定要求,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值班带班、外出报备等制度,坚决杜绝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等现象。各市、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至少1人留守当地,保证“两节”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完善应急协调机制,做好应急处置保障准备。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遇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绝不能出现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要安排好“两节”期间值班执勤并保证服务质量。